甘谷縣司法局
甘谷縣司法局
(一)承擔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具體工作,組織開展全面依法治縣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委員會決策事項,提出全面依法治縣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事項的決策、安排部署及督導檢查工作。
(二)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縣政府行政規範性文件年度工作計劃。負責縣政府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公布、報備、評估、清理和彙編;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清理等工作。
(三)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各部門、單位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承辦向縣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案件和不服縣政府行政複議決定的行政應訴案件工作。指導、協調縣政府部門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規範行政執法程序、行政執法行為和行政裁量權。審核縣直部門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指導、監督各部門、單位行政執法工作。
(四)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規範性文件;編製全縣司法行政工作年度計劃和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
(五)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按照中央和省、市統一部署安排,擬定法治宣傳教育實施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等工作。
(七)負責刑罰執行一體化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管理全縣社區矯正和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八)負責擬訂全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建設。指導、監督公證、律師、法律援助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按照國家和省、市統一部署安排,開展涉外法律服務工作。
(九)負責縣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對縣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決策進行合法性審查。負責縣政府法律事務諮詢工作。承辦縣政府法律顧問的選聘、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負責財務管理、裝備管理、後勤保障、信息化建設等工作。
(十一)負責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法律服務行業黨建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做好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協助縣委、縣政府管理司法局領導幹部。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市司法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室
法制股
法治宣傳教育股
基層工作股
社區矯正與安置幫教股
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股
郭全勝 黨組書記、局長
蔣招存 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樹偉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牛耀榮 黨組成員、副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