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鄉隸屬肇東市管轄。位於市境東南部。鄉政府駐地距市區23公里。
黎明鄉原屬肇東縣管轄。1945年“九三”抗日戰爭勝利后,隸屬第二區管轄。1956年3月,並村划鄉,設置蘭亭鄉。1958年9月,與民主鄉合併成立民主人民公社。1961年4月,從民主公社劃出部分生產大隊,成立黎明公社。1984年4月,改為黎明鄉。
黎明鄉轄境屬黑土區,土壤肥沃。全鄉總面積114.4平方公里,耕地面積11.1萬畝,主要種植糧食作物。鄉辦工業有磚瓦廠、化工廠等,1992年鄉企總產值3507萬元。全鄉共轄春光、三合、新勝、四興、巨發、果園、托公、長富、銀山、黎明、中興、同心等12個村。1992年末全鄉總人口2.14萬人。鄉政府駐地春光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