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濕地公約履約辦公室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濕地公約履約辦公室
國家林業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國家林業局濕地保護管理中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濕地公約履約辦公室)承擔組織、協調全國濕地保護和有關國際公約履約的具體工作。主要職責是:組織起草濕地保護的法律法規,研究擬訂濕地保護的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擬訂全國性、區域性濕地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國濕地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組織實施建立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對外代表中國開展國際濕地公約的履約工作;開展有關濕地保護的國際合作工作。
他表示,我國政府高度重視濕地保護工作,頒布了《中國濕地保護行動計劃》,批准了《全國濕地保護工程實施規劃》並列入國家“十一五”規劃,組織實施了重點林業生態工程。2006年國家投資2億元加強全國濕地保護,2007年計劃再投入3億元用於濕地保護。2007年國家將繼續推進濕地保護立法,並將新建一批國際重要濕地和國家濕地公園,出台國際重要濕地申報管理規定和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辦法,以及濕地保護與恢復、濕地調查監測、濕地公園等相關標準和技術規範。
目前我國已建立470多處濕地自然保護區,使45%約1700萬公頃的自然濕地納入保護區,建成30個國際重要濕地和7個濕地公園。我國濕地保護成就得到了國際社會的廣泛讚譽。濕地公約和有關國際自然資源保護組織認為,中國濕地保護的實踐可以成為發展中國家開展濕地保護的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