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燦然,字伯弢,號任明,明代縉雲人,進士出身。萬曆四十八年(1620)任同安縣知縣,才敏過人,理財井井有條。時紅夷窺視同安,他置炮台,備火藥,召集水陸士兵嚴守,紅夷見狀乃退,又出義倉之谷賑濟災民,百姓深受其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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