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蚌埠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蚌埠經濟開發區前身為蚌埠新城綜合開發區,是於2001年8月經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省級開發區。2002年6月被國家環保總局列為國家級生態示範區。2003年10月,所轄龍子湖風景區被國家水利部列為國家水利風景區,2008年9月被國家旅遊局評為國家AAAA級旅遊景區。開發區總面積46.9平方公里,分為“中心商務區、行政辦公區、龍子湖風景區、物流加工區、大學園區、大學科技園”六個功能區。

目錄

簡介


蚌埠經濟開發區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現代商貿、文化旅遊、房地產開發等第三產業,積極發展電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環保節能等高新技術產業。
蚌埠經濟開發區遵循“以人為本、融入自然、創意未來”的開發理念,堅持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以經營城市和體制創新為動力,以科學規劃為前提,以竭誠為廣大投資者服務為宗旨,不斷加快基礎設施和重點項目建設進度,全面打造“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會文明”四位一體的“首善之區”。使經濟開發區成為蚌埠市新興第三產業發展的重要載體,安徽省二十一世紀生態型城區的品牌和區域性中心城市的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