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虎尾溪

新虎尾溪

新虎尾溪發源阿里山山脈,北起林內,經莿桐、西螺、二崙、崙背、麥寮,於蚊港出海,全長約51公里。

簡介


新虎尾溪
新虎尾溪
新虎尾溪位於中國台灣地區中部,為一縣市管河川幹流長度49.85公里,流域面積109.25平方公里,分佈於台灣雲林縣中北部,主流發源自刺桐鄉重興村,流向台灣海峽。主流發源於莿桐鄉重興村,向西流經榮村、甘厝而出莿桐鄉界后,大致沿著西螺鎮、二崙鄉、崙背鄉、麥寮鄉四鄉鎮與虎尾鎮、土庫鎮、褒忠鄉、東勢鄉、台西鄉五鄉鎮之間的邊界西流,最後注入台灣海峽。

起源


新虎尾溪的源頭在阿里山脈的支脈,叢林內的烏塗子起,往樹子腳、次同的南面,折向西螺鹿場、公館、吳厝、過湳仔、三塊厝、轉崙背、麥寮,最後在台西文港出海,全長約五十公里,流域內大多是農田,灌溉及排水系統密布,農產品豐富,是米、糖、花生的主要產地。

地理


新虎尾溪
新虎尾溪
新虎尾溪流域年平均氣溫約為攝氏23度,年平均降雨量約為1400公釐左右,歷年平均相對濕度約為82.5%。
新虎尾溪流域土地使用分農業特定區(約57.64%),其次為一般農業區(約12.62%),其餘為工業區、都市計畫區、特定使用區及鄉村區。
灌溉事業由雲林農田水利會負責營運,新虎尾溪主要水源大致有三處,水源類別多為灌溉放流水,由上游至下游分別為油車放水路、第一放水路及第二放水路,而包含湳仔橡皮壩(以下簡稱橡皮壩)所在位置之新虎尾溪別線取水口外,於上游處尚有新鹿場課圳取水口,此二處取水口將新虎尾溪河道內之水源引至週遭之灌區之內。
新虎尾溪流域內相關雨水下水道計有莿桐鄉、崙背鄉及麥寮鄉等,分別為民國68年、71年由台灣省住宅及都市發展局完成規劃。
新虎尾溪流域共紀錄到24種鳥類,3種魚類,8種哺乳類,及5種爬蟲類。
新虎尾溪各水質監測站之污染指標大致上為中度污染,推究其原因應為新虎尾溪之主要水源來自濁水溪,其懸浮固體濃度偏高所致。

水文


新虎尾溪
新虎尾溪
新虎尾溪採用一、二日暴雨量進行統計分析,最大一、二日暴雨量之統計,係採用民國50~95年暴雨量資料,採用徐昇氏多邊形法計算平均暴雨量;暴雨量頻率分析則採用二參數對數常態機率分佈、三參數對數常態機率分佈、皮爾遜Ⅲ型機率分佈、對數皮爾遜Ⅲ型機率分佈及極端值Ⅰ型機率分佈等五種方法推算流域內各控制站之各重現期距最大一日或二日暴雨,並引用虎尾之Horner雨型,以合理化公式、三角形單位歷線及無因次單位歷線法等三種方法推算各洪峰流量,以茲比較,再行抉擇採用本計畫洪水量,以供水理演算及工程計畫之用。
新虎尾溪屬縣管河川,計畫流量採用50年重現期洪峰流量作為本流域治理規劃之依據,新虎尾溪河口處50年重現期洪峰流量為649cms。

治理


新虎尾溪
新虎尾溪
新虎尾溪介於濁水溪與舊虎尾溪之間,發源於莿桐鄉重興村附近,流經莿桐、西螺、虎尾、二崙、土庫、崙背、褒忠、東勢、台西、麥寮等鄉鎮,於蚊港附近注入台灣海峽,列屬縣管河川。新虎尾溪於75年由台灣省水利局所執行之治理規劃範圍自本溪出海口起,治理終點至鹿場橋止,全長約32公里;而79年時雲林縣政府所執行之治理規劃範圍治理起點自鹿場橋起,治理終點至芎蕉腳制水閘,全長12.75公里,另鹿場課圳幹線-放水路至第二放水路間,全長2.12公里亦併入此規劃。但是,新虎尾溪以鹿場橋為界,分成兩段分別公告其保護標準不相同狀況下,對新虎尾溪水利設施的防洪能力,可能無法達到要求,故本次需重新探討。
河川整治需兼顧區域內之排水灌溉、生態保護、休閒遊憩功能等,藉由規劃過程發展新虎尾溪水域環境永續經營之願景,將水域空間由邊緣化之角色轉為空間之主軸,並串連周邊景觀特色、人文歷史、生態環境等營造多樣化之風貌。期盼新虎尾溪能扮演孕育雲林地區生息之藍綠帶的活水泉源。本計畫依據河川環境特性,配合當地地理、人文特質進行河川環境使用分區,建議新虎尾溪劃分為8個河川環境分區,並依各分區之環境特質有效管理。未來可視流域社經發展、特殊環境事件及當地居民之意見予以調整分區範圍及機能空間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