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興縣位於黑龍江省木蘭縣境北部。中華民國時期設治,隸屬黑龍江省。
東興,地處青山口外,地方扼要,
清朝晚期出放旗地,安設屯田,創立集鎮。中華民國成立之初,
東興鎮商民代表曾呈請設治。1927年1月7日,黑龍江省長公署批准,於
木蘭縣所屬東興鎮設置東興設治局。所轄“區域面積,南北長約120里,東西寬200里”,共有人口3萬餘人,已墾熟地5萬餘垧。隸屬
綏蘭道。1929年2月,裁撤道區后,由黑龍江省直轄。東北淪陷后,按偽民政部訓令,1933年10月1日,將東興設治局改為東興縣。隸屬
濱江省管轄。1945年“九三”抗日戰爭勝利后,劃歸
松江省管轄。1947年11月7日,經
東北行政委員會批准,撤銷東興縣,併入木蘭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