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軍隊黨的建設條例
中國共產黨軍隊黨的建設條例
《中國共產黨軍隊黨的建設條例》是經黨中央、中央軍委批准制定的法規,旨在加強軍隊黨的建設,確保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確保有效履行新時代軍隊使命任務,確保人民軍隊永葆性質、宗旨、本色,實現黨在新時代的強軍目標、把人民軍隊全面建成世界一流軍隊。
2020年9月,《中國共產黨軍隊黨的建設條例》正式頒布施行。
2020年6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中國共產黨軍隊黨的建設條例》。
2020年9月,經黨中央、中央軍委批准,《中國共產黨軍隊黨的建設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頒布施行。
《條例》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貫徹習近平強軍思想,以黨章為根本遵循,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堅持黨對軍隊絕對領導,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堅持聚焦備戰打仗,對軍隊黨的建設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原則,黨對軍隊絕對領導和貫徹軍委主席負責制的重大問題,軍隊的黨組織和軍隊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的有關問題,軍隊黨的建設主要任務,軍隊黨的建設工作責任制和監督保障機制等作了全面規定,為加強新時代軍隊黨的建設提供了基本遵循。
《條例》是全面規範軍隊黨的建設的基礎主幹黨內法規,是推進軍事政策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標誌著中國軍隊黨的建設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水平邁上新台階。《條例》的頒布施行,必將全面提高軍隊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工作質量,推動軍隊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貫徹軍委主席負責制,為實現黨在新時代的強軍目標、把人民軍隊全面建成世界一流軍隊提供堅強政治保證。
《條例》共7章79條,把握的重點有以下6個方面:一是突出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根本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強軍思想,把習主席關於加強黨的建設的重要指示要求和黨的十九大部署,轉化為剛性制度規定和嚴明紀律要求。二是堅持以黨章為根本遵循,把黨章關於黨的建設的原則、制度、要求具體化,充分體現黨的十八大以來制定出台的中央黨內法規的新規定新要求。三是堅持黨對軍隊絕對領導,對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一系列根本原則和制度、貫徹軍委主席負責制、領導體制等重大問題進行集中規定。四是聚焦備戰打仗主責主業,貫徹“四個立起來”戰略要求,把戰鬥力標準、實戰化要求貫穿軍隊黨的建設全過程各領域。五是緊貼新時代新使命新體制推進位度創新,充分運用中央軍委黨的建設會議成果和部隊探索的新鮮經驗,使各項規範與新的領導指揮體制相銜接、與新的規模結構和力量編成相匹配、與有效履行新時代軍隊使命任務相融合。六是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堅持問題導向,把嚴的標準、嚴的要求融入軍隊黨的建設各方面。
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是人民軍隊建設發展的關鍵,關係強軍事業興衰成敗,關係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制定《中國共產黨軍隊黨的建設條例》,是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舉措,對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貫徹軍委主席負責制,對確保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確保有效履行新時代軍隊使命任務,確保人民軍隊永葆性質、宗旨、本色,對實現黨在新時代的強軍目標、把人民軍隊全面建成世界一流軍隊,具有重要意義。
能打仗、打勝仗是黨和人民對軍隊的根本要求,是軍隊使命職責之所在,是軍隊存在的根本價值之所在。習主席強調,“軍隊黨的建設必須緊緊圍繞能打仗、打勝仗來展開,成為部隊戰鬥力的增強劑和功放器”。貫徹習主席重要指示,落實“四個立起來”戰略要求、聚焦備戰打仗主責主業,是《中國共產黨軍隊黨的建設條例》的一個鮮明特點,也是學習貫徹《條例》必須把握的一個重點。
綱舉則目張,執本則末從。《條例》把“堅持聚焦備戰打仗主責主業”作為軍隊黨的建設的四個原則之一,強調全面貫徹新時代軍事戰略方針,全面提高新時代備戰打仗能力,把戰鬥力這個唯一的根本的標準貫徹到軍隊黨的建設全過程和各方面。原則,既是政策引領,也是衡量準則。這一規範,確立了聚焦備戰打仗在軍隊黨的建設中的突出作用,立起了用戰鬥力標準檢驗軍隊黨的建設成效的鮮明導向。
聚焦備戰打仗抓黨建,首先是準確把握《條例》的有關規定。比如,戰區黨委領導主戰的職權、戰時組成要求,各級黨組織領導備戰打仗的職責,遂行作戰任務部隊黨委、紀委的領導關係。比如,軍隊黨的建設主要任務中,強調的提高黨委“五個能力”,推進聯合作戰指揮、新型作戰力量等人才隊伍建設,強化打仗意識和實戰化導向,培育官兵戰鬥精神和血性膽魄等。對這些具體規定,要結合實際認真學習把握,貫徹到軍隊黨的建設方方面面。
落實好《條例》的規定要求,必須強化聚焦備戰打仗抓黨的建設的意識和能力。各級黨組織要歸正工作重心,全部心思向打仗聚焦,各項工作向打仗用勁,使黨的建設始終圍繞備戰打仗來展開,立牢備戰打仗指揮棒。緊貼本單位職能使命,細化落實《條例》有關規定的措施,推動解決“五個不會”、“兩個能力不夠”等問題,提高黨組織領導備戰打仗的能力,以實際行動回答“勝戰之問”、“價值之問”、“本領之問”。堅持以戰鬥力標準檢驗軍隊黨的建設成效,形成聚力備戰打仗的輿論導向、工作導向、用人導向、政策導向,把黨的政治優勢和組織優勢轉化為制勝優勢。
問:請介紹一下制定《條例》的背景和重要意義有哪些?
答:軍隊黨的建設,是軍隊建設發展的核心問題,是軍隊全部工作的關鍵。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軍隊黨的建設,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對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從嚴治軍提出明確要求。黨的十九大對加強新時代黨的建設作出重要部署,修改通過的黨章提出新規定新要求。隨著人民軍隊整體性革命性重塑,軍隊黨的建設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軍隊各級認真貫徹黨中央、中央軍委和習主席決策部署,在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上積累了重要經驗。面對新時代新使命新體制,對軍隊黨的建設作出整體設計和全面規範很有必要。
習主席在2018年中央軍委政策制度改革工作會議上明確提出,制定我軍黨的建設條例、構建系統完備的我軍黨的建設制度體系。黨中央把《條例》列入中央黨內法規制定計劃,中央軍委關於軍事政策制度改革總體部署對制定《條例》作出具體安排。2019年1月啟動《條例》起草工作,歷時一年多,形成《條例》稿。2020年6月29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條例》。
問:《條例》的鮮明特點和把握重點是什麼?
答:《條例》在軍隊黨內法規體系中處於重要地位,具有鮮明的政治性、基礎性、開創性、實踐性。首要的是政治性,《條例》通篇貫穿做到“兩個維護”、貫徹軍委主席負責制的要求,全面規定事關黨對軍隊絕對領導,事關人民軍隊性質、宗旨、本色,事關全面從嚴治黨落實的重大問題,體現了很強的政治標準和政治要求。重要的是基礎性,《條例》著重規定軍隊黨的建設帶根本性方向性全局性的重大問題,對工作運行方面的內容作出引領性的原則規範,彰顯了基礎主幹黨內法規的基本定位。突出的是開創性,《條例》傳承弘揚我黨我軍的紅色基因和優良傳統,總結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的新經驗新成果,適應新時代軍隊黨的建設新要求,首次專門對軍隊黨的建設作出全面系統規範,是構建軍隊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的創新舉措。著眼的是實踐性,《條例》圍繞解決軍隊黨的建設面臨的突出矛盾和薄弱環節,聚焦破解新體制下軍隊黨組織建設的難點、堵點、困惑點,各項規定要求的指導性、針對性、操作性都很強。
問:《條例》的框架和體例是如何把握的?
答:《條例》共7章79條,17000餘字,分3大板塊:第一章是總則,構成第一板塊,主要規定製定《條例》的目的依據,軍隊黨的建設地位作用、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原則。第二章至第五章,構成第二板塊,是《條例》的主體部分,主要規定黨對軍隊絕對領導和貫徹軍委主席負責制的重大問題,規定軍隊的黨組織和軍隊黨的紀律檢查機關,規定軍隊黨的建設主要任務。第六章、第七章,構成第三板塊,主要規定軍隊黨的建設工作責任制和監督保障機制,以及附則。
問:《條例》對堅持黨對軍隊絕對領導作出哪些明確規定?
答:黨對軍隊絕對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特徵,是黨和國家的重要政治優勢,是人民軍隊的建軍之本、強軍之魂。軍隊黨的建設的首要任務是確保黨對軍隊絕對領導。《條例》緊緊扭住這個首要任務,著力強化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制度保證。一是規定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根本原則和制度體系,主要將長期實踐形成的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一系列根本原則和制度,以中央黨內法規形式進行系統明確。二是規定貫徹軍委主席負責制的重要問題,明確地位作用、內涵要求、工作機制和責任體系。三是規定領導體制,強調中央軍委集中統一領導,規範軍隊黨組織體制。四是規定組織原則,主要是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四個服從”、集體領導等原則。這些規範,是堅持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重要保證。
問:《條例》對貫徹軍委主席負責製作出哪些規定?
答:軍委主席負責制,是黨章和憲法規定的重大制度,是堅持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根本制度和根本實現形式,在黨領導軍隊的一整套制度體系中處於最高層次、居於統領地位。《條例》專門對貫徹軍委主席負責制進行規定。一是明確貫徹軍委主席負責制的內涵要求,強調必須堅決貫徹軍委主席負責中央軍委全面工作、領導指揮全國武裝力量、決定國防和軍隊建設一切重大問題的要求,落實到國防和軍隊建設的各領域全過程。二是完善貫徹軍委主席負責制的工作機制,著力形成貫徹軍委主席負責制的閉合迴路。三是建立貫徹軍委主席負責制的責任體系,分別明確各級的相關責任。
問:《條例》是如何貫徹體現聚焦備戰打仗主責主業要求的?
答:習主席強調指出,軍隊黨的建設必須緊緊圍繞能打仗、打勝仗來展開,成為部隊戰鬥力的增強劑和功放器。《條例》認真貫徹習主席關於備戰打仗的指示要求,把聚焦備戰打仗要求貫穿全篇。主要體現在4個方面:一是在軍隊黨的建設的原則中,把“堅持聚焦備戰打仗主責主業”作為重要原則之一。二是在軍隊黨組織體系中把戰區黨委單獨作為一種類型突出出來,明確遂行作戰任務部隊黨組織的領導關係。三是在軍隊黨組織主要任務中強調領導備戰打仗的職責。四是在軍隊黨的建設主要任務中,強調提高黨委“五個能力”,推進聯合作戰指揮、新型作戰力量等人才隊伍建設;強調強化打仗意識和實戰化導向,培育官兵戰鬥精神和血性膽魄。
問:《條例》對軍隊黨組織體系作了哪些優化?
答:習主席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提出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強調“以組織體系建設為重點”,改革后實現了人民軍隊組織形態的整體性重塑,這些都對完善優化軍隊黨組織體系提出新要求。《條例》著眼形成層級合理、結構嚴密、運行高效、利於工作的軍隊黨組織體系,圍繞回答新體制下軍隊黨組織體系建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總體規範軍隊黨組織設置和領導關係,分別規範戰區黨委、各級黨委、機關部門黨委、直屬黨委、基層黨委(黨總支部委員會)、黨支部等6類黨組織的職能定位、職權、組成、產生辦法和主要任務。其中,創新點主要有6個方面:一是明確黨組織設置的原則,解決在黨組織設置上“設不設”、“怎麼設”不好把握的問題,為各級提供明確遵循。二是細化不同類型黨組織設置的一般要求,適應改革后編製體制多樣、單位差異性大的實際,逐類明確黨組織設置的具體要求,使各類黨組織的設立有據可依。三是拓展部分類型黨組織的設置情形,新增單位直屬黨委、不定等級單位和不編設機關的軍師旅團級單位的基層黨委、聯合黨支部,明確臨時機構黨組織的設置要求。四是規範黨組織領導關係,對戰區黨委、軍種黨委與戰區軍種黨委,以及遂行作戰任務、參加聯合訓練、執行非戰爭軍事行動的部(分)隊和參戰配屬部(分)隊黨組織的領導關係作出明確。五是調整完善黨組織的職能定位,依照黨章黨規的新規定對各類黨組織的職能定位作出調整、優化和完善。六是明確黨委組成原則,把黨委組成由過去的“名額主導”調整為現在的“原則主導”,著力解決新體制下同一層級不同類型單位編製差異大、黨委委員名額不好統一規定的問題。
問:《條例》對軍隊黨的紀律檢查機關作出哪些新的規定?
答:黨的十九大修改通過的黨章對黨的紀律檢查機關作出一些新的規定。《條例》貫徹黨章規定,緊貼軍隊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實際,優化紀委設置、科學配置權責、整合相關制度,使軍隊黨的紀律檢查機關更好適應新的形勢任務要求。主要改點有5個方面:一是明確紀委領導體制,規範各級紀委和遂行作戰任務部隊紀委的領導關係等,保證各級紀委監督權的相對獨立性和權威性。二是調整紀委職能定位,明確黨在軍隊設立的紀律檢查委員會是軍隊黨內監督專責機關,擔負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三是明確紀委設置的一般要求,與黨組織設立相協調,將紀委類型在原來團級以上單位紀委、機關紀委、直屬紀委3類的基礎上,拓展增加戰區紀委、臨時單位紀委等類型。四是明確紀委的主要任務,在黨章規定的紀委3項主要任務的基礎上,結合軍隊實際明確具體內容和要求。五是明確紀委成員組成的一般原則,規範戰區紀委、團以上部隊和相當於團以上部隊的單位(不含戰區)紀委、機關部門紀委的組成,便於部隊執行。
問:《條例》是如何規定軍隊黨的建設主要任務的?
答: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強調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深入推進反腐敗鬥爭。《條例》按照這一總體布局,鮮明提出軍隊黨的建設的原則要求,同時分別明確軍隊黨的各項建設的主要任務。在黨的政治建設方面,強調堅定馬克思主義信仰,落實“兩個維護”,貫徹軍委主席負責制,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加強政治能力訓練和政治實踐歷練,發展積極健康的黨內政治文化等。在黨的思想建設方面,強調重點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強軍思想,突出黨性教育,做好黨的意識形態工作,加強思想道德建設等。在黨的組織建設方面,強調提高貫徹民主集中制質量,突出政治標準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加強幹部和人才隊伍建設,落實軍隊好乾部標準,加強共青團建設等。在黨的作風建設方面,強調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軍委十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全面徹底糾治和平積弊,端正訓風演風考風,弘揚嚴實精神和作風等。在黨的紀律建設方面,強調堅持把政治紀律放在首位,深入開展紀律教育,嚴明紀律要求,強化紀律剛性執行等。在黨的制度建設方面,強調強化黨章意識,深化軍隊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維護黨內法規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等。在反腐敗鬥爭方面,強調保持查案懲腐高壓態勢,加強重點行業領域監督整治,深化拓展政治巡視,培塑廉政文化等。這些規定貫徹了習主席關於黨的建設的重要指示要求,回答了軍隊黨的建設抓什麼、做什麼的問題,為各級常態抓好黨的建設工作提供遵循。
問:《條例》對健全軍隊黨的建設工作責任制和監督保障機制有哪些具體舉措?
答: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健全落實黨的建設工作責任制,完善相關黨內法規制度,有力促進了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落實。《條例》著眼壓實管黨治黨責任鏈條,明確規定軍隊黨的建設工作責任制,提出構建黨中央、中央軍委集中統一領導,黨委履行主體責任,紀委履行監督責任,機關部門各負其責的責任體系,強調健全黨的政治建設工作責任制、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機關黨的建設工作責任制、基層黨的建設工作責任制、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等。《條例》針對黨建工作落實不夠的問題,要求各級完善和落實督查機制;針對黨建工作力量不足的問題,強調抓好書記隊伍和黨務工作人員隊伍建設;針對少數基層黨組織的組織力不強的問題,強調完善和落實黨務公開、黨內激勵關懷幫扶、軍隊黨內表彰制度,完善容錯糾錯機制;針對基層黨組織工作保障方面存在的問題,強調各級黨委應當為基層黨組織開展活動提供必要的保障。這些規定,適應了全面從嚴治黨的部署要求,回應了部隊和官兵的關切呼聲,為解決黨組織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供了制度支撐。
問:請介紹如何抓好《條例》的貫徹落實?
答: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要按照黨中央、中央軍委要求,把學習貫徹《條例》作為重要政治任務抓緊抓好,推動《條例》落到實處、見到實效。各級黨委和領導幹部要全面準確把握《條例》的規定要求,原原本本學習《條例》,全面掌握內容,深刻領會精神,提高抓黨的建設的意識和能力;採取集中辦班、輔導宣講、研討交流等形式,抓好《條例》的學習培訓、宣傳闡釋等工作,推動各項規定要求入腦入心。要嚴格按照《條例》規範和加強軍隊黨的建設,認真審視和檢查本單位黨的建設,對不符合《條例》規定的要堅決糾正。各級黨組織要擔負起學習貫徹《條例》的政治責任,及時分析形勢、研究解決問題、加強監督檢查,對貫徹落實不力的嚴肅追責問責。黨建工作隊伍、黨建研究機構、廣大黨員要結合自身職責,認真落實《條例》的規定要求。通過共同努力,推動軍隊黨的建設高質量發展,匯聚起強軍興軍的磅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