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正根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副院長、代理院長

楊正根,男,漢族,1965年10月生,江西廣豐人,1992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8年7月參加工作,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刑法專業,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

現任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副院長、代理院長。

人物履歷


曾任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1982.09—1986.07,江西師範大學外語系英語專業本科學習;
1986.09—1988.07,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刑法專業碩士研究生學習;
1988.07—1991.07,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書記員(其間:1988.07--1989.10在增城縣人民法院鍛煉)
1991.07—1994.09,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副科級助理審判員;
1994.09—1997.07,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刑法專業博士研究生學習;
1997.07—2000.03,廣東省清遠市司法局黨組成員、局長助理、助理調研員
2000.03—2001.03,廣東省清遠市司法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2001.03—2008.10,廣東省委統戰部副部長(其間:2006.05--2006.08參加廣東省第8期高級公務員公共行政管理研究班學習);
2008.10—2010.12,廣東省社會主義學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正廳級);
2010.12—2013.05,國家民委監督檢查司司長;
2013.05—2016.11,國家民委政策法規司司長(其間:2015.09--2015.12在中央黨校第65期廳局級幹部進修班學習)第九屆、第十屆廣東政協常委,第十屆廣東政協港澳台委員會副主任;
2016.11—2016.12,廣東省民族宗教委黨組副書記(保留正廳級);
2016.12—2018.05,廣東省民族宗教委黨組副書記、副主任(保留正廳級);
2018.05—2021.07,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2018.05,任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
2018.06—2019.01,第十二屆廣東省政協民族宗教委員會副主任。
2021.11,任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副院長、代理院長

任免信息


2019年1月29日,免去楊正根政協第十二屆廣東省委員會民族宗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2021年7月30日,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經表決通過,免去楊正根的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2021年11月19日,廣州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五十八次會議。任命楊正根為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副院長、代理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