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外滲
藥物外滲
同一條血管不得反覆穿刺,不宜在同一位置長期滴注,如果患者的靜脈滴注時間在12h以上,即便整個滴液過程無異常發生,局部無外滲,護士也應為患者更換輸注位置。如果對患者創建了2條靜脈通道,則每相隔3~4h就應更換點滴一次。在進行靜脈輸液之前,應當使用濃度為0.9%的NS溶液沖洗管道,確認穿刺成功以後,對患者輸注高危藥物。
掌握藥物外滲的預防和處理方式,基本功一定要紮實,在原有基礎上提升靜脈穿刺的成功率,以達到一針見血的水平,在穿刺的過程中,要避開重要關節位置,等到穿刺成功之後,固定好針頭。對患者實施保護性約束,如有家屬陪伴,教會家屬正確照料患者的方式。
在進行輸液之前,告知患者發生藥物外滲之後可能出現後果。在輸液之後,護士應主動告知患者輸液之後的注意事項,不能隨意移動輸液肢體,如果患者在輸液過程中,出現灼燒感,疼痛等現象時,應在第一時間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