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升元
蔡升元
蔡升元浙江德清人。字方麓,號征元。生於清順治九年(1652),卒於清康熙六十一年(1722)。清康熙二十一年(1682)狀元。
康熙九年庚戌科狀元蔡啟僔是蔡升元的叔叔,蔡啟僔和蔡升元的先祖世居洛陽,不少在朝為官,宋朝,先祖為秘書郎,後來從聖駕南渡,開始以德清為家鄉。康熙二十一年,蔡升元中狀元,授翰林院修撰。后歷任中允、少詹事、詹事等職。康熙二十四年,蔡升元任會試同考官,日講起居注官。由於與皇帝接近,頗受康熙帝寵信。康熙二十八年,遷中允。康熙二十九年,蔡升元遷左中允。不久,以終養二老而歸鄉里。康熙四十二年,康熙帝南巡,蔡升元在嘉興迎駕,奉旨登舟奏對。深得康熙帝喜愛,次日下旨,以蔡升元講筵甚久、家計甚貧而賜銀葬親,詔令事竣來京。
康熙四十三年,蔡升元被提拔為內閣學士。正月,以候補詹事府中允超擢少詹事,仍充日講起居注官,入值南書房。五月,蔡升元遷詹事充經筵講官。康熙四十八年,皇太子允礽厭惡蔡升元。此外,蔡升元在朝廷中聲譽不佳。他曾為巴結權貴竟將女兒進獻,為朝野人士所不齒。雖在太子立、廢的動蕩中未受影響,但已被同僚擯棄。康熙四十八年,因許多官員說他“輕浮無實”而被令退休。康熙五十一年,因為前皇太子厭惡蔡升元,蔡升元被革任,皇帝又下令為補內閣學士。康熙五十二年,蔡升元出任會試副主考官。再任內閣學士。此期間復出,欽命巡陝西、祭黃陵、賞綠旗營。康熙五十四年,又起用蔡升元,出任會試副考官。康熙五十五年,因不隨大學士等去祈雨,蔡升元被降級留任。康熙五十六年,蔡升元升為左都御史。康熙五十八年,蔡升元又擢升禮部尚書。蔡升元曾多次上疏,提出政事改革的建議,如:簡化繁瑣批案程序,懲治批審中的瀆職,制止肆意拘捕百姓、索賄敲詐生事等。均為朝廷允准。
康熙六十年,告老還鄉,又一年,卒於鄉里。蔡升元官至禮部尚書而終。
著有《使秦草》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