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市教育局
金華市的教育事業部門
金華市的教育事業部門,屬於政府工作部門,負責金華市的教育方針制定、負責教師工作,推進教育公平。
樓偉民為金華市教育局局長。
根據《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金華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辦〔2010〕112號),設立金華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是主管教育事業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金華市教育概況
2012年,金華市共有各級各類學校2323所(包括幼兒園),在校生102.59萬人,教職工71266人,專任教師55300人。其中小學445所,在校學生39.64萬人;初中170所,在校學生14.88萬人;普通高中66所,在校學生9.54萬人;中等職業學校44所,在校生6.41萬人;特殊教育學校8所,在校學生1635人;全日制高校7所,在校生7.88萬人;成人高校2所,在校生2890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3638人。全市幼兒園1581所,在園幼兒23.79萬人,學前三年幼兒入園率98.92%;省等級幼兒園750所,省等級幼兒園招生覆蓋面71.76 %;全市112個鄉鎮已有98個建有中心幼兒園。十五年教育普及率99.43%。小學入學率、鞏固率100%;初中入學率、鞏固率100%;初中畢業生升入高中段學校比例98.38%,升入優質高中比例83.17%。初中畢業生升入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學校的比例為1:0.92,普通高中教育與中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高等教育規模不斷擴大,結構更趨合理,高等教育毛入學率49.7 %。
金華市教育局局長:樓偉民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和省政府、市政府規定應當交由縣(市、區)政府主管部門具體實施的事項。
(二)加強推進教育事業科學和諧發展,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和基礎教育均衡發展的職責。
(三)加強教育系統法制建設和內部審計監督的職責。
(四)加強民辦教育學校管理的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規,促進教育系統法制建設。
(二)研究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重大問題;編製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會同有關部門督促縣(市、區)教育經費“三個增長”的執行情況;提出市本級教育經費的財政預算建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本建設的政策、措施;協同有關部門審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收費和被收費項目、標準;指導和監督全市教育基本建設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四)負責全市教師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組織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教師及其他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組織校長培訓及教師培訓工作;配合做好師範院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學校)的機構編製、人事管理與勞動工資工作。
金華市教育局
(五)統籌、協調、管理全市高等教育;負責全市教育科學研究工作;綜合管理全市普通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學前教育等各類教育事業;負責教育督導評估工作。
(六)負責推進基礎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七)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政治思想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工作、藝術教育工作、國防教育工作、校園安全監管工作、社會實踐和勤工儉學工作。
(八)歸口管理全市的學歷教育及其考試工作;負責大中專學校的招生工作;管理高、中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
(九)負責法律規定的教育行政執法工作。
(十)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負責管理全市語言文字工作;制定語言文字有關管理政策,協調、監督和檢查全市語言文字的規範應用工作;指導普通話和規範漢字的培訓、測試。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市教育局設7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掛教育外事辦公室牌子)。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負責文電、會務、信訪、信息、保密、檔案、督查、新聞宣傳等日常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接待、交通等其他行政工作。負責協調議案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管理教育方面的國際合作與交流。負責新農村建設、扶貧、對口支援、應急聯動、創建創衛、生態文明創建等工作;承擔市綜治委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人事處。指導全市學校師資隊伍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指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和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負責教師職稱評審工作;負責教師表彰獎勵;負責中小學、幼兒園在職教師和中小學校長的培訓工作;協助做好黨員遠程教育工作。負責所屬學校、事業單位、局機關的機構編製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學校)幹部隊伍建設、組織人事、勞動工資、教師調配、教師招聘等工作;負責幹部檔案管理、計劃生育工作;指導直屬單位(學校)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三)計劃財務基建處。編製全市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市本級教育經費年度財政預算方案建議;負責直屬學校管理體制改革,直屬學校的設置、撤銷、更名和調整的審核工作;負責對中小學教師工資統一發放的監管和協調對下級轉移支付資金的到位;指導全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經費管理和教育財會制度的建設工作;負責全市教育事業統計與教育經費統計工作;指導、管理所屬各類學校的財務、統計和總務工作;指導學生資助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高中段學校招生計劃的審核和編製、下達直屬學校高中段招生計劃的工作;指導和管理全市校舍改造及直屬學校校舍基建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預決算管理、財務核算、部門集中採購。指導全市教育信息化和標準化學校建設工作。指導全市學校防汛防颱、防震減災、安全生產、工程安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工作。
(四)基礎教育處(掛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校園安全管理處牌子)。負責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及特殊教育的管理和指導。指導全市基礎教育學校共青團和少先隊、體育、藝術、科技工作;負責協調教育系統全市性體育、衛生、藝術、科技等方面重大活動;牽頭協調教育系統體育、藝術、國防、環保、科技等教育工作。指導基礎教育階段的德育、民族教育和教學研究、電化教育、圖書和教學儀器的配備;指導普通高中招生;指導、推進殘疾少年兒童特殊教育工作。承擔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貫徹宣傳語言文字政策法規、普通話推廣和規範用字、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語言文字示範校等工作。負責市屬學校維護校園安全穩定工作,指導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做好維護校園安全穩定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禁毒、反邪教等教育工作;指導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做好安全教育。
(五)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處。歸口管理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職業教育;聯繫協調全市高等教育工作;指導、管理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指導民辦高等學校工作;負責市屬高校專業設置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對歸口管理的高校進行教學儀器和實驗設備配備、實驗室管理工作的指導。統籌管理全市中等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和農民素質提升工作;指導全市中等職業學校布局和專業調整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等職校畢業生技術等級考核工作和就業指導服務工作;做好中等職校招生、學籍管理和畢業證書驗印工作。協助做好社區矯正、國家知識產權等工作。
(六)教育督導處(市政府教育督導辦公室與教育督導處合署辦公)。承擔市政府教育督導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制定教育督導與評估的方案和指標體系;對下級政府的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門和中等及以下學校的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評估;組織開展督導評估活動;發布教育督導報告;負責督導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宏觀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
(七)政策法規處(掛行政審批處牌子)。負責教育改革與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及報告的起草工作;參與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的制定工作。協調指導全市教育法制工作;負責教育法律、法規執法檢查;組織指導教育普法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等涉法工作。承擔本部門相關行政審批、審核職能;負責牽頭擬制本部門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規章制度和辦事流程;依法提出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增加、修改或取消建議;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網上辦理、網上公開和網上諮詢工作;指導、協調、監督本部門直屬單位的行政審批和相關服務工作。指導全市教育審計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學校)的教育審計工作。
直屬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市教育工會仍設在市總工會。
市教育局行政編製26名(含國防教育編製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機關黨委專職書記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8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5名。
市紀委、監察局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的人員編製3名,其中紀檢組長1名、監察室主任1名。
金華市教育局督查學校“三防”建設
為了圓滿完成由省平安和省教育廳提出的“2013年校園三防建設全覆蓋”的目標任務,金華市教育局抽調部分市直屬學校政教主任和保衛科長等精幹力量組成督查組,由市教育局黨委委員陳志恆帶隊,對全市10個縣(市、區)的近500所中小學、幼兒園進行“三防”督查。
每到一所學校,陳志恆都仔細查看,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當場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並要求各縣(市、區)教育局組織“回頭看”活動,檢查本次隱患整改落實情況。對檢查中發現的幼兒園保安持證上崗率不高和園內視頻監控數量不足等普遍性問題,陳志恆委員要求各縣(市、區)教育局加大對安全的經費投入,在實現“三防”建設全覆蓋的基礎上,提高覆蓋的質量;加強與公安等部門聯繫和溝通,開展保安培訓,提高保安素質;對校園內重點部位和場所一定要安裝視頻監控。
據了解,這是市教育局2013年開展的第三次面向各縣(市、區)的安全督查,上半年3月份和5月份已經開展了二次。定期督查活動的開展,有力的推動了全市學校、幼兒園安全基礎設施和能力的建設,增強了廣大師生的安全防範意識,提高了校園安全管理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