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典與規範
詞典與規範
目錄
詞典與規範 目錄
序本書的寫作緣起——代前言
第一章語言文字規範的經典——詞典
第一節語言文字規範與規範化
第二節反對語言文字規範化的主要觀點及其錯誤
第三節語言文字規範化的依據
第四節語言文字規範的種類及作用
第五節辭書描寫主義之我見
第二章立目規範
第一節專類詞典缺乏“正名”
第二節詞典收字與字典收詞
第三節詞典的非詞立目問題
第四節錯字詞目問題
第五節異形詞問題
第六節《現代漢語詞典》推薦詞形檢討
第七節方言詞偏於記音及其對漢語的影響——方言詞偏於記音問題(一)
第八節方言本字考要重視典籍考索與詞義分析等——方言詞偏於記音問題(二)
第九節方言本字與音變、合音問題——方言詞偏於記音問題(三)
第十節方言與陰陽對轉——方言詞偏於記音問題(四)
第十一節方言本字與古音及語音發展規律——方言詞偏於記音問題(五)
第十二節典故詞語的構詞與立目問題
第十三節立目與編纂方針及詞典的系統性
第三章注音規範
第一節審音要多一些審慎
第二節從眾從俗應該有一個統一的“度”
第三節關於詞典注音多有不一的問題
第四節關於注音與書證的對應問題
第五節假借與通假義的注音問題
第六節“破讀”字的注音
第四章釋義規範
第一節詞義是自在的
第二節詞義的判定原則
第三節詞典釋義與訓詁
第四節詞典編纂與食古泥古
第五節關於本義
第六節關於引申義
第七節關於修辭義
第八節關於典故義
第九節假借與通假義的處理
第十節關於姓氏義
第五章書證規範
第一節書證的作用
第二節書證的條件及選取
第三節書證的標點
第四節書證的校勘
第五節書證的核查
第六節關於書證使用的辯證法
第六章釋文規範
第一節釋文用語及其使用規範
第二節關於釋義語言
第三節關於成語溯源
第四節關於典故詞的溯源
參考文獻後記
http://epaper.hf365.com/hfwb/html/2015-03/24/content_86454.htm
一部與權威叫板的專著
(評王光漢《詞典與規範》)
合肥晚報>> 2015年3月24日
白玉林
詞典的解釋就一定是標準、是規範嗎?權威就一定是正確,是不可凌越的嗎?王光漢《詞典與規範》的回答是:不!
《詞典與規範》著重研究《現代漢語詞典》、《漢語大詞典》、《漢語大字典》、《漢語方言大詞典》、《辭海》、《辭源》的錯誤,是一部與我國最高水平詞典叫板的學術專著;書中就詞典與語言文字規範、詞典自身規範及詞典學、語言學中的許多問題,與權威較勁,對權威規定或論述多有異議。
此書對詞典存在的錯字詞目多有抨擊。如“眨眼”、“咂嘴”、“紮營”被寫作“匝眼”、“匝嘴”、“匝營”,“眼睛”被寫作“眼斤”、“眼筋”而被《漢語大詞典》立了目等;又如“一廂情願”的“廂”《現代漢語詞典》推薦用“相”,魯迅、毛澤東等也這樣用過,作者認為是非不能以人的地位來裁定,一廂就是一邊,而“相”是“相互”,無法講通。再如“áibǎn”,《現代漢語詞典》原以“呆板”立目,普通話審音委員會確定“呆”只能讀dāi以後,第五版修訂時竟刪去了“áibǎn”這一說法。作者指出,其實áibǎn的ái的本字當是“磑”。
對詞典注音多有不一,該書進行了較多的檢討,指出很多注音錯誤;就普通話審音委員會對某些字音的確定大膽提出質疑。如“拗”的音niù問題,《現代漢語詞典》、《辭海》、《漢語大字典》、《漢語大詞典》等幾乎都毫無例外地執行普通話審音委員會的規定而注有此音,只《辭源》沒有。作者指出:《辭源》的做法是對的,因為“拗”不可能音niù,讀niù並沒有語音上的歷史支撐。表示“固執、不隨和、不馴服”義的niù的本字只能作“扭”,寫成“拗”是錯的。表示“廁身”、“廁足”的“廁”原先讀cì。普通話審音委員會規定“間雜、插置”義的“廁”統讀cè,導致“廁身”、 “廁足”又被錯寫作“側身”、“側足”,以至於《現代漢語詞典》還承認了這樣的錯誤詞形。作者指出:“廁身”是“置身”;“側身”則是“側著身子”。“廁足”是“插足,涉足”;而“側足”則是“腳不能或不敢正立”,它們的讀音本來不同,“廁”統讀cè會造成語言使用上的混亂。
該書對本義、引申義、修辭義、通假義、典故義、姓氏義等的探求及列立提出了很多建設性意見。指出不分青紅皂白照抄古注、按今義理解古詞等是詞典大量釋義錯誤的根源。如“雁”有的是指鵝而不是詞典上說的大雁,“周官”中的許多“官”是部門、職事之稱,而不是詞典上說的官名。三代之世指女人稱姓而男人不稱姓,詞典以先秦男人之名作為立姓依據顯為不妥;至於詞典上常為外人乃至神話傳說人物列立姓氏義則更屬荒誕;指出修辭義不宜單獨作為義項列立等等。
在書證上,此書既指出要辯證使用,更強調要重視第一手資料的搜集和第二手資料的核查,指出詞典因循抄襲,使錯誤輾轉蔓延。如“坐懷不亂”,多書都因襲《辭源》編造的故事,說出自《荀子•大略》,實際則與元明時陶宗儀《南村輟耕錄•不亂附妾》所述有關。其他如《辭源》“割愛”條將“割哀”引作“割愛”。《漢語大詞典》“面縛輿櫬”條將“衰絰”引作“衰經”等。該書還指出詞典在引用古籍書例時出現的諸多斷句錯誤。
這部書還批評了詞典釋文用語及釋文語言的諸多不規範處,特別是對成語以及典故引源,該書指出《漢語大詞典》及有關成語詞典錯誤甚多。認為成語引源重在典故,對非典故成語只存在溯史問題,無所謂有什麼源頭可溯。在典故溯源上,《漢語大詞典》不知“稚榻”、“路蒲”、“丘錦”等是典而至亂給解釋;把“化鳧”解釋成“借指有道之士”,說出自南朝梁任昉的《述異記》。不知書例所用的乃是《後漢書•王喬傳》講的王喬的故事,等等。
《詞典與規範》全書34萬字,所羅列的全都是詞典中類似於以上的這類問題。作者在指出詞典編纂各個方面有關錯誤的同時,對如何避免類似錯誤的發生,大多提出了自己的意見,指出了解決的方法和措施。如一直困擾詞典學界立目原則的“約定俗成”問題,作者提出要以有無歷史沉澱作為認同與否的標準,使從眾從俗所導致的與語言文字發展變化規律相矛盾的問題得到了原則上的解決。又如為辭書學界所恪守的釋義與書證的“對號”問題所導致的隨文詮釋,作者提出“詞義是自在的”理論,指出詞義大於書證義,並對詞義的判定提出了詞理、事理、文理及詞義社會性四個原則,使詞典釋義有了具體的檢驗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