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回火

多次回火

多次回火是一種回火技術,它不能用一次較長時間的回火代替多次短時間的回火。是將經過淬火的工件重新加熱到低於下臨界溫度Ac1(加熱時珠光體向奧氏體轉變的開始溫度)的適當溫度,保溫一段時間后在空氣或水、油等介質中冷卻的金屬熱處理工藝。它一般針對高合金鋼(如高速鋼)而言。

鋼的回火


回火是工件淬硬后加熱到Ac1(加熱時珠光體向奧氏體轉變的開始溫度)以下的某一溫度,保溫一定時間,然後冷卻到室溫的熱處理工藝。
回火一般緊接著淬火進行,其目的是:
(a)消除工件淬火時產生的殘留應力,防止變形和開裂;
(b)調整工件的硬度、強度、塑性和韌性,達到使用性能要求;
(c)穩定組織與尺寸,保證精度;
(d)改善和提高加工性能。因此,回火是工件獲得所需性能的最後一道重要工序。通過淬火和回火的相配合,才可以獲得所需的力學性能。
按回火溫度範圍,回火可分為低溫回火、中溫回火高溫回火

原因


這是因為殘餘奧氏體轉變為馬氏體是在回火冷卻過程中進行的。因此,在每次回火后,都要空冷至室溫,再進行下一次回火。否則,容易產生回火不足的現象(回火不足是指鋼中殘餘奧氏體未完全消除)。

注意事項


調整淬硬鋼以便使用的第三步通常是回火。除了等溫淬火鋼通常在淬火狀態下使用外,大多數鋼都不能在淬火狀態下使用。為產生馬氏體而採取的激冷使鋼很硬,產生宏觀內應力和微觀內應力,使材料塑性很低,脆性極大。為減少這種危害,可通過將鋼再加熱到A1線低溫轉變以下某一溫度。淬火鋼回火時產生的結構變化是時間和溫度的函數,其中溫度是最重要的。必須要強調,回火不是硬化方法,而是剛好相反。回火鋼是將經熱處理硬化的鋼,通過回火時的再加熱來釋放應力、軟化和提高塑性。回火引起的結構變化和性能改變取決於鋼重新加熱的溫度。溫度越高,效果越大,所以溫度的選擇通常取決於犧牲硬度和強度換取塑性和韌性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