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書

記載人民法院審理過程和結果

裁判文書是記載人民法院審理過程和結果,它是訴訟活動結果的載體,也是人民法院確定和分配當事人實體權利義務的唯一憑證。一份結構完整、要素齊全、邏輯嚴謹的裁判文書,既是當事人享有權利和負擔義務的憑證,也是上級人民法院監督下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活動的重要依據。

2013年7月3日,一批裁判文書首次在中國裁判文書網集中公布。

裁判文書的製作


在裁判文書中使用漢字數字的情況:
1、裁判文書的裁判主文需要列條的序號;
2、裁判文書的裁判主文涉及的數字;
3、裁判文書尾部的年、月、日。

簡介


裁判文書,,“乃專門之學”,有其特殊的製作規律。常見的有民事裁判文書,刑事裁判文書,行政裁判文書以及其他通用訴訟文書等。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文書當中,分為民事文書、刑事文書、行政文書、執行文書、涉外文書五項。其中民事文書又包含三小項,即普通民事文書、商事文書、知識產權文書。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書上網公布暫行辦法》已開始實施。按照該辦法,除法律有特殊規定外,最高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書將全部在最高人民法院政務網站——中國裁判文書網予以公布。

規定


裁判文書封面
裁判文書封面
不允許根據案件類型、影響大小等選擇性公開——司法公開和司法公正應是對每一個案件的追求,而非部分案件。根據暫行辦法,最高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書,原則上均應當上網公開。
有指導意義死刑複核案件、熱點案件裁判文書一般應上網——死刑複核是最高人民法院的一項重要職能,是特殊的審判工作程序,選擇其中具有法律適用指導意義的裁判文書進行公布,有助於人民群眾了解死刑政策,有助於下級法院進一步統一死刑裁判標準。因此,暫行辦法規定,具有指導意義的死刑複核案件,生效裁判文書一般應當在網際網路公布。同時,一些社會關注度高的熱點案件,公眾對於公布裁判文書有著更為強烈的要求,裁判文書的及時、有效公布,能夠消除各方質疑,切實提升司法公信力。暫行辦法明確規定,社會關注度高的案件,生效裁判文書一般應當在網際網路公布。
裁判文書”新裝“
裁判文書”新裝“
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裁判文書不能上網——法律另有規定的情形下,生效裁判文書不上網公布,比如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內容。以調解、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方式結案的民商事案件,生效裁判文書一般不在網際網路公布。當事人如果認為案件涉及個人隱私或商業秘密,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請求不在網際網路公布生效裁判文書。
文書上網前進行技術處理隱去個人信息——例如,只公開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而隱去具體住址、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銀行賬號等其他信息;對於刑事案件被害人、證人、被告人家屬的姓名,以“某某”代替,其他相關信息也予以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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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27日,從人民法院司法公開工作座談會上獲悉,中國裁判文書網共公布全國各級法院生效裁判文書4260餘萬篇,訪問量超過132億次,訪客來自全球210多個國家和地區,已經成為全球最大的裁判文書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