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亞峰會
東盟輪值主席國主辦的年會
東亞峰會(East Asia Summit)是與東盟峰會同期舉行的年會,由東盟輪值主席國主辦,峰會的模式由東盟和東亞峰會其他所有參加國共同審議。東亞峰會是一個開放的、包容的、透明的和具有前瞻性的論壇;東盟將在東亞峰會及東亞合作進程中發揮主導作用。
東亞峰會(East Asia Summit,EAS)參加者,包括13個成員國即該區域13個國家(東盟十國及中日韓)和5個觀察員即5個域外國家(美國、澳大利亞、紐西蘭、俄羅斯、印度),還有潛在的成員國蒙古、東帝汶和潛在的觀察員即巴基斯坦、歐盟。東盟輪值主席國為該會議的主辦者。
2005年12月14日,第一屆峰會在吉隆坡舉行,此後的峰會都於每年東盟領導人會議之後舉行。2018年11月15日下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新加坡會展中心出席第13屆東亞峰會。會議通過《東亞峰會領導人關於東盟智慧城市建設的聲明》等多份成果文件。
1990年12月,關貿總協定烏拉圭回合談判破裂后,當時的馬來西亞總理馬哈蒂爾提出了建立包括東盟和中、日、韓在內的“東亞經濟共同體”構想。
1995年,東盟在第五次首腦會議發表的宣言強調,東盟國家要在政治、經濟等領域加強合作,努力加速東南亞一體化進程。會議還決定,此後每年舉行一次首腦會議,並歡迎其他亞洲國家的首腦參加。
1997年年底,東盟與中日韓三國“10+3”合作機制正式啟動。
2001年,參加“10+3”會議的東亞13國26位專家組成的“東亞展望小組”提出了建立“東亞共同體”的報告,為東亞地區合作提出了發展藍圖。同年11月,在汶萊舉行的第5次東盟與中國領導人(10+1)會議上,雙方領導人達成共識,一致同意在10年內建立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
2003年10月8日,中國政府在印度尼西亞巴厘島舉行的第7次東盟與中國領導人會議上宣布加入《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並與東盟簽署了宣布建立“面向和平與繁榮的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宣言。同年12月11日,日本和東南亞國家聯盟特別首腦會議在東京開幕,日本首相小泉純一郎在會議上宣布日本正式加入《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
2004年,在寮國首都萬象舉行的第八次“10+3”領導人會議決定,2005年在吉隆坡召開首屆東亞峰會;同年7月,俄羅斯總統普京簽署了俄加入《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的聯邦法律。
2005年年12月14日,在吉隆坡舉行首屆東亞峰會,東盟10國和中國、日本、韓國、印度、澳大利亞、紐西蘭6國的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與會。與會領導人提出了17項具體領域合作倡議,簽署了《東亞峰會吉隆坡宣言》。
2007年1月,在菲律賓宿務舉行東亞峰會,與會領導人簽署了《東亞能源安全宿務宣言》,提出了東亞地區能源合作的具體目標和措施。第三屆峰會於同年11月在新加坡舉行,與會領導人簽署了《氣候變化、能源和環境新加坡宣言》。
2011年,美國和俄羅斯加入東亞峰會,東亞峰會機制由此擴大至“10+8”。
2020年,第15屆東亞峰會會議以視頻形式舉行,國務院總理李克強2020年11月14日晚在人民大會堂出席。
原則目標
東亞峰會作為東亞地區一個新的合作形式,致力於推動東亞一體化進程、實現東亞共同體目標。
東亞峰會機制自創立以來,秉承開放、包容、透明的理念,遵循循序漸進、由易及難、優勢互補的合作原則,堅持合作發展這一主題,堅持領導人引領的戰略對話論壇性質,在不少領域開展了實質性合作,為推動區域經濟一體化進程作出了積極貢獻。
加入條件
東盟組織提出的參加東亞峰會的三個基本條件是:應是東盟的全面對話夥伴;已加入《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與東盟組織有實質性的政治和經濟關係。
峰會機制
東亞峰會已初步形成經貿、能源、環境部長的定期會晤機制,但仍主要通過外長工作午餐會或非正式磋商以及高官特別磋商,就峰會後續行動以及未來發展方向交換意見。
東亞峰會是年度領導人會議機制,由東盟輪值主席國主辦和主持。峰會議題由所有參與國共同審議。峰會尚未建立正式的各領域和各層級支撐機制,主要通過外長及高官會晤回顧峰會合作,就未來發展方向交換意見。峰會確定能源、金融、教育、公共衛生、災害管理、東盟互聯互通為重點合作領域,並初步形成經貿、能源、環境、教育部長的定期會晤機制。
成員國家
截至2019年12月,東亞峰會有18個參與國。其中,東盟10國(汶萊、柬埔寨、印尼、寮國、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越南)、中國、日本、韓國、印度、澳大利亞和紐西蘭是初始成員。俄羅斯和美國於2010年10月第五屆東亞峰會加入。
名稱 | 舉辦地點 | 舉辦時間 |
---|---|---|
首屆東亞峰會 | 馬來西亞吉隆坡 | 2005年12月14日 |
第二屆東亞峰會 | 菲律賓宿務 | 2007年1月15日 |
第三屆東亞峰會 | 新加坡 | 2007年11月21日 |
第四屆東亞峰會 | 泰國華欣 | 2009年10月25日 |
第五屆東亞峰會 | 越南河內 | 2010年10月 |
第六屆東亞峰會 | 印度尼西亞巴厘島 | 2011年11月17日至19日 |
第七屆東亞峰會 | 柬埔寨金邊 | 2012年11月 |
第八屆東亞峰會 | 汶萊斯里巴加灣市 | 2013年10月10日 |
第九屆東亞峰會 | 緬甸內比都 | 2014年11月13日 |
第十屆東亞峰會 | 吉隆坡 | 2015年11月24日 |
第十一屆東亞峰會 | 寮國萬象 | 2016年9月8日 |
第十二屆東亞峰會 | 菲律賓馬尼 | 2017年11月13日 |
第十三屆東亞峰會 | 新加坡 | 2018年11月15日 |
第十四屆東亞峰會 | 泰國曼谷 | 2019年11月4日 |
第15屆東亞峰會 | 視頻會議 | 2020年11月14日 |
《關於東亞峰會的吉隆坡宣言》《關於預防、控制和應對禽流感的東亞峰會宣言》《東亞峰會災害管理華欣聲明》《東亞峰會五周年紀念河內宣言》《東亞峰會互利關係原則宣言》《東亞峰會關於東盟互聯互通的宣言》《東亞峰會金邊發展宣言》《東亞峰會關於糧食安全的宣言》《落實行動計劃(2014-2015)》《紀念東亞峰會成立十周年吉隆坡宣言》《東亞峰會關於加強地區海洋合作的聲明》《東亞峰會促進東亞基礎設施發展合作萬象宣言》《東亞峰會領導人關於減貧合作的聲明》《推進馬尼拉行動計劃(2018-2022)》《東亞峰會領導人關於東盟智慧城市的聲明》《東亞峰會領導人關於合作促進地區經濟穩定增長的聲明》
東亞峰會
中國堅定不移地支持和參與東亞合作,支持東盟在東亞峰會中發揮主導作用。東亞峰會的召開是東亞合作進程中的一件大事,為與會各國共商發展大計提供了一個新的平台,必將推動東亞合作向更大範圍、更廣領域和更高水平邁進。中國立場
隨著東亞峰會的擴容,特別是美國等域外大國的加入,東亞峰會不僅成為推動東亞合作的大平台,而且成為連接太平洋和印度洋區域合作的大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