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春是漢語詞語。拼音是sòng chūn,意思是送別春天;舊時立春日的一種風俗。出自白居易《送春歸》詩:“杜鵑花落子規啼,送春何處西江西。”
● ● 送別春天。
● ● 舊時立春日的一種風俗。
唐 白居易《送春歸》詩:“杜鵑花落子規啼,送春何處西江西。”
清 周亮工《白櫻桃》詩之二:“嶺外麥英雪是膚,送春新脫紫霞襦。”
清
龔自珍《西郊落花歌》:“先生探春人不覺,先生送春人又嗤。”
胡樸安《中華全國風俗志·山東·惠民縣之歲時》:“立春日,官吏各執彩仗……制小
春牛遍送搢紳家,謂之送春。”
有意送春歸,無計留春住。明年又著來,何似休歸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