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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漢時期的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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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嵐
東漢時期的宦官
畢嵐,字不詳,東平郡人。熹平中,擔任掖庭令,掌宮人簿帳及蠶桑女工等事。熹平六年(177年),畢嵐奉皇帝命,鑄銅人四列於倉龍、玄武闕,又鑄四鍾,皆受二千斛,縣於玉堂及雲台殿前。又鑄天祿蝦蟆,吐水於平門外橋東,轉水入宮。又作翻車渴烏,旋於橋西,用灑南北郊路,以省百姓灑道之費。又鑄四齣文錢,錢皆四道。識者竊言侈虐已甚,形象兆見,此錢成,必四道而去。及京師大亂,錢果流布四海。
光和中升為中常侍,封列侯。中平六年(189年),靈帝駕崩。中軍校尉袁紹說大將軍何進,令誅中官以悅天下。謀泄,十常侍因進入省,遂共殺何進。而袁紹勒兵斬殺了趙忠,捕宦官無少長悉斬之。張讓、畢嵐等數十人劫質天子走河上。追急,張讓等悲哭辭曰:“臣等殄滅,天下亂矣。惟陛下自愛!”皆投河而死。
漢靈帝時的宦官集團,人稱“十常侍”,其首領是張讓和趙忠。他們玩小皇帝於股掌之上,以至靈帝稱“張常侍是我父,趙常侍是我母”。十常侍自己橫徵暴斂,賣官鬻爵,他們的父兄子弟遍布天下,橫行鄉里,禍害百姓,無官敢管。人民不堪剝削、壓迫,紛紛起來反抗。當時一些比較清醒的官吏,已看出宦官集團的黑暗腐敗,導致大規模農民起義的形勢。郎中張鈞在給皇帝的奏章中明白指出,黃巾起義是外戚宦官專權逼出來的,他說:“張角所以能興兵作亂,萬人所以樂附之者,其源皆由十常侍多放父兄、子弟、婚宗、賓客典據州郡,辜確財利,侵略百姓,百姓之怨無所告訴,故謀議不軌,聚為‘盜賊’。”
據《後漢書·張讓傳》記載,東漢中平三年(公元186年),畢嵐曾製造翻車,用於取河水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