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匯是海外僑胞給國內眷屬的匯款、贍家費。1949年中國建國之初,在沿海僑鄉,侵犯僑眷收取僑匯經濟權益的現象時有發生,嚴重挫傷了海外僑胞匯款的積極性。1955年2月23日,國務院頒布了由周恩來總理簽署的《關於保護僑匯政策的命令》。
由於當時物資供應短缺,在僑鄉出現了以物頂匯的現象,僑匯額不斷下降。為了爭取更多的外匯收入,1957年7月30日,國務院批准了“關於爭取僑匯問題”的指示,根據僑匯額核發一定比例的物資購銷憑證(俗稱僑匯券)給國內
收匯人,僑匯券持有者在專門商店或櫃檯購買緊俏商品或生產物資。這一制度實行了四十餘年,到九十年代初廢止。
僑匯券匯聚了糧票、
布票、棉票、副食品購買券、工業品購買券等各種票證。此外,有些省的僑匯券還印有肥皂票、煤票、
油票等稀有票證。
廣東省發行的僑匯券
僑匯券是一種需要與人民幣現金共同使用的票證,印刷防偽性強,一省僅發行一組,不像糧票、布票那樣一發行就是成千上萬種。僑匯券圖案千姿百態。江西省的“八一起義紀念碑”、湖南省的“
岳陽樓”、新疆的“
天池”、廣東省的城市雕塑等等,風光名勝、文物古迹、歷史偉人、風土人情、珍稀動物植物圖案都出現在不同的僑匯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