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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悅悅

佛山南海黃岐廣佛五金城車禍事件被害人

2徠011年10月13日,2歲的小悅悅(本名王悅)在廣東省佛山市南海黃岐廣佛五金城相繼被兩車碾壓

2011年10月21日,小悅悅經醫院全力搶救無效,在零時32分離世.

2012年9月5日,肇事司機胡軍被判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大事件

2009-06-08

出生

2009年6月8日生於山東。

出生
2011-10-13

被兩車碾壓

2011年10月13日,2歲的小悅悅(本名王悅) 在廣東省佛山市南海黃岐廣佛五金城相繼被兩車碾壓。

被兩車碾壓
2011-10-21

搶救無效死亡

2011年10月21日,小悅悅經醫院全力搶救無效,在零時32分離世。

搶救無效死亡

人物事件


2011年10月13日下午5時30分,一出慘劇發生在佛山南海黃岐廣佛五金城:年僅兩歲的女童小悅悅走在巷子里,被一輛麵包車兩次碾壓,幾分鐘后又被一小貨櫃車碾過。讓人難以理解的是,事件發生的後幾分鐘內在女童身邊經過的十八個路人,都選擇離開。最後,一位拾荒的阿姨陳賢妹把小悅悅抱到路邊並找到她的媽媽。小悅悅在廣州軍區陸軍總醫院重症監護室,腦幹反射消失,已接近腦死亡。2011年10月21日,小悅悅經醫院全力搶救無效,在0時32分離世。
傷情進展
轉到廣州
2011年10月14日下午轉到廣州軍區總醫院之後。
躺在病床
在廣總醫院的ICU病房,兩歲的車禍傷者小悅 悅躺在監護病床上。
腦死亡
躺在病床上的小悅悅
躺在病床上的小悅悅
2011年10月16日下午,廣州軍區廣州總醫院醫生表示,女童傷情太嚴重,已經發生了腦死亡,雙眼瞳孔已經散大;入院后僅憑機器和藥物維持著呼吸與心跳,生命隨時會有危險,估計未來連植物人的狀態都恢復不到。最致命的並非肇事車輛的反覆碾壓,而是第一次被車猛烈撞倒頭部著地所致的大腦減速傷。醫院ICU的彭醫生介紹了小悅悅的傷情:女童為特重度顱腦損傷,已經腦死亡,預計後果很不好,最樂觀的估計也是植物狀態,離不開呼吸支持,即沒有自主呼吸,需要一直連著呼吸機,“隨時都有生命危險。”
彭醫生稱,汽車碾壓造成了小悅悅右腿股骨中段粉碎性骨折,已經在當地醫院打了石膏;而最致命的是被撞倒後頭部摔倒地面造成的減速傷,導致了雙側枕部硬膜外血腫、後腦血腫以及腦水腫,令顱內壓升高形成了腦疝,壓壞了腦幹。腦幹是呼吸和血液循環功能的“司令部”,因此小悅悅發生了呼吸和循環衰竭——醫生趕到現場時,她的呼吸已經很微弱,後來一直沒有恢復呼吸功能。當地醫院為了給她的顱腦進行減壓,做手術去除了後腦勺的一片骨瓣,還去除了後腦的部分血腫
轉到廣州
2011年10月14日下午轉到廣州軍區總醫院之後,該院全力積極救治,穩定其呼吸與循環,包括上呼吸機,用大劑量的升血壓藥物,用藥物減輕腦水腫、營養神經、預防感染等,並對家人解釋了病情。彭醫生還透露,由於需要呼吸機以及循環支持,救治小悅悅的費用很大,每天需要四五千元。她在當地黃岐醫院的CT檢查結果為“腦挫裂傷,顱骨骨折”;不過胸腔遭兩次碾壓,卻沒有任何傷痕,非常的詭異。轉入廣總醫院后“雙側瞳孔散大固定,直徑18.94mm,對光反射消失”,“神志呈深昏迷,刺痛肢體無動作”。
躺在病床
小悅悅躺在床上(2)在廣總醫院的ICU病房,兩歲的車禍傷者小悅悅躺在監護病床上,眼睛睜開了一條縫,獃獃地望著左側斜上方,眼珠沒有任何活動的跡象;面部腫脹,額頭、眼皮等處布滿刮傷的血痕;嘴裡連著呼吸機,鼻子也連著管子,包紮著敷料的頭部連著一根引流管,可見有不少血液流出,一直流到枕頭邊的一個瓶子里。
體征不穩
19日中午11時43分小悅悅出現心跳驟停,經過醫院搶救復甦 成功,但隨後生命體征十分不穩定。下午開始出現少尿,說明腎功能開始出現損害,這對腦功能的恢復有著致命的影響。在患者父母簽署同意書後,醫院方面進行床邊血濾(人工腎)治療。“類似小悅悅這種病況,之前沒有好轉的先例。”神經外科主任王偉明主任表示,小悅悅的病情比較特殊,之前類似的病例中也沒有好轉的先例。患者每天的病情都會告知父母,並安排一定的時間“親情呼喚”。
“小悅悅要康復‘基本不可能’,但我們不會放棄。”ICU主任蘇磊稱無法預測小悅悅能撐多久,只能說隨時有生命危險。而對於早前預測小悅悅最好的結果是植物人,蘇磊表示以患者的狀態,離植物人這個結果也越來越遠了。
病危通知
令人痛心的2歲女童小悅悅,情況不容樂觀。院方在20日凌晨下達了病危通知書,小悅悅的父母在接到病危通知書的一剎那痛心不已。女童隨時都可能有生命危險,植物人算是最好的結果,但觀察來看甚至有點困難!
在2011年10月20日上午召開的病情通報會上,醫生對小悅悅病情作出最新判定。而原本11點召開的通報會,因為小悅悅出現心率減慢情況,醫生為了開展搶救工作,延遲到11點半召開。醫院方面表示,患者腦功仍然沒有恢復的跡象,隨時有生命危險。
凌晨離世
“2歲女童小悅悅13日晚在佛山接連被兩輛車碾過”事件中的小悅悅(王悅),經醫院全力搶救無效,在2011年10月21日零時32分離世。發布會於10月21日8:30在醫院舉行。
媒體佛山電台官方微博也稱,備受全國人民關注的佛山被碾女童小悅悅已於今晨去世。微博寫道:“據了解,凌晨三點鐘,小悅悅的父母去最後一次去到ICU病房見小悅悅最後一面。小悅悅媽媽悲痛欲絕,只有爸爸王持昌在工作人員的陪同下處理小悅悅的遺體。我們祝福小悅悅在去往天國的路上一路走好。”
離世視頻發布
廣州軍區廣州總醫院宣傳部門早8時證實,小悅悅已於今晨00時32分去世。凌晨三點鐘,小悅悅的父母去到ICU病房見小悅悅最後一面。悅悅媽媽悲慟欲絕,只有爸爸王持昌在工作人員的陪同下處理小悅悅的遺體。早上八點半,醫院方面召開小悅悅搶救情況通報會,ICU主任蘇磊表示,醫院啟動最高等級搶救方案,集合軍內外最權威專家救治,但因為傷情過重救治無效。
碾壓視頻回放
第二輛車碾過
第二輛車碾過
拾荒阿姨陳姨救人的過程,恰好被事發地旁邊一間勞保店的視頻監控記錄,這段視頻還包括在陳姨之前路過的18個人。陳姨並不知道,她是第19個路人,前18個,或是視而不見,或是看兩眼然後離開。
第一個人:一名白衣深色褲男子,左右張望后,徑直從小悅悅腳邊經過;
第二個人:摩托車男,看了一眼躺在正前方的小悅悅,一拐彎繞過離開;
第一輛車碾過
第一輛車碾過
第三個人:淺色長袖衣服男,一直盯著小悅悅,然後像躲著走,越來越遠。
第四個人:開著藍色后尾箱三輪車男,從店鋪門口兩次橫向經過,對2 米外的小悅悅熟視無睹。
第五個人:踩著三輪車的藍衣男子;
第六個人:另一摩托車男經過;
第七個人:黑衣男子開摩托車經過,並且不斷回望小悅悅;並停車詢問附近店主,但TVS剪切了這一段,網友質疑TVS違背新聞人客觀公正的原則,違反新聞總署若干規定,屬於報道虛假新聞範疇。
第一個人:一名白衣深色褲男子
第一個人:一名白衣深色褲男子
第八個人:一名中年女子帶著黃衣小女孩經過,看了幾眼卻沒有停步;
第九個人:一個穿雨衣的摩托車男子經過;
第十個人:穿著藍色短袖衣的男子在小悅悅身邊來回兩次,除了驚異的目光外再無動作。
……
記錄這一切的視頻,來自廣佛五金城20座N63-N64的新華勞保經營部,事發地點恰好就是該店鋪的門前。
第七個人:黑衣男子開摩托車經過
第七個人:黑衣男子開摩托車經過
這間勞保店位於兩條巷道的交叉口,與多數商家一樣,其兩邊的門口上方均安裝了視頻監控。不料,其中一邊的視頻監控,剛好拍下悅悅兩度被碾壓的全過程。
對此,也有網友質疑,“負責視頻監控的人去哪裡了?”
“我們店裡的視頻監控,主要是晚上防盜用的,白天都很少看它。”勞保店的老闆解釋說,傍晚正是每天最忙碌的時候,他和兩名工人正在清算賬目,而他的妻子準備晚飯。
嘈雜的雨打聲,讓忙碌的人們,專心於生意,根本沒注意到店外的異常,車來車往,一切看似正常。
善良的陳阿姨
善良的陳阿姨
也有網友認為,天色過暗使得人們看不清地上的小悅悅,因而未施以援手。
罪犯被捕
2011年10月13日下午事故發生后,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公安分局領導高度重視,組織有關部門全力偵破。辦案民警通過事故現場附近及周邊的大量監控錄像,以及現場走訪,對肇事車輛的號牌進行排查。13日晚上9時,事發4小時后,第二輛肇事車逃逸的司機蔣某很快被鎖定了人和車,經民警口頭傳喚,蔣某來到大瀝交警中隊,其對肇事逃逸供認不諱。
辦案民警並沒有因此而放鬆,而是加緊對第一輛肇事車輛和駕駛員進行排查、追捕。在警方的強大攻勢與輿論壓力下,下午1時,第一輛肇事車輛的駕駛員胡某在其岳父的陪同下,到大瀝交警中隊投案。晚上,兩名肇事司機均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西安冒充犯
2011年10月14日上午,小悅悅的父親接到一個電話,電話中的男子自稱是碾軋小悅悅的肇事司機,話語輕佻。該號碼歸屬地顯示為西安的電話。后經證實,此男子名叫趙某,系冒充肇事者。此後,該男子接受《華商報》採訪,承認自己冒充肇事司機,但他又表示自己是第4個路人——即那個騎三輪車的男子。
2011年10月19日晚,南都記者撥通過趙某的電話,他表示,“對不起,我知道我錯了,我連畜生不如!”他還稱已向佛山警方認錯,並表示願意配合調查。隨後,記者從佛山警方獲悉,該男子確實曾數次致電佛山警方認錯,20日晚10時許被西安蓮湖警方留置。
趙某出於惡作劇心理,冒充肇事者,西安警方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散播謠言),對其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懲罰。
事態進展
2011年發生的廣東佛山女童“小悅悅”遭兩車連續撞、碾,18路人未出手相助的事件,受到社會廣泛關注。25日,佛山市南海區人民檢察院對事故肇事司機胡軍提起公訴,胡軍被控過失致人死亡罪,佛山市南海區人民法院第四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公訴機關指控,2011年10月13日17時許,被告人胡軍駕駛粵YJA108微型麵包車前往南海區黃岐廣佛五金城收取貨款,在天降大雨、五金城內光線較暗的情況下,未開啟前照明燈行駛,由於邊行駛邊尋找店鋪,注意力分散,未注意到正在五金城通道內行走的被害女童王悅,車輛右前方將王悅撞倒,右前輪從王悅上半身壓過。
胡軍感覺異常並剎停車,觀看右後視鏡,未發現碰撞物,以為壓到了路邊的貨物,但未下車查看,繼續向前開,因此車右後輪從王悅胯部壓過。胡軍駕車駛離現場繼續前往店鋪收取貨款。王悅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於2011年10月21日死亡。2011年10月16日,胡軍在網上看到案發監控錄像,確認自己撞人後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胡軍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應當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並認為被告人胡軍犯罪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胡軍及其辯護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無意見,但認為,案發地段屬於道路,胡軍的行為應構成交通肇事罪,而不是過失致人死亡罪。案件將擇日宣判。
司機獲刑
22012年9月5日,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法院對“小悅悅”案作出一審宣判,案件被告人即肇事司機胡軍被判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據佛山公訴機關指控,2011年10月13日17時許,被告人胡軍駕駛機動車在佛山市南海區大瀝鎮黃岐廣佛五金城內,因過失致人死亡,被告人的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之規定,應當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胡軍及其辯護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無異議,但辯稱被告人的行為應構成交通肇事罪,並請求從輕處罰。佛山市南海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胡軍在公共交通管理的範圍外,駕駛機動車輛因過失致人死亡,其行為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告人胡軍犯罪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案發後賠償了被害人的部分醫療費,依法對其從輕處罰。佛山市南海區法院指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第二款之規定,依法判決被告人胡軍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2012年12月18日,“小悅悅事件”肇事司機過失致人死亡一案已經由佛山中院終審判決,肇事司機胡某最終獲刑兩年六個月,比一審判決少了一年。二審法院認為,案發地點在廣佛五金城商鋪之間的通道上,通道設置的目的是為了便於市場交易人員出入以及消防等,並非供社會公眾和社會機動車輛通行的地方,因此一審法院依照現有有效司法解釋的規定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對胡某定罪處罰並無不當。但是,一審判決后,胡某與其他相關當事人就民事賠償問題與小悅悅的父母達成調解協議,賠償了小悅悅的父母303000元,小悅悅的父母對胡某表示諒解。二審法院認為,據此,可以酌情減輕胡某的刑事責任,遂終審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胡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市民悼念


2011年10月23日下午1時,在廣東佛山南海黃岐廣佛五金城——小悅悅出事之地,280名來自佛山各地的人聚集在一起,以“拒絕冷漠、傳遞溫暖”抱抱團的名義,在悼念小悅悅之際,宣誓“不做冷漠佛山人”。
280人集體宣誓“不做冷漠佛山人”愛心抱抱團的成員們舉著各種倡導拒絕冷漠的牌子,邊走邊向路人呼籲。活動開始,抱抱團成員一起宣讀了“拒絕冷漠、傳遞溫暖”倡議書,並在“我們宣誓:不做冷漠佛山人”的橫幅上紛紛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倡議書號召:“拒絕冷漠,傳遞溫暖。如果那一天是你,是我,我們一定要停下自己匆匆的腳步,拉她離開街心;我們一定要伸出各自的援手,將她抱離險境。這是本分,更是底線。”並呼籲“全社會都來向冷漠宣戰,都來將溫暖傳遞”。
倡議儀式結束后,與會人員舉著各類倡導拒絕冷漠的牌子,紛紛以同陌生人擁抱的方式來“傳遞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