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造技法
創造技法
創造技法在設計中有著廣泛的應用,它直接影響設計方案的構思。創造技法又分為常用的三種。
“頭腦風暴法”是由現代創造學的創始人、美國學者阿歷克斯·奧斯本於1938年首次提出的,最初用於廣告設計,是一種集體開發創造性思維的方法。
頭腦風暴法的原理與原則
一、原理
頭腦風暴法的原理是通過強化信息刺激,促使思維者展開想象,引起思維擴散。在短期內產生大量設想,並進一步誘發創造性設想。
二、原則
在組織頭腦風暴活動時,應該遵循以下幾條原則:
1.自由暢想。要求參加者不受任何條條框框限制,放鬆思想,讓思維自由馳騁。
2.延遲批判。在組織頭腦風暴會議時,必須堅持當場不對任何設想作出評價的原則。
3.以量求質。頭腦風暴會議的目標是獲得儘可能多的設想,增加設想的數量,以便獲得有價值的創造。
4.綜合改善。鼓勵與會者對別人的設想補充完善成新的設想,會後對所有設想作綜合改善的工作。
5.限時限人。會議通常限定時間為30~60分鐘,人數為10人左右。
列舉法是遵循一定的規則,羅列研究對象有關方面的各種性質,進而誘發創造性設想的創造技法。
設問法是通過多角度提出問題,從問題中尋找思路,進而作出選擇並深入開發創造性設想的一種創造技法。它的主要類型有檢核表發、5W2H法、和田12動詞法等。
問題提得好,就等於找到了解決問題的突破口。面對著各種各樣的問題,關鍵在於正確的選擇,而可供選擇的並列因素越多,選擇的結果就可能越有價值。設問法的作用就在於提供多種可供選擇的並列因素。
設問法藉助個種思維技巧抓住事物具有普遍意義的方面進行提問。如奧斯本的檢核表發,藉助於聯想、類化、組合、分隔、顛倒順序等思維技巧,抓住聲音、顏色、氣味、形狀、材料等事物的基本屬性大作文章。
總之,不管是哪一種形式的設問法,其操作過程都是通過提出各種問題來產生大量設想,從中誘發創造性思維,進而作出判斷和選擇。至於創造成果的完成,往往還要做許多付諸實施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