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縣鹽業管理局
新野縣鹽業管理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鹽業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參與研究制定全縣鹽業政策和管理辦法。
二、根據南陽市鹽業計劃安排,負責全縣鹽的調撥、運輸、儲備、購銷等計劃,組織實施食鹽專營和工業用鹽計劃。
三、依法進行鹽政執法,管理鹽業市場,打擊鹽業違法行為。
四、負責全縣食鹽加碘項目的實施。
五、參與鹽稅、鹽價政策的調研、測算和方案擬定工作。
六、對鹽行業的財務、統計工作實行業務指導,負責內部審計和財務管理。
七、配合衛生防疫部門做好消除碘缺乏病的檢查宣傳工作。
八、承擔南陽市鹽業局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
內設辦公室、鹽政科、財務科、業務科等。
下屬銷售管理一部、銷售管理二部等。
新野縣鹽業管理局局長:曹新華,主持全面工作。
新野縣鹽業管理局副局長:張偉,分管業務、計劃包裝、保健鹽、倉庫、聯繫銷售管理一部。
新野縣鹽業管理局副局長:朱廷耀,分管紀檢監察、財務、綜合治理、安全保衛、信訪,聯繫銷售管理一部。
新野縣鹽業管理局副局長:吳志國,分管黨務、計生、辦公室、工會,聯繫銷售二部。
新野縣鹽業管理局副局長:王俊華,分管鹽政、稽查,聯繫銷售管理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