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集中招標採購

以招投標形式購進藥品的採購

藥品集中招標採購是指多個醫療機構通過藥品集中招標採購組織,以招投標的形式購進所需藥品的採購方式。藥品集中招標採購的目的是為了保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順利實施,從源頭上治理醫藥購銷中的不正之風,規範醫療機構藥品購銷工作,減輕社會醫藥費用負擔。

2020年8月24日,國家藥品集采倒逼葯企殺價,明星葯價格降幅超9成。2021年2月3日,第四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在上海開標,併產生擬中選結果。此次採購產生擬中選企業118家,擬中選產品158個,擬中選產品平均降價52% 。

採購信息


藥品集中招標採購範圍一般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服務的臨床使用藥品。常規使用及用量較大的藥品必須實行藥品集中招標採購。
藥品集中招標採購應遵循安全第一、質量優先、兼顧價格、理順渠道、分步實施、逐步推開的原則,既要符合醫藥管理的法律法規,又要符合實際,達到規範藥品購銷行為,服務廣大群眾的目的。

發展歷史


2019年4月,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正式啟動。
2019年11月20日,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進一步推進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更好服務群眾看病就醫。
2019年12月,全國開始執行集中採購,改革效應惠及到全國患者。根據約定採購量計算,第一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中選的25個品種預計節約藥費支出253億元。
2020年8月,採購規模達數百億元的第三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產生擬中選結果,公示時間截止到23日,又有不少明星藥品給出了“跳樓價”。該次採購共有189家企業參加,產生擬中選企業125家,擬中選產品191個,擬中選產品平均降價53%,最高降幅95%。從藥品種類來看,擬納入56個品種、涉及300多個品規,治療疾病種類涉及到惡性腫瘤、高血壓糖尿病、精神類疾病等。
2021年2月3日,第四批國家藥品集采共納入45種藥品,涉及高血壓、糖尿病、消化道疾病、精神類疾病、惡性腫瘤等多種治療領域,群眾受益面進一步拓寬。此次集采共有152家企業參加,產生擬中選企業118家,企業擬中選比例提高至71%,包括5家外資企業的5個產品,涉及德國、法國、印度和日本跨國葯企。在擬中選產品中,上市公司、外資企業、百強企業等企業的產品佔62%。全國患者預計將於2021年5月用上此次集采降價后的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