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架理論
框架理論
框架的概念源自貝特森(Bateson,1955),由高夫曼(Goffman,1974)將這個概念引入文化社會學。後來再被引入到大眾傳播研究中,成為了定性研究中的一個重要觀點。高夫曼認為對一個人來說,真實的東西就是他或她對情景的定義。這種定義可分為條和框架。條是指活動的順序,框架是指用來界定條的組織類型。他同時認為框架是人們將社會真實轉換為主觀思想的重要憑據,也就是人們或組織對事件的主觀解釋與思考結構。關於框架如何而來,高夫曼認為一方面是源自過去的經驗,另一方面經常受到社會文化意識的影響。
框架理論
框架可以界定為採取一種集中的組織思路,通過選擇、強調、排除、增加和精心處理等方式,通過標題、導語、引文和重要段落的體現,對新聞內容做出報道的做法。直白一點就是對一事件的認識和表達方式。如對恐怖主義的報道。
新聞框架影響了受眾如何想,影響受眾如何處理和儲存信息,將受眾的注意力引到事實的某些方面,從而使其忽略其他方面。長期的狹隘的程式化的報道難免會產生刻板印象,框限了受眾的主觀認知世界的活動,忽略了框架外的世界。但受眾也是根據自己的認知結構對事件進行主觀解釋,並建構社會現實的。因此,在社會現實的建構中,存在著新聞工作者的框架和受眾個體的框架,兩者之間不一定存在高度的相關性。
框架理論的理論假設來自兩方面的研究,宏觀層面的社會學和微觀層面的認知心理學的研究。
社會學家戈夫曼認為人們在社會生活中使用特定的詮釋框架來理解日常生活。通過對於社會角色、社會情境的詮釋,使人們能夠了解特定行動場景中自己應有的交往行為和表現,從而協調與他人的行為,使日程生活井然有序。框架就是指在某個特定時間用來理解社會境遇的一套特定期望。這是所謂的象徵互動視角。
心理層面的研究認為框架是個體處理信息和建構信息的方法。人們傾向於按照自己的認知框架去體驗現實,並根據這種框架採取行動,從而建構現實。這就是預期理論。
框架理論並不是一個發育完全的理論範式,可以說,它從屬於話語分析的範疇。新聞媒介框架是在戈夫曼的象徵互動視角和心理學層面的預期理論視角的基礎上得來的。新聞媒介框架由瑟爾斯提出,他認為新聞媒介傾向於以各種不同的方法構造議題。
黃旦(2005,231-233)總結了框架理論的基本特點,他認為:
框架理論的中心問題是媒介的生產,即媒介怎樣反映現實並規範了人們對之的理解。框架理論開啟了一個重要的分析領域:即議題、話語和意義是如何被準確建構、組織並得以展開的;
怎樣反映現實,如何構建意義並規範人們的認識,最終是通過文本或話語——媒介的產品得以體現。因而,本文建構、詮釋或話語生產分析是框架理論的重點;
框架理論關注媒介生產,但並不把生產看成一個封閉孤立的過程,而是把生產及其產品(文本)置於特定語境——諸種關係之中。這諸種關係又可分為兩類:一是把文本自身作為一個自足體系(刻意強調的、闡釋的和呈現的符碼),考察其內在的關係並由此所凸現的意義;二是文本生產和整個外在環境的關係(重要的制度化部分),捕捉兩者之間所具有的張力以及對文本意義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