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虹刀

清朝名刀

恭忠親王奕,宣宗第六子。與文宗同在書房,肄武事,共制槍法二十八勢、刀法十八勢,宣宗賜以名,槍曰“棣華協力”,刀曰“寶鍔宣威”,並以白虹刀賜奕。文宗即位,封為恭親王。咸豐二年四月,分府,命仍在內廷行走。內大臣辦理巡防,命仍佩白虹刀。

歷史


從《三聯生活周刊》讀到一篇採訪清室遺老的文章,述及當年多鐸在揚州殺害史可法的那柄刀。這位遺老名愛新覺羅·毓,是末代皇帝溥儀的侄兒。溥儀和毓都是道光後裔,溥儀是七王爺醇親王的孫子,而毓則是六王爺恭親王的重孫。六王爺奕在晚清是政壇舉足輕重的人物,是支撐風雨飄搖大清江山的頂樑柱。
稱帝,曾經賜給他一把刀,即白虹刀,據毓說,這把刀即當年多鐸斬殺史可法的那柄刀。這把刀被看作是清室之寶,也就是戲文里所說的尚方寶劍,遇重大案情,可以先斬後奏。晚清時代,白虹刀究竟斬過什麼人,這點無考,但奕傳至孫輩溥偉時,便有點故事。光緒帝臨終前,心裡恨不過,囑咐攝政王載灃殺掉袁世凱,這件事要繞過慈禧,但又要殺得合法,怎麼辦呢?清室的人便想起這柄白虹刀。白虹刀殺人,先斬後奏,是先帝的聖命,慈禧也無可奈何。只是,由於皇室人員庸懦無能,再說,當日政治力量對比又明顯處於下風,白虹刀終究沒有能派上什麼用場。
歷史延續至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前夕,溥儀在長春稱為皇帝,當年毓的父親已死,他屬恭親王正脈,便攜三件“寶”至長春皇宮輔佐君王,這三件“寶”中有一件便是當年咸豐賞賜的白虹刀。多年的刀已鏽蝕不堪,在大連時,藏刀人曾請一白俄用腳踏砂輪將鏽蝕除去。這位皇侄追隨末代皇帝仰日寇鼻息10年,後來又在撫順戰犯管理所服刑10年,那柄白虹刀日後不知所終。
明末揚州抗清,多鐸殺史可法事,史有確證。最具權威的史證便是史德威的《家祭文》和當日目擊者史公幕客楊遇蕃所記。當時多鐸的奏摺也證實此事。城破時,史公在小東門被執,於南門城樓見豫王多鐸。言語不合,“王起拔刀斫之,公挺立迎其刃”,多鐸手裡的那柄刀,應當便是白虹刀了。像史可法這樣的南明行軍總帥,多鐸有了這柄刀,便有權力先斬後奏,不必履行朝廷批准手續。想不到的是,這柄刀被清廷不肖子孫保存了300年,被看成是一件聖物。

經歷


白虹刀的經歷,其實可以看作是一則笑談,白鐵無辜,它曾經為殘暴政權服務,等到天下大定,乾隆“褒慰忠魂”以後,民族傷痕逐漸彌合,一把銹刀束之高閣,當作文物看待也就算了。一個不得人心的政權於風雨飄搖之際,偏偏要乞靈於一把銹刀,寄希望於它當日曾有的雄強,憑藉它來複辟江山,愚昧之狀,真正是可憐可鄙而又可笑。
只是,白虹刀的一段經歷,卻不能不引起今日揚州子孫的一段反思。現代人對於白虹刀,說不上是愛是恨,只是憶及當年手持白虹刀的屠夫,任意殺害戰敗者以至屠城多日的獸行,時光沖淡不了記憶,總是要切齒痛恨。抗爭者是殺不完的,老百姓也是殺不完的,殘暴者終遭天譴,也終究要禍及子孫。視白虹刀為傳世重寶,為賣國政權效勞的毓最終也只是10年囹圄,今日得以安享天年,這就是今日的人道。行人道者得人心,行人道者得天下,上下幾千年,這是顛撲不破的至理。
白虹刀在何方?化為鐵水、了無蹤影了呢,還是為誰擁有,作為寶物收藏了呢?這種事其實是毋庸挂念的,縱然尚在人間,也不過是銹跡斑斑,在古董攤子上能換個幾文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