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力資源發展中心
中國人力資源發展中心
中國人力資源發展中心體系內部實行總部、分部兩級管理體制,按照“統一戰略、共同平台、資源共享、相對獨立、各具特色”原則運行。
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或專門技能,進行創造性勞動並對社會作出貢獻的人,是人力資源中能力和素質較高的勞動者。人才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第一資源。
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強調,到2020年我國人才發展的總體目標是:培養造就規模宏大、結構優化、布局合理、素質優良的人才隊伍,確立國家人才競爭比較優勢,進入世界人才強國行列,為在本世紀中葉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奠定人才基礎。我們要圍繞這個總體目標,堅定不移走人才強國之路,科學規劃,深化改革,重點突破,整體推進,努力實現人才資源總量穩步增長、隊伍規模不斷壯大,人才素質大幅度提高、結構進一步優化,人才競爭比較優勢明顯增強、競爭力不斷提升,人才使用效能明顯提高、人才發展體制機制創新取得突破性進展,逐步實現由人力資源大國向人才強國轉變。
貫徹科學發展觀,建立和完善市場化人才評價體系,推進中高端人才培養開發,為我國社會主義建設提供高素質人才保障,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人力資源優勢,實現我國2020年人才發展的總體目標。
中國人力資源發展中心強調“開放、責任、質量、多樣化、國際化”的人才理念,按照需求導向深入推進人才評價模式的創新,搭建人才培養與社會需求“立交橋”,適應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和人的全面發展需要。經過十年努力,把中國人力資源發展中心建設成為市場化人才評價體系的中堅力量;世界人才評價體系中富有中國特色的開放典型;我國人才評價體系的重要支柱。
為實現中國人力資源發展中心的歷史使命和社會價值,開展市場化和社會化人才評價,充分利用社會優質資源,中國人力資源發展中心成立四大支持聯盟。與國內若干所大學合作,成立大學支持聯盟,依託其師資、專業、課程資源優勢,全面促進中國人力資源發展中心建設。與若干行業協會、大型企業、教育培訓機構合作,成立行業支持聯盟、企業支持聯盟和泛社會教育培訓機構支持聯盟,利用各自資源和優勢,廣泛開展市場化人才評價,推進人力資源強國建設。中國人力資源發展中心面向全國開展業務(全國指包含香港、澳門、台灣、大陸在內的中國整體)。
中國人力資源發展中心的組建成立,標誌著我國人才評價體系在新的歷史起點上踏上了新的征途。
中國人力資源發展中心的專業人才評價體系,是全國統一的市場化人才評價體系,與傳統的由政府主導的職稱體系、職業資格體系并行。通過人才評價評審可獲頒專業人才證書,專業人才證書是對持證人知識、能力、工作業績和貢獻等方面的綜合認定和認可。
中國人力資源發展中心建立多級人才評價和社會監督制度,為符合相關認證標準的申請者頒發專業人才證書。專業人才認證範圍涵蓋了企業管理、商業經營、創新人才、國際貿易、金融理財、健康衛生、文化藝術、電商物流、社會工作等十多個門類上百種專業(職業)類別。
總部設在香港。總部由理事會、評價委員會、諮詢委員會、學術委員會、質量保證委員會,以及相關培訓、研究、服務等職能部門組成。總部的主要職責是:研究制定人才評價發展規劃、方針政策、工作規程、質量標準;組織協調開展培訓、研究、服務和國際交流合作;統籌協調專業、課程和培訓資源建設;開展人才評價質量檢查評估等工作。
分部是中國人力資源發展中心總體架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心設立在省級區域、海外發達經濟體的評價與管理機構。分部的主要職責是:根據總部的相關政策規定,研究、制定分部的具體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設置、管理所屬地方評價中心;組織開展各項培訓、研究、服務,以及相關資源、特色專業和培訓課程和質量檢查、評估等工作。
根據中國人力資源發展中心地方評價中心的設置標準,委託分部在所屬區域內設立若干直屬和相對獨立的評價中心。地方評價中心的主要職責是:制定具體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招生、培訓和相關管理、質量檢查工作;與評價中心所在地相關部門、企業等單位合作,充分利用各種資源和培訓項目,大力開展市場化人才評價工作。
行業、企業評價中心。
根據國家產業結構調整和行業人才發展需要,中心與相關部委、行業協會、企業合作,建立若干行業、企業評價中心。主要職責是:制定具體發展規劃和政策,開發行業和企業培訓類資源,充分利用各種資源,大力開展以提升職業能力為核心的人才評價工作,為建設學習型行業、企業服務。
中國人力資源發展中心體系秉持共同的使命、戰略目標、發展任務、質量標準和價值追求。遵循相對統一的基本制度、政策,包括專業、學習成果認證,資源共建共享,質量標準和保證體系等。
中國人力資源發展中心是各分部、地方和行業企業評價中心的公共平台。中國人力資源發展中心網路平台也是服務人才大局的社會公共服務平台,為全體人才和相關機構提供服務和支持。
分部根據本區域人才政策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基本條件,自主制定相關改革發展政策,設置地方評價中心,大力開展人才評價。按照“錯位發展”原則,建設特色專業和培訓,達到一定標準的專業,可上升到全國平台,面向全國開展人才評價。
鼓勵各分部、地方評價中心根據所在區域人才政策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探索形成各自的評價特色。自主開展各種有針對性的人才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