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陽區旅遊局

北京市朝陽區旅遊局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關於區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朝政發〔2009〕13號),設立北京市朝陽區旅遊局(簡稱區旅遊局)。區旅遊局是負責本區旅遊行業管理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區域內三星級涉外飯店、定點商店、定點餐廳等單位的行業管理的職責。
(二)增加的職責
1. 引導促進本區旅遊產業社會投資,指導旅遊招商引資的職責。
2. 本區社會旅館的行業管理的職責。
3. 本區假日旅遊黃金周的組織協調職責。
(三)轉變的職責
1. 加強對本區旅遊產業經濟運行情況監測的職責。
2. 加強本區旅遊安全監管和應急救援的職責。
3. 強化本區旅遊產業促進政策的制定,產業培育、引導和扶持,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健康發展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北京市關於旅遊業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擬訂本區旅遊產業發展政策、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制定本區旅遊市場開發戰略,培育和發展旅遊市場;組織旅遊宣傳促銷活動,開展業務交流,建立跨區域旅遊合作體系;會同相關部門為旅遊業投資提供信息和服務。
(三)負責組織對本區旅遊資源的調查統計和分析監測工作;指導組織本區旅遊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指導本區旅遊資源開發、產業促進;監測本區旅遊產業經濟運行。
(四)負責本區許可權範圍內的旅遊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相關的行業標準,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調處理旅遊投訴。
(五)負責本區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指導協調旅遊行業的綜合治理工作;組織擬定旅遊安全應急預案,協調應急處理工作。
(六)依法對本區旅遊市場進行管理,查處違反旅遊法規、規章的行為。
(七)負責制定本區旅遊行業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協調本區旅遊教育、培訓機構、旅遊企業的教育培訓工作。
(八)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旅遊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檔案工作;承擔機關信息、信訪、安全保密、信息公開和接待聯絡工作;負責朝陽區旅遊志編寫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離退休老幹部管理服務、後勤保障和計劃生育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紀檢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協調和指導本區假日旅遊工作。
(二)產業促進科
負責擬訂本區旅遊產業發展政策、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區域內旅遊項目的規劃推廣工作,指導、協調、促進項目引進和建設;負責組織本區旅遊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負責國(境)內外旅遊客源市場調研與開發工作;負責組織本區旅遊行業及旅遊產業整體形象的策劃推介工作;負責聯繫國內外媒體,組織本區旅遊資源的宣傳工作;負責組織以區政府名義舉辦的旅遊節慶及相關旅遊專題活動;協調推進本區旅遊文化活動、旅遊商品開發等旅遊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負責本區旅遊資源和產業經濟運行的調查統計和分析監測工作;負責開展旅遊區域合作,建立跨地區旅遊合作體系。
(三)行業管理科
負責區域內住宿業、旅遊景區、旅行社等單位的行業管理工作;承擔對本區內旅遊服務質量監督管理的職責;負責推進本區旅遊行業標準化建設工作;協調重要會議及活動的旅遊和住宿服務;協調處理旅遊投訴;負責指導本區旅遊行業專業技術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工作;負責旅行社在本區內設立旅行社分社、旅行社服務網點的備案工作。
(四)安全生產管理科
負責本區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組織本區旅遊行業安全宣傳教育;組織擬訂本區旅遊安全應急預案,協調應急處理;承擔本區旅遊安全監管和應急救援工作的職責;協調管理本區旅遊安全工作,參與安排重大旅遊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

地理位置


朝陽區日壇北街3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