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正辭

范正辭

范正辭(936~1010),字直道。北宋齊州人。其父勞謙為獲嘉縣令。正辭自幼習《春秋》三傳,因擅治《春秋公羊》、《春秋穀梁》而登第。初任安陽(今屬河南)主簿,宋太祖開寶年間(968~975年)遷國子監丞,知戎州(今四川宜賓),改官著作佐郎。時淄州(今山東淄川)民戶欠稅者眾多,正辭受命追還欠稅,因才幹出眾,被薦為淄州知州。

人物關係


個人簡介


太平興國元年(976年),正辭通判棣州(今山東惠民地區)、深州(今河北深縣),遷官國子博士。時值饒州(今江西波陽)多獄訟,久而不決,御史中丞劉保勛薦正辭知饒州。正辭立即赴任,大刀闊斧,積案即行解決。朝廷詔令饒州兵將調往京師,有者,懷戀故土不願調遣,用刀故意砍傷腳,正辭下令處斬王興。王興妻投訴於朝廷,太宗趙光義召見,正辭據理力辯,認為饒州等東南地帶雖比較繁榮,但人心不穩,王興煽動軍心,非嚴懲不足以鎮人心。太宗稱讚其勇敢決斷之舉,特遷正辭為膳部員外郎,任江南轉運副使,賜錢50萬。饒州有民甘紹,其家財萬貫,被群盜所劫掠,州捕14人入獄,經逼供,被判死刑。正辭回饒州,覺察此案不實,於是重新審訊。民有告群盜所在者,正辭密令監軍王願追捕,但王願還未到達,群盜即逃走。正辭單騎出城20餘里追趕,揚鞭擊中一賊雙目,遂被捕獲。正辭載其歸來,醫治后,傷愈伏法。前所捕14人全部釋放。

生平經歷


端拱二年(989年),授范正辭為倉部員外郎,後為考功員外郎,通判揚州、定州、杭州。咸平二年(999年),出為河東轉運使。后因過被貶為滁州團練副使。遇赦,復為倉部考功員外郎,膳部郎中。因年老請求監兗州商稅。大中祥符三年(1010年)四月病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