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公益金
彩票公益金
彩票徠公益金是指政府非稅收入形式之一,指按照國家規定發行彩票取得銷售收入扣除返獎獎金、發行經費后的凈收入。有關文件有《彩票公益金管理辦法》,印發時間2007年11月25日。彩票公益金來源於彩票發行銷售收入和逾期未兌獎的獎金。2018年共籌集彩票公益金13387498萬元。
財政部2007年11月25日印發了《彩票公益金管理辦法》,內容如下:
第一條為規範和加強彩票公益金籌集、分配和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彩票公益金監督機制,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彩票公益金是從彩票發行收入中按規定比例提取的,專項用於社會福利、體育等社會公益事業的資金,按政府性基金管理辦法納入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結餘結轉下年繼續使用,不得用於平衡一般預算。
第三條彩票公益金按50∶50的比例在中央與地方之間分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彩票機構(以下簡稱省級彩票機構)分別上繳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
第四條上繳中央財政的彩票公益金,由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以下簡稱專員辦)就地徵收。
(一)省級彩票機構於每月5日前向駐在地專員辦報送《彩票公益金上繳中央財政申報表》及相關材料,申報彩票上月實際銷售情況和應上繳中央財政的彩票公益金金額;
(二)專員辦於每月10日前完成申報資料的審核工作,核定繳款金額,並向省級彩票機構開具《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
(三)省級彩票機構於每月15日前,按照《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載明的繳款金額上繳中央財政。
第五條專員辦應於每季度終了后15日內、年度終了后30日內,向財政部報送《彩票公益金上繳中央財政統計報表》,重大問題應隨時報告。
第六條上繳省級財政的彩票公益金,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以下簡稱省級財政部門)徵收,具體收繳程序按照省級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專員辦和省級財政部門應於每年1月底前,完成對上一年度應繳中央財政、省級財政的彩票公益金的清算和征繳工作。
第八條上繳中央財政的彩票公益金,用於補充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社會福利事業、體育事業和國務院批准的其他社會公益事業。
第九條財政部每年按國務院批准的比例核定用於補充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彩票公益金規模,列入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運營管理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預算。
第十條用於社會福利事業和體育事業的彩票公益金,按以下程序審批執行:
(一)財政部每年按國務院批准的比例核定用於社會福利事業和體育事業的彩票公益金預算規模,按現行辦法分別列入民政部和國家體育總局的部門預算以及中央補助地方支出預算。
(二)列入民政部和國家體育總局部門預算的彩票公益金,由部門申報具體使用項目,報財政部審核后在部門預算中批複;列入中央補助地方支出的彩票公益金,由部門提出分地區項目安排計劃,報財政部審核下達。
(三)民政部和國家體育總局根據財政部批准的項目使用計劃,組織實施和管理。
第十一條用於國務院批准的其他專項公益事業的彩票公益金,按以下程序審批執行:
(一)擬申請使用彩票公益金的部門或單位,應向財政部提交彩票公益金項目申請報告,經財政部審核后報國務院審批。
(二)經國務院批准后,由財政部向彩票公益金使用部門或單位批複項目使用計劃,並納入部門預算或中央補助地方支出預算,按預算管理規定分年度下達。
(三)彩票公益金使用部門或單位,根據財政部批複的項目使用計劃和年度預算,組織實施和管理。
第十二條上繳省級財政的彩票公益金,將福利彩票和體育彩票分開核算,堅持按彩票發行宗旨使用,由省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商民政、體育部門研究確定分配原則。
第十三條彩票公益金項目使用計劃和預算一經批准,不得擅自調整。因特殊原因形成的項目結餘資金,經財政部門批准后可以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
第十四條彩票公益金使用部門或單位應在每年3月底前,按規定向同級財政部門報送上一年度彩票公益金使用情況。具體包括:
(一)項目組織實施情況;
(二)項目資金使用和結餘情況;
(三)項目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四)同級財政部門要求報送的其他材料。
第十五條彩票公益金資助的基本建設設施、設備或社會公益活動,應按民政部門、體育部門和其他部門或單位劃分,分別以“彩票公益金資助—中國福利彩票”、“彩票公益金資助—中國體育彩票”和“彩票公益金資助—中國福利彩票和中國體育彩票”的標識在顯著地方明示。
第十六條省級財政部門應於每年4月底前,向省級人民政府和財政部提交上一年度本行政區域內彩票公益金的籌集、分配和使用情況報告;應於每年6月底前,向社會公告上一年度本行政區域內彩票公益金的籌集、分配和使用情況。
財政部應於每年6月底前,向國務院提交上年度全國彩票公益金的籌集、分配和使用情況報告;每年8月底前,財政部應向社會公告上一年度全國彩票公益金的籌集、分配和使用情況。
第十七條各級財政部門應加強對彩票公益金籌集、分配、使用的監管,保證彩票公益金及時、足額上繳財政和專款專用。
第十八條省級彩票機構應嚴格按照本辦法規定繳納彩票公益金,不得拒繳、拖欠、截留、擠占、挪用彩票公益金。
第十九條彩票公益金使用部門或單位,必須按財政部門批准的項目使用計劃和預算執行,不得擠占挪用彩票公益金,不得改變彩票公益金使用範圍。
第二十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拒繳、拖欠、截留、擠占、挪用彩票公益金的,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各項彩票公益金的具體使用管理辦法,由財政部會同民政部、國家體育總局等有關部門另行制定。彩票公益金預算管理辦法由財政部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發布前有關規定與本辦法抵觸的,按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和地方彩票公益金
彩票公益金收入按層級分為中央彩票公益金和地方彩票公益金,從2005年起,彩票公益金的分配政策調整為:
1.彩票公益金在中央與地方之間,按50:50的比例分配。
2.中徠央集中的彩票公益金,在社會保障基金、專項公益金、民政部和國家體育總局之間,按60%、30%、5%和5%的比例分配。
3.地方留成的彩票公益金,將福利彩票和體育彩票分開核算,堅持按彩票發行宗旨使用,由省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與民政、體育部門研究確定分配原則。
(二)福利彩票公益金收入、體育彩票公益金收入和其他彩票公益金收入
按彩票類型劃分,彩票公益金收入分為福利彩票公益金收入、體育彩票公益金收入和其他彩票公益金收入。
1.福利彩票公益金收入。福利彩票是指以籌集社會福利資金為目的而發行的,印有號碼、圖形或文字供人們自願購買並按特定規則確定購買入獲取或不獲取獎金的有價憑證,該憑證必須冠以“中國福利彩票”字樣,標明票麵價格,印有發行單位和印製廠家名稱。福利彩票不還本金、不掛失、不能流通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發行中國福利彩票籌集的專項用於發展社會福利事業的預算外資金,主要包括:(1)銷售中國福利彩票總額扣除兌獎和管理費用后的凈收入;(2)彩票銷售中不設獎池的棄獎收入;(3)社會福利基金的銀行存款利息。
社會福利基金實行按比例分級留成使用的原則。中央級留成比例為彩票銷售總額的5%;省、地兩級的留成比例不得超過彩票銷售總額的5%;縣級留成比例不得低於彩票銷售總額的20%。民政部門年初要按規定編製社會福利基金收支計劃,報送同級財政部門。年終要編製社會福利基金收支決算,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
在我國,福利彩票銷售不斷刷新紀錄,近十年來,彩票銷售收入超過1萬億元。根據規定,除去成本和獎金,福彩收入應當用於社會福利事業 ——“扶老、助殘、救孤、濟困、賑災”,而其中,“扶老”是福彩公益金使用的第一宗旨。截至2014年,民政系統用於老年福利類項目的福彩公益金達到474.57億元,各級財政在養老事業方面的支出也不少。
2014年11月至12月,審計署對18個省的省級財政、民政、體育行政部門及4965個彩票公益金資助項目進行抽查審計,發現違法違規金額169億元,大致佔四分之一左右。問題所涉及的公益性項目大概854個,占抽查的公益項目的17%。審計署提出建議要依法整改,追究責任,並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和問責機制。公共資金的使用,不能像潑出去的水,公益項目也不能光靠善意和熱情,必須依靠專業負責的組織,通過科學合理的程序,接受嚴格細緻的監督,才能保證以辦好事為目的的公益項目,能以“善”始,更能以“善”終。
2.體育彩票公益金收入。體育彩票公益金是指經國務院批准,從體育彩票銷售額中按規定比例提取的專項用於發展體育事業的資金。體育彩票公益金按預算外資金管理辦法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國家體育總局是公益金管理的行政職能部門,負責對全國公益金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地方各級體育行政部門是本地區公益金管理的行政職能部門,負責對本地區公益金的管理和監督檢查。體育彩票管理中心在體育行政部門領導下,負責日常公益金的收、繳事宜。
體育彩票公益金的來源及構成:(1)從事體育彩票銷售總額中按不低於30%的比例提取的資金;(2)下級按規定比例上繳的公益金;(3)體育彩票公益金利息收入;(4)即開型彩票的棄獎收入。
各級體育行政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制度所規定的範圍、比例提取公益金,不得違反規定擅自或隨意調整範圍和比例。要按規定及時向同級財政和上級主管部門交付資金,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和坐收坐支,不得私設“小金庫”。各級體育行政部門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向同級財政部門和上級體育行政部門報送下年度公益金收支計劃和本年度公益金收支決算報表,報表將作為上級體育行政部門和同級財政部門審核體育彩票公益金申報項目的依據。
一是公益事業發展的補充資金;
二是公益事業發展的專項資金;
三是社會救助資金;
四是社會公益建設的引導資金;
五是社會投資的吸納資金。
(1)按規定比例從彩票銷售收入中提取的公益金;
(2)公益金財政專戶利息收入;
(3)上級財政撥入的公益金;
(4)按規定應納入公益金管理的其他資金。
眾所周知,發行彩票是為了集中社會閑散財力以用於支持國家的社會公益事業。在公益金的使用上,大部分人知曉的是由政府有關部門直接向某個項目撥款。卻不知隨著管理體制的進一步完善,公益金的使用也有了新內容的增加。
2000年,財政部與中國人民銀行之間的主管職能發生了轉變之後,各級財政部門便成為了我國各級彩票市場的監管機構。2002年以前,由政府直接向受資助項目撥款,是公益金主要的使用方式。記者在查閱了資料之後發現,電腦彩票上市伊始(2001年),國務院下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彩票管理的35號文件,確定了財政部、民政部和國家體育總局在彩票管理和發行方面的職責範圍,並調整了彩票資金的結構:返獎比率為50%,發行經費從不得高於20%下調為15%,公益金比例由不得高於30%提高到35%——這項內容延續至今。
2005年,為促進社會公益事業統籌協調發展,有利於形成彩票公益金與彩票市場良性互動的發展機制,有關部門就已經經過國務院的批准,對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作了如下的調整:一、彩票公益金在中央與地方之間,按50:50的比例分配。二、中央集中的彩票公益金,在社會保障基金、專項公益金、民政部和國家體育總局之間,按60%、30%、5%和5%的比例分配。三、地方留成的彩票公益金,將福利彩票和體育彩票分開核算,堅持按彩票發行宗旨使用,由省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及民政、體育部門研究確定分配原則。
在2002年,彩票公益金的適用範圍得到了進一步的擴大,除了用於已有的民政福利、公共體育、青少年學生校外活動場所建設及維護、補充社會保障基金領域外,還設立了北京奧運會專項公益金政策和救助紅十字會人道主義救助事業的資金項目。也就是在這一年,第一個有權利“支配”彩票公益金使用的基金會出現——中國紅十字基金會。
據財政部綜合司彩票處有關人士介紹,在中央留成的公益金部分中,會每年定向撥給紅十字基金會一部分,由他們來支配這些資金的使用,以便更好地幫助患有疾病的困難家庭。而在2008年和2009年,在公益金的使用上,又分別設立了教育基金會和法律援助基金會。前者是為了能讓公益金在教育方面發揮更多的作用,而後者則也是希望能使公益金在法律援助方面發揮的更有效。
“目前在公益金的使用上,只有這三個基金會。”該人士表示,“之所以設立這些基金會,也是希望能夠有更多的公益金使用途徑,讓公益金使用的效果更加有效、更有針對性,能夠成為政府直接撥款形式的有力補充。”
實際上,各級福彩中心在與其配套的宣傳中,每年也都使用了一定量的發行經費來宣傳各地的品牌公益金項目。採訪中,江蘇省福彩中心有關人士告訴記者,他們每年初都會向財政部門申報宣傳預算經費。“現在,江蘇已經有了‘一一五一一’工程、‘助殘福康行’等品牌公益金項目,這與大力的宣傳肯定分不開。”而深圳福彩中心市場部的有關人士也告訴記者,在他們每年大力度的宣傳下,深圳的公益金品牌項目已經成為了整個社會構建和諧社會的典範:“我們的‘尋找需要幫助的人’、‘愛心資助農民工回家’等都已經成了明星級的項目,為社會所熟知,也為公益金的使用做了很好的宣傳。當然,平時的宣傳也是會經常進行的。”
公益金做好事請留名
“什麼?我們身邊就有公益金的貢獻?”在北京普通市民羅先生印象中,公益金距離自己很遙遠。別說公益金資助項目有哪些,就連自家小區的健身器材為公益金所資助的,他都不知曉。
不僅羅先生對公益金資助項目知之甚少,公益時報記者採訪發現,“公益金”宣傳盲點眾多。一些業內人士對此也表示擔憂,但也不乏一些建設性建議顯現。有人就指出,應通過部門協調,加強彩票公益金“品牌化”建設。
“做好事不留名”
針對羅先生所反映的問題,公益時報記者與多名媒體記者取得聯繫,不少記者表示確實存在上述情況。
“很常見。捐贈給誰、為什麼捐贈是清晰的,但是被捐贈的錢從哪裡來?往往語焉不詳,得追問。有時候臨到刊發報道,彩票公益金這個來源又被隱藏了。”某省電視台編導張斌認為,這一現象普遍存在於宣傳報道中,他笑稱其為“好事不留名”式的宣傳。
對於這種情況,張斌認為可能有兩種原因:一是媒體習慣將受捐贈方的情況作為報道重點,另一方面則源於媒體和公益金籌集、使用部門之間的溝通不暢。
採訪中,記者了解到,除了新聞報道中存在將彩票公益金“隱藏”的現象外,許多實物捐贈過程中,公益金也遭到了“缺席”待遇。
“小區里的健身器材是用誰的錢買來的?”北京彩民高俊英告訴記者,自己所在小區的健身器材上只寫了生產廠家,隻字未提彩票公益金:“也就少數人知道是彩票公益金做的貢獻,不知道的人還以為是生產廠家捐贈的呢。”
“知名度”有待提高
“如果是一個人捐贈了,不想留名,那理當給予匿名。但公益金是數不清的彩民投入的啊。”讀者羅先生認為給公益金做好宣傳,不僅是對彩民的一個交代,更有利於促進社會認同,擴大彩票的公益影響力。
事實上,目前關於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方面,中央多以各類公益項目顯現,項目名稱上會特別突出公益金。但在地方上,公益金使用中遭遇到的,更多則是“隱藏”或“取而代之”的宣傳。各地公益金資助項目即使內容相同,卻名頭各異,大多指明了受捐贈對象,但卻沒有明確道出使用資金的性質和來源。
也因此,彩票公益金的“知名度”備受業界質疑,早前北京大學公益彩票事業研究所的一項調查顯示:高達百分之八十的人都不知道公益金為何物,更妄談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情況。
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日本等國對於由彩票公益金捐贈而來的實物,均以“彩票號”或“彩票公益號”進行命名,相關捐贈項目名稱,亦突出彩票公益金,從而使彩票公益金在社會上形成巨大影響力,獲得民眾廣泛認同。
專家建議“品牌化”宣傳
“對彩票公益金的宣傳,應該力求能夠清晰、明確地被大眾理解,所以在整個公益金的使用過程中,和在相關的宣傳裡面,都要儘可能規範化、統一化。”業內專家程陽建議:“可借鑒一些成功商業品牌的宣傳策略,建立一個屬於公益金的‘品牌化’的宣傳戰略,從而我國彩票的公益性得到充分彰顯,帶動民眾對公益事業的支持。“當然,首先要實現各部門的協調一致,建立對公益金宣傳的共識。”
商業領域的“品牌化”宣傳辦法,能否被借鑒到對公益金的宣傳工作中來?中國傳媒大學傳播學在讀研究生劉月認為,這在國外已早有先例:“一些著名品牌之所以成功,不僅是其產品質量,更在於他們所奉行的一些宣傳辦法,比如其產品宣傳中會長期保持一個鮮明的要素,不斷重複。這類宣傳辦法已經很廣泛地被用於商業領域之外,而且成為傳播學里的經典案例。”
“幾乎每個國際慈善組織都在強化這種宣傳,都在走一條品牌化的道路,我們為什麼不可以?”劉月認為,無論是機構還是公益金使用部門,都應該儘快提高宣傳辦法,轉變宣傳策略。
彩票基金成英國奧運代表團“金庫”
原本已經博彩成風的英國,因為倫敦奧運的到來令博彩業旺上加旺。據英國媒體報道,在本屆奧運會期間,每8個英國人中就有1個會投注比賽,可謂“全民博彩奧運”,而英國博彩業籌集的彩票基金也成為了英國奧運代表團的堅強後盾。
奧運為英國帶來約170億英鎊的博彩收入
四年一次的奧運會駕臨倫敦,作為博彩業開山鼻祖的英國博彩公司當然不會放棄這一賺錢的大好機會。令人驚嘆的是,本屆奧運會幾乎所有賽事都接受投注,而遍布倫敦街頭的彩票站也成為了奧運期間的一道獨特風景,來這裡參觀和投注的人絡繹不絕。
不少店主表示,奧運會開賽以來顧客增加了20%,大部分彩民都是沖著奧運會賽事而來,其中,網球、足球等英國人熱衷的賽事投注量最大。而據英國媒體的預估,本屆奧運會期間僅博彩業就可以為英國帶來大約170億英鎊的收入。
英國代表團460萬英鎊換一枚獎牌
英國博彩業籌集到的體育基金也給英國的奧運選手帶來了豐厚的資金支持。
拿英國體育基金會來說,從2004年雅典奧運會的7000萬英鎊,到2008年北京奧運會的2.35億英鎊,漲幅之大讓人驚嘆。到了今年的倫敦奧運會,由於全球經濟不佳(特別是歐債危機)的緣故,英國體育基金會的數額相比四年前有所下降,但依然達到2.64億英鎊,其中絕大多數都來自於英國國內的彩票收入。
由於主場作戰,英國代表團表現搶眼。截止到8月9日,英國已經取得48枚獎牌,金牌總數更是達到了22枚,這也是英國代表團104年來首次突破19塊金牌,創造了新的歷史。如果英國隊能夠在本屆奧運會收穫預計中的57塊獎牌,那麼平攤下來,每塊獎牌的價值約為460萬英鎊,比起2000年悉尼奧運會時的每塊約210萬英鎊漲了足足一倍多。
奪得倫敦奧運體操高低杠項目銅牌的英國選手貝斯-泰德爾坦言,本國的彩票業是奧運代表團的堅強後盾。今年27歲的貝斯-泰德爾是首位奪得奧運會體操項目個人獎牌的英國女子選手,在她看來,體育基金會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參加奧運角逐的542名英國選手中,有90%的人都受益於這個基金會。
彩票公益金成各國奧運代表團“金庫”
其實,用彩票籌集到的基金支持奧運健兒的做法,已經成為全球各個國家通行的辦法。特別是對於一些貧困的國家來說,他們幾乎不可能在某些運動項目中取得成功。在非洲的衣索比亞,平均每600萬人才能獲得1個游泳池,所以指望這個國家誕生一名游泳冠軍是不可能的。
有專家指出,通過研究,發現有四種運動是不可能在那些貧窮國家誕生冠軍的,分別是馬術、賽艇、自行車和游泳。因此,這些項目更加需要資金的支持。數據顯示,英國的划船運動從體育基金會裡受益最多,共得到2730萬英鎊的支持;接下來依次是自行車(2600萬英鎊)、游泳和田徑(分別是2510萬英鎊)。在中國,彩票公益金更成為了我國“奧運爭光”和“全民健身”計劃的最有力的支持者和堅強後盾。
毫不誇張地說,彩票公益金如今已經成為支撐各國體育事業發展的“金庫”,其在體育事業中的地位和作用可謂無可替代。
(一)彩票公益金的管理機構及模式
彩票的發行不僅是一種經濟行為,更是一種政府行為。政府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對彩票的發行、銷售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當然還包括對彩票公益金的提取、分配和使用。所以,我們常常認為彩票的公益金的管理機構是政府,其實這只是一種宏觀上的理解,這裡講的彩票公益金的管理機構是指依據彩票管理法規,具體負責彩票公益金的提取、分配和使用的管理監督機關,是一種對彩票公益金管理機構的微觀理解。
公益金的管理機構包括兩個方面的內涵:一是公益金的財務管理和監督機關;二是具體負責公益金的提取、分配與使用的管理機關。
我國相關法規有明確規定,財政部和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是公益金管理的行政職能部門,負責對全國公益金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國家體育總局和民政部是本部門公益金的行政職能部門,會同財政部門負責安排本部門的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分配、使用和監督檢查。
體育和民政部門負責公益金的收繳事宜。財政部門負責監繳和管理公益金。彩票公益金全額繳入財政彩票公益資金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彩票公益金的管理模式從各國的實踐來看,大致有三種:(1)集中籌資、統收統支管理模式。這種管理模式是把全部彩票公益金納入國家或地區政府財政預算,由國家或地方政府財政部門統一支配使用。因而,這種模式又稱之為“第一財政模式”,採取這種管理模式的國家有法國和韓國。這種模式運作起來簡單,不足之處是,它顯示不出彩票公益金的特殊性,而對於政府財政來說,這部分資金只是杯水車薪,並不能對政府財政起到特殊作用。(2)集中籌資、分項使用管理模式。這種模式並不把彩票資金納入政府財政預算,而是直接轉入有關部門,用於各項社會公益與社會福利事業。在具體使用內容與資金分配比例上,採取這種模式的國家和地區間存在較大差別。因而,這種模式又稱之為“第二財政模式”。採取這種管理模式的國家和地區有日本、巴西和澳大利亞等國。這種模式與第一種模式正好相反,它還需要建立特定的資金使用與管理機構,對彩票公益金的投向與具體比例的確定、實際使用過程都予以監督,這種模式的優點是重點突出、見效快,能夠使有限的資金髮揮最大效用,能較好地顯示出彩票資金的良好集聚效應,但這種模式運作複雜,難度較大。(3)集中籌資、混合使用管理模式。這種模式是上述兩種模式的混合體,既將一部分彩票公益金交給國家和地方財政部門,納入國家或地方的財政預算,又將其餘部分用於其他具體用途。採用這種管理模式的國家和地區有德國的柏林、比利時等。這又分兩種具體方式:一是將大部分彩票公益金上繳國家或地方政府財政,小部分投向具體用途,如我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等;二是把大部分彩票公益金用於具體事業,而將小部分彩票公益金上繳國家或地區財政,用於統收統支,如保加利亞等。這種模式對一個國家或地區的不同利益部門來說,也許比較“公平”,但就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率來講,它不如第二種模式,且由於資金分散,運作複雜,削弱了資金的使用效果。
(二)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制度
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制度是指政府為加強彩票公益金的管理而制定的相應的管理制度規範的總稱。在世界範圍內,各國彩票的管理制度由於社會制度、國情和經濟發展的不同而有很大差別。相對而言,西方一些發達國家的彩票業由於發展歷史較長,故其彩票業比較成熟,同時其管理制度也比較健全。但概括起來講,公益金的管理具有如下共同的一些特點。
1.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受到法律保護。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能之一便是總體規劃社會公益事業的發展,而籌集社會公益資金,以彌補國家公益事業和體育事業經費上的不足,為發展社會公益事業和體育事業服務,是彩票業的主要職能。所以,各國均把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原則與機構作為相關的彩票管理法規的主要內容。其目的是通過法規把政府與彩票發行機構的職能有機地統一起來,有效地避免公益金管理上由於職權互相交叉可能帶來的財、事分離,需求與分配脫節等問題,進一步區分各自的職能、明確各自的責任、明確公益金的適用範圍和強化公益金管理上的執行效力,這樣在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和分配中做到有法可依。
2.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被納入社會公益事業和體育事業發展的整體規劃中。社會公益事業、體育事業發展需要資金,僅靠國家財政是遠遠不夠的,彩票公益金能在很大程度上緩解這方面的壓力。社會公益事業和體育事業的發展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從國家和地區的現狀和發展的客觀要求出發,界定範圍,明確目標和重點,整體布局,綜合平衡,合理投入,只有這樣才能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因此,公益金的使用必須與社會公益事業和體育事業的發展保持一致,避免資金的恣意使用,做到重點突出、有的放矢。
3.彩票公益金的提取要有利於保護銷售彩票的積極性。對於發行範圍十分廣泛的彩票,其公益金的分配使用應避免與彩票發行銷售區域脫節,如果出現脫節現象,那麼,公益金就勢必成為各方的爭奪對象,從而引起沒完沒了的爭端,銷售彩票的積極性就要受到挫傷。只有規定彩票公益金的分配與彩票銷售掛鉤,才有利於保護彩票銷售的積極性,促進彩票業不斷興旺,形成良性循環。
4.彩票公益金的提取、分配和使用都有一整套嚴格的程序和管理制度。用於社會公益事業和體育事業發展的公益金如何提取、分配和使用,是公益金管理中的關鍵。一般而言,各國彩票公益金的提取、分配和使用程序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如下幾個方面的內容:(1)公益金的提取制度;(2)公益金的提取、分配和使用的財務管理制度;(3)公益金分配和使用的審查批准制度;(4)公益金的監督管理制度和審計制度。我國自發行彩票以來,就一直把加強公益金的管理作為彩票管理的重中之重。直到目前為止,雖然我們已經進行了許多工作和探索,制定出一些關於彩票公益金的管理辦法,但至今還沒有形成一套科學、完善、統一的公益金管理制度。我國目前的公益金管理制度主要是由民政部和國家體育總局為主制定的一些管理辦法,如:財政部和民政部聯合下發的《關於印發(社會福利基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社字[1998]124號);民政部下發的《關於印發(民政部關於社會福利基金籌集、管理與使用規定)的通知》;國家體育總局、財政部與中國人民銀行聯合下發的《關於印發(體育彩票公益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三)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及分配
無論是各國財政部門發行的彩票或是體育部門、銀行發行的彩票,其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大致分為下面三種類型。
1.直接作為政府稅收的補充形式,如法國和美國一些州的彩票收益就是政府稅收的補助手段,直接納入政府財政預算。
2.某一種彩票的公益金定向用於某一種公益事業,例如體育事業、文化教育、社會福利、慈善事業、醫療衛生、科學研究、環境保護、公共設施、古迹保護等。儘管彩票收益沒有和政府的財政稅收直接掛鉤,但它減輕了政府對公益項目的撥款和負擔。例如,義大利、英國,指定彩票公益金用於體育、文化和慈善事業;美國一些州規定彩票公益金只能用於學校教育事業;加拿大、澳大利亞的彩票收益主要用於醫療事業。
3.把彩票公益金納入政府財政預算,使用時主要用於社會公益事業,如美國很多州的彩票收益金都納入州政府的收支預算,具體使用時又側重於學校教育和公共設施等事業。
我國在公益金的分配和使用上,部門的一些管理條例上均有明確規定。
體育公益金主要用於落實《全民健身計劃綱要》和《奧運爭光計劃綱要》,開支範圍包括:
1.資助開展全民健身活動。這是指用於群眾性體育活動、進行全民體質監測、培訓社會體育指導員等項開支。
2.彌補大型體育運動會比賽經費不足。這是指用於國際、國家、地方最高級別的大型綜合性運動會及重大國際單項體育比賽。
3.修正和增建體育設施。這是指用於彌補維修和新建大眾體育設施及專業體育比賽、訓練場館的經費不足。
4.體育扶貧工程專項支出。這是指專項用於支持貧困地區體育事業發展的支出。
社會福利性質的公益金的使用範圍是指:
1.用於資助為老年人、殘疾人、孤兒、革命傷殘軍人等特殊群體服務的社會福利事業,幫助有特殊困難的人,支持社區服務、社會福利企業和其他社會公益、慈善事業的發展;
2.對陳舊老化的社會福利設施和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予以適當資助;
3.對公眾關注、有利於弘揚社會主義精神文明、能體現扶弱濟困宗旨的其他社會公益事業給予適當資助,但全年資助總量應控制在本級留成社會福利基金的10%以內;
4.同等條件下,社會福利基金要優先資助老、少、邊、窮和災區的社會福利事業。
(四)彩票公益金的監督
如何提高公益金的管理水平、保證公益金的正確投向、維護公益金的安全和加強廉政建設,是公眾普遍比較關注的問題,只有加強對公益金的管理,實施系統的、廣泛的、經常性的社會監督,才能保證公益金使用在最需要它的地方,使公益金這塊鋼恰好用在“刀刃”上。
社會監督是指社會各界對彩票領導機構、項目評審機構和彩票發行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就公益金籌集、分配、使用和管理過程中的行為的合法性、合理性,依法實行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廣泛監察、督導、督促、檢查和糾偏。從廣義上講,社會監督包括國家機關的監督、社會團體的監督、人民群眾的監督和彩票機構內部的監督。
1.國家機關的監督。國家機關的監督包括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國家司法機關的監督、國家行政機關的監督。國家權力機關包括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其監督的主要途徑:一是通過彩票立法和發布有關彩票及公益金管理的地方性行政法規;二是通過審查政府工作報告中關於公益金資助社會公益項目建設的情況;三是通過人民代表視察、檢查公益項目建設情況和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四是通過人民來信來訪所反映的有關問題的處理;五是就公益金管理使用中的問題向主管部門提出質詢和詢問。
國家司法機關的監督包括檢察機關的監督和審判機關的監督。檢察機關的監督主要是通過檢察有關公益金的財務活動和經濟活動是否合法,有關人員是否遵守法紀,實施經濟檢察,對嚴重經濟犯罪進行查處,對涉及管理制度、財務手續及用人方面的問題向發案單位和主管部門提出改進和處理意見的建議等方式加以實施。審判機關的監督主要是通過審理刑事案件和追究刑事責任、行政責任及經濟責任,糾正和處理有關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維護公益金的社會公共性質,強製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等方式加以實施。
國家行政機關的監督:一是主管機關對所屬彩票機構通過工作報告、工作指導、工作檢查、工作考核的途徑進行監督;二是通過行政監督機關專門行使監督職能,包括行政監督和審計監督;三是通過職能管理部門在法定的職能範圍內實施監督,如計劃監督、財政監督、稅務監督等。
2.社會團體的監督和群眾監督。社會團體的監督是指合法的各類社會團體對公益金管理使用實行的監督。群眾監督是指人民群眾對公益金管理使用實行的監督。這兩種監督的基本途徑,主要是批評、建議、檢舉、控告、申訴。一是通過社會團體以組織的形式和人民群眾個人或集體對有關問題提出批評、建議實施監督;二是通過社會輿論、運用輿論工具如報紙、刊物、廣播、電視等,宣傳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揭露違法亂紀行為和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幫助總結經驗教訓,改進管理方法來實施監督,這種監督方式覆蓋面廣、傳播快、影響大,具有特別重要的監督作用;三是通過群眾信訪工作,了解情況,發現問題,提出意見、批評和建議實施監督;四是通過群眾控告、檢舉、申訴發現和查清違法失職行為實施監督。
3.彩票機構內部的監督。相對作為監督對象的彩票機構本身來說,社會監督主要是來自上述三個方面的監督。而相對社會監督的系統性來說,也應該包括彩票機構的內部監督。彩票領導機構、資助項目評審機構和發行銷售機構的內部監督,是最直接、最經常、最具體的一種監督形式。上級機構對下級機構的監督主要是通過有關計劃、規劃、規定、請示、報告的審議、核准、批複、批轉、撤銷、變更和工作指示、工作檢查,以及轉告各方的意見、批評、建議,受理檢舉、控告、申訴等事宜的方式實施;下級機構對上級機構的監督主要通過批評、建議、申請複核乃至控告等方式實施;本級監督主要是通過有關政策的貫徹執行、各種管理制度的落實、權力制約機制的健全以及管理業務中具體運作程序的設置等方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