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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偶然所得稅
向納稅人取得的偶然所得徵收的稅款
個人偶然所得稅是指稅務機關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向納稅人取得的偶然所得徵收的稅款。徵稅對象主要是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它偶然性質的所得收入。
目錄
1
基本介紹
2
徵收示例
基本介紹
根據現行《
個人所得稅法
》:
偶然所得
沒有起征點,偶然所得按取得的收入額依照20%的稅率計算繳納
個人所得稅
,由支付單位和個人代扣代繳。
徵收示例
按照現行稅收政策的規定,對個人購買“福利彩票”、“體育彩票”其個人所得稅征免問題規定如下:凡一次中獎收入不超過1萬元的,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超過1萬元的,應 取得的收入額依照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有獎發票
中獎800元以下免征個人偶然所得稅。其他均要全額徵收。
基本信息
中文名
個人偶然所得稅
納稅人
偶然性質的所得收入者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法》
表達式
所得收入×0.2
適用領域
彩票、發票中獎及其他偶然所得
所屬國家
中國
稅率
20%
稅率模式
比例稅率
代扣代繳
支付單位和個人
徵稅對象
主要是個人得獎、中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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