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長友

農業部獸醫局原副局長

李長友,男,原農業部獸醫局副巡視員,副局長。2016年12月,經中央紀委批准,中央紀委駐農業部紀檢組對農業部獸醫局原副局長李長友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工作履歷


李長友
李長友
1983.09——1986.07,鄭州畜牧獸醫專科學校中獸醫系中獸醫專業
1986.07——1988.07,農業部全國畜牧獸醫總站防檢處幹部
1988.07——1990.01,農業部全國畜牧獸醫總站防檢處助理獸醫師、幹部
1990.01——1990.12,農業部血防工作組(江西)助理獸醫師、幹部
1990.12——1991.06,農業部全國畜牧獸醫總站防檢處助理獸醫師、幹部
1991.06——1993.05,農業部全國畜牧獸醫總站防檢處助理獸醫師、副主任科員
1993.05——1993.11,農業部全國畜牧獸醫總站防檢處助理獸醫師、主任科員
1993.11——1994.06,農業部全國畜牧獸醫總站防檢處獸醫師、主任科員
1994.06——1998.11,農業部全國畜牧獸醫總站防檢處獸醫師、副處長
1998.11——1999.02,農業部全國畜牧獸醫總站動物防疫監督處獸醫師、副處長
1999.02——2001.09,農業部全國畜牧獸醫總站動物防疫監督處獸醫師、處長
2001.09——2004.07,農業部全國畜牧獸醫總站體系建設處獸醫師、處長(2002.03—2004.09中國人民大學網路教育學院公共事業管理專業在職本科學習)
2004.07——2005.05,農業部獸醫局防疫處處長
2005.05——2006.02,農業部獸醫局副巡視員兼防疫處處長
2006.02——,農業部獸醫局副巡視員

違紀被查


李長友
李長友
2016年12月,經中央紀委批准,中央紀委駐農業部紀檢組對農業部獸醫局原副局長李長友 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李長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旅遊等活動安排;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事項,在談話、函詢及專項檢查中不如實向組織說明情況;違反廉潔紀律,收受錢款,違規經商辦企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並收取錢款,涉嫌受賄犯罪。
李長友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農業部直屬機關紀委、黨委研究並報中央國家機關工委批准,決定給予李長友開除黨籍處分;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農業部決定給予李長友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