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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書海

銀行搶劫案罪犯

徠張書海,領導團伙在5年的歷程中2次搶劫銀行,一次電信局營業廳。共252萬,殺1人。在鄭州2000.12.9大案中一次搶劫208萬。使用爆炸手段,持獵槍。張書海。

人物事件


“12-9”大案體現了現階段犯罪具有高智商、高智能的特點。張書海一夥老謀深算,行蹤詭秘。這個團伙的4個重要成員中,就有3個大學生,一個畢業於河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偵查系,兩個畢業於鄭州信息工程學院,心理素質比較穩定,有一定知識面,具備一些反偵查能力。他們對鄭州警方的破案手段和套路並不陌生。為了能隱得深,藏得久,不被揪住狐狸尾巴,他們藏而不露,伏而不出,甚至連消費也格外小心,怕人們議論自家一夜成了“暴發戶”。張書海一次回老家葉縣農村,故意穿件破衣服,給村上人留下一個“窮打工仔”的形象。與這樣的對手較量,一方面加大了偵破的難度,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偵破的價值。正如一位幹警形容的那樣:“抓一條大魚,勝過幾網小蝦。”
對於“12·9”系列搶劫大案,有多位國內著名的刑法學、刑偵學、心理學專家等權威人士評判分析歸納出其十大特徵:
1.是一個典型的家族式、家庭式作案團伙;
2.是一個緊密型的犯罪組織;
3.是一個戰鬥型、高效型的作案團伙,每個作案過程往往只有10至20分鐘;
4.是一個預謀性、規律性極強的作案組織,他們往往選擇春、秋、冬三季作案,且成功率達百分之百;
5.是一個帶有突出封建迷信色彩的涉案組織,他們每次作案之前都要乞求神明保佑,燒香拜佛;
6.首犯張書海是一個心理素質及心理調節機能極強的人,據心理學專家預測,像他這樣的心理素質的人500萬人口當中才能尋找出一例;
7.是一個高學歷、高智商作案團伙,團伙成員中有三名大學生,一名中專生;
8.是一個熟練掌握刀、槍、炸彈、激光裝置等多種器械性能的作案團伙;
9.其作案行為具有極大的社會破壞性、危害性,如“l2·9”案件久偵未破時,有一位市民勸其在銀行工作的女兒長期休息,他說寧可在家休息也不要去銀行上班了;
10.在偵破、審查起訴、審理判決各個階段的規模都是前所未有的。河南警方組成了1400人的專案隊伍展開了地毯式、漸進式的偵查行動,戰績輝煌,無一傷亡。派出了由鄭州市檢察院副檢察長為首的公訴陣容和由法院副院長為審判長的審判法庭,案件的偵破彙集了來自全國各有關方面的刑偵專家、痕迹專家、心理專家、方言專家和爆破專家。
張書海------ 全國首創使用爆炸手段搶劫銀行。不妥之處----1;現場在爆炸裝置上留有一枚指紋。 2;現場遺留的“靈貴”牌鎖盒,和家裡的鎖一樣。 3;不該把獵槍和錢放在家裡。 4;離搶劫成功已經半年,不該把錢留下,應該向鹿憲洲學習
張書海交代說,在他的帶動下,他們全家都不同程度地參與了由其策劃的犯罪活動。“12·9”案件中,208萬元贓款是他的妹妹張玉萍用自行車馱著逃離警方視線的。在他的指揮下,作案水平越來越“專業化”。特別是在“12·9”案件中,整個作案過程僅5分鐘。張書海自認為那次案子自己做的天衣無縫:“甚至那次公安局排查時,我都認為是例行公事,覺得出事的可能性幾乎等於零。但是,我低估了警方的能力。”
犯罪嫌疑人喬紅軍等人也供認說,他們信奉一句話“馬不吃夜草不肥,人不得外財不富”,當張書海把精心策劃的情況說給他們后,他們覺得張書海作案經驗豐富,膽子也大,是他們公認的“老大”,肯定不會出事,所以也就同意一起搶劫了。
三年內,三起銀行大劫案,一個家族式高智能犯罪團伙,先後搶得人民幣250萬元。首犯張書海是一個心理素質及心理調節機能極強的人。據心理學專家預測,像他這樣的心理素質的人,500萬人口當中才能尋找出一例。
犯罪經歷
1996年11月27日晚上7時左右,張書海、張小馬攜帶“松鼠”牌獵槍、膠帶紙、尼龍繩等作案工具闖入鄭州市中原區萬福花園6號西門樓洞一樓,持槍威逼被害人李全國,並用繩子及膠帶將其捆綁實施搶劫,共搶走人民幣1.5萬餘元,理光相機一部、手錶兩塊、黑提包及銅佛像等物。
張玉萍在明知張書海、張小馬、張雲志等人為實施搶劫而準備工具的情況下,仍為其提供幫助,並在作案后得贓款1000元,並為其保管照相機等物。
1997年夏,張書海托王志昆將張志強(另案處理)從王國繼(另案處理)處購得的一支“盾牌”唧筒式五連發獵槍,以5000元人民幣的價格賣給張書海。
1997年11月19日下午5時,張書海、張宏超、張世鏡和張小馬、張玉萍經多次預謀后,竄至鄭州市淮海路24號電信局八分局附近。張小馬身穿警服,手持模擬手槍把守大門,張書海持槍威逼營業廳內的工作人員,張宏超、張世鏡翻入櫃檯內,搶走營業款人民幣37.6683萬元。
1999年3月3日上午7時,張書海、張宏超、張世鏡、張玉萍等人竄至鄭州市交能路39號建設銀行儲蓄所附近。張玉萍將所帶鐵交給張世鏡,並按分工準備接應。張書海、張宏超、張世鏡分別攜帶事先準備的“盾牌”唧筒式五連發獵槍、“松鼠”牌單管獵槍、大鐵、自製的爆炸裝置等物進入儲蓄所。張書海、張宏超持槍威逼保安及營業員,張世鏡持鐵猛砸櫃檯防彈玻璃,搶得銀行專用款包一個,內裝人民幣5.5萬餘元及空白支票、印鑒等物。張書海帶著銀行專用款包回家后,張書海之妻王雨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幫助其銷毀。
2000年12月9日下午4時30分許,張書海、張宏超、張世鏡、喬紅軍、張玉萍等攜帶“盾牌”唧筒式五連發獵槍等若干作案工具,來到鄭州市銀基商貿城附近。張書海、張世鏡、張宏超、喬紅軍4人蒙面進入廣發銀行銀基支行營業廳內。張書海首先在營業廳櫃檯防爆玻璃上引爆自製的爆炸裝置,將防彈玻璃炸開了一個洞,又用大鐵鎚將玻璃砸掉。張世鏡、喬紅軍二人隨即翻入營業櫃檯內,洗劫該銀行營業款,搶劫贓款208萬餘元。同時張書海、張宏超二人在營業大廳內持槍巡視予以掩護。為防止保衛人員進入營業大廳,張書海在大廳門前引爆了一個爆炸裝置,並用五連發獵槍射擊,致使常玉傑中彈引起急性失血性休剋死亡。后張世鏡、喬紅軍攜帶贓款從銀基商貿城東側逃離,張書海、張宏超持槍掩護,在逃離過程中又開槍威嚇群眾。4人逃至約定的衚衕口,與在此接應的張玉萍會合,5人用大黑塑料袋將裝贓款的編織袋整體套裝后,由張世鏡、張玉萍騎自行車攜帶贓款與其他3人分頭逃離現場。
王雨在明知張書海搶劫銀行所得贓款的情況下,分別於2001年4月至5月,分5筆將28萬元贓款存入銀行。
2001年6月13日凌晨,王雨得知“事發”后,資助張書海2000元人民幣,幫其逃竄。並按張書海的安排,夥同張玉萍將張書海存放在家中的258發“五六式”步槍子彈、作案工具“盾牌”唧筒式五連發獵槍及20餘萬元贓款等物,裝入包內,予以轉移,途中被公安機關查獲。
2001年春節,張大國在明知兒子張世鏡送往家中的28萬餘元人民幣及6萬元存摺系贓款的情況下,仍幫其窩藏。
6月13日,張大國得知兒子案發後,將上述贓款裝入編織袋內讓12歲的女兒從家中轉移出去。李進才得知張麗香放在家中的編織袋內裝有贓款后,仍予以窩藏,後轉移
罪犯特點
鄭州銀行劫案
“12·9”特大銀行劫案一號主犯張書海,是如何由一個農民變成殺人不眨眼的惡魔的呢?昨天記者來到張書海出生、成長的老家——平頂山葉縣夏李鄉侯庄村,找到張書海的鄰居、哥哥和共事多年的朋友,進行了深入採訪,發現張書海是個表面忠厚、隱藏極深的人。
張書海其人其事
“他太善於偽裝了”——鄉鄰眼中的張書海
張書海,一個窮鄉僻壤的普通農民,何以攜家人和同夥製造了一系列驚天大案?為了弄清張書海的真實面目,記者來到了張書海的家鄉——葉縣夏李鄉侯庄村。
“他太會偽裝了。怎麼會幹出那樣的事兒呢?真讓人不敢相信。”在村中,記者與村民提起張書海,他們均感到十分吃驚。在村東頭的地里,村會計張自省等人對記者說,要不是公安局昨天來這麼多人,真想不到他搶了銀行那麼多錢。
張自省接著說,真看不出張書海有錢。1995年他去鄭州做生意,一家4口都去了。他每次回家不是坐輛小三輪,就是步行十幾里回來。他穿的衣服也總是舊兮兮不咋樣,抽的煙是兩元一盒的“許昌”。
村民們說,最了解張書海的,當數侯庄村原黨支部書記劉長富了。
劉長富說:“我太熟悉張書海了,他給我打下手十幾年了。鄭州發生搶銀行案時我沒看電視,如果看了即使看到他的背影,我也一眼就能認出他來。”劉長富介紹,張書海1973年當兵,當時初中還沒畢業。退伍后當了幾年民兵營長。那些年,他帶領民兵進行過射擊訓練。據說,他槍法很准。村主任張太山說,張書海1983年至1993年當了10年村幹部,也給村裡辦了一些實事。
張書海同母異父的哥哥張書義得知張書海被抓的消息,沒有特別反應。他對記者說,他從小就跟張書海沒感情,分家后也不來往,張書海當上村幹部后,家庭經濟狀況在村裡算上等,但從來不接濟他們一分錢。張書海的嫂子則說,張書海實際上是個自私的人。他當村主任時,村上財務從不公開,村上的錢到底花在了什麼地方,有誰能說清楚?而他最先在村裡蓋起了5間青磚平房。
12.9銀行劫案
2001年6月12日晚9點,張書海給余慧明等民警打開門的瞬間,余慧明的心“怦——”地動了一下:“像,真像啊。”——近1米80的身高,稍胖的形體。張書海的體貌特徵怎麼就那麼像銀行劫案的一號嫌犯呢?還有,屋子裡的陳設及布置沒有任何“溫馨港灣”的感覺。余慧明認為這個家根本不像個家,倒更像是臨時湊合的。此外,三個房門上“靈貴牌”櫸木球形門鎖咋就那麼熟悉呢?怎麼跟“3·3”交通路銀行劫案現場遺留的那個“靈貴牌”門鎖盒一樣呢?這些一連串的“?”促使余慧明等想“知道”得更多更多……
“是他!就是他!”
2001年6月13日凌晨2時30分,鄭州公安刑偵史上註定要記下這個雪恥的時刻。這一刻,讓技偵民警吳國濤真正感到自己仍然還是個警察。張書海的指紋竟與案發現場提取的指紋一模一樣。他激動得有些顫抖。“會嗎?不會有錯吧?”一向自信的警校高材生此時連電腦和自己嫻熟的專業也不敢相信了。專案組給他調來了鄭州市公安刑偵支隊副支隊長張國民——指紋專家。
“是他!就是他!”曾在9年前鞏義一起搶劫殺人案中,拿著放大鏡把幾枚嫌疑指紋“看”了三天三夜(那時還沒有電腦可以比對分析),以至於眼睛竟腫了很多日子的張副支隊長,看著186天來苦苦尋覓的“紋路”,眼睛禁不住濕潤了。據在場民警稱,他盯著指紋的那雙視線,半天沒見移動。
把副局長的胳膊“撐”出了血
2001年6月13日上午9點。平頂山市園丁路煤炭聯銷公司家屬院門口。鄭州刑警與張書海幾乎同時發現對方。“哎呀!”張書海面如土色扭頭便跑。“追——”眾刑警直撲張書海,100米外,張書海被按倒在地。但負隅頑抗的張書海不願束手就擒,他不顧一切,拚命掙扎,蠻牛般死撐,以至於把鄭州公安局副局長張戰軍推倒在地,胳膊肘皮肉被撕裂,血頓時往外浸。死拽著張書海的鄭州刑偵支隊政委李奎業也差點被帶倒。
“我‘想’你‘想’了三年哪!”
2001年6月13日中午12時。平頂山就地突審張書海。“哈哈哈!”三聲大笑傳來,張書海魂飛魄散——鄭州市公安局局長李民慶進了門,他要親自撬開張書海的鋼牙。他揮手讓給張書海鬆綁,解開手銬,並親自給他倒了一杯水,自己拿了一塊兒饃。他微微地把身子探向張書海,手拍著張書海的肩膀一字一句地說:“我‘想’死你了,我‘想’你‘想’了三年哪……”聞聽此言,在場民警的淚水“嘩”地奪眶而出——186天的辛苦終有回報,208萬元被劫款的恥辱今日雪清,隱匿了多日的殺人魔頭最終被擒。
罪犯家族
———鄭州特大系列搶劫銀行案的“絕對內幕”
鄭州特大系列搶劫銀行案勝利告破,經過一個多月的審訊,以張書海為首的犯罪團伙成員均對自己犯下的滔天罪行供認不諱。現在終於能夠回答人們心中這樣的問題:張書海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人?什麼原因使得他瘋狂犯罪?為什麼這個犯罪團伙多是家族成員?張書海等人是如何搶銀行的?搶銀行時是如何分工、如何逃跑的?他們是如何躲避公安機關長達半年的追蹤的?大河報記者再一次對“12·9”案進行深入採訪,捕捉到了鮮為人知的內幕新聞。
犯罪嫌疑人一覽表
被告人張書海,男,46歲,1955年5月24日出生於河南省葉縣,系農民,初中畢業。
被告人張宏超,曾用名張洪超,男,23歲,1978年7月14日出生於河南省葉縣,高中畢業,系農民。
被告人張世鏡,曾用名張偉,男,24歲,1977年1月29日出生於河南省葉縣,高中畢業,系農民。
被告人喬紅軍,男,25歲,1976年4月15日出生於河南省葉縣,高中畢業,系農民。
被告人張玉萍,曾用名張玉平,女,32歲,1968年11月23日出生於河南省葉縣,中專畢業,無業。
被告人張小馬,曾用名張小滿、張滿倉,男,29歲,1972年8月5日出生於河南省葉縣,小學畢業,系農民。
被告人王雨,曾用名王宇,女,46歲,1955年5月28日出生於河南省葉縣,初中畢業,系農民。
被告人王志昆,男,34歲,1967年4月18日出生於河南省葉縣,大學畢業,系平頂山市湛河區法院副院長,涉嫌非法買賣槍支。於2001年6月29日被鄭州市公安局逮捕。
被告人張雲志,男,34歲,1967年2月16日出生於河南省葉縣,小學畢業,系農民。
被告人張大國,又名張國富,男,53歲,1948年2月29日出生於河南省葉縣,小學畢業,系農民。涉嫌窩藏贓物。
被告人李進才,男,61歲,1940年5月5日出生於河南省葉縣,高中畢業,退休教師,涉嫌窩藏贓物。
在家人及鄉鄰面前,擔任過12年村主任的張書海是個“能人”
在鄉鄰眼裡,張書海是個能幹的村委會主任,他曾經兩次擔任該職,時間長達12年,在此期間,由於為鄉鄰做出了一些好事,村民們都以看“能人”的眼光來看待他。
張書海是葉縣夏李鄉侯庄村人,1955年生,1970年從葉縣岳樓初中畢業后,於1971年應徵入伍,到遼寧省某部警衛連當兵,1976年轉業。轉業后,張書海當過侯庄村的民兵營長、教導員。1981年,張書海當上了侯庄村的村委會主任,直到1990年。
張書海一直想過人上人的生活,他自認為高人一籌,就因生活在農村而不能發達。1991年,伴隨著全國又一輪的經濟熱潮,張書海決定“下海”,他辭掉了村主任的職務,開始做生意,開了小照相館。但生意賠了,張書海只好又回去當了幾年村主任。
徠1995年,張書海終因耐不住寂寞,第二次辭去了村委會主任職務,來到鄭州小商品批發市場賣麻將。
這裡需要交代的是:張書海之所以來到鄭州,和他的妹妹有著直接關係。
今年38歲的張玉萍是張書海的親妹妹,她對張書海最為言聽計從。由於張書海的鼓勵與支持,張玉萍才上了衛生學校,她對哥哥便有種感恩的心理。後來,張玉萍認識了一個鄭州的有婦之夫,這個男人在騙取了她的感情后一走了之,無奈,張玉萍只好帶著女兒一個人在鄭州過日子,並開了個門診部,於1995年在京金花苑買了套房子,將戶口遷到了鄭州。
錢!為了搶錢,張書海心生惡念
為投奔張玉萍,張書海來到了鄭州。實際上,不管是開照相館還是賣麻將,張書海都沒有賺到錢。這給他的自尊心以極大打擊。而與此同時,張書海被檢查出得了糖尿病和高血壓,這著實把張書海嚇了一跳,因為他的母親等家族成員都是得了這些病而度過痛苦晚年的。
怎麼辦?張書海一下子感到了生命的短促。此時,他沒有想過走正道使有限的人生活得有價值,而是在一種陰暗心理驅使下走上歧路。當時,幾個村主任都為競爭一個副鄉長的位置而拼搏,結果花錢多的當上了,而他同樣也花錢了,但最終落選,他知道是錢少造成的。
張書海血往上涌,一下子想到了錢。錢!錢!錢!張書海腦子裡只剩下這一個字。
但冷靜下來一想,錢從何來?
搶!
思路一定,張書海平靜了。但搶錢,需要人手,人從何來?張書海由於覺得自己“能”而不願和更多的人打交道,沒幾個朋友。思來想去,張書海沒有想到合適的外人。於是,他把目光轉向了家人。
大兒子張紅超,與自己的性格和為人處世挺像,好面子,好逞能,有勇無謀,應該會鋌而走險的。
妹妹張玉萍,向來遵從自己,且一個人帶著一個孩子,有點苦,搶錢讓她也參與吧。
張小馬,侄子,可用之才。張紅超不是有幾個好同學嗎?有合適的也用一個。想到這裡,張書海決定先給張紅超挑明。一天,張書海對在某公安學校偵查繫上學的兒子張紅超說:人無外快不富,馬無夜草不肥。說得張紅超頻頻點頭。最後,張書海乾脆挑明:咱搶銀行吧。張洪超連想都沒想,立即答應:好吧!但到晚上,張紅超睡不著了:莫非父親是說著玩?但張紅超轉念一想:不會吧,這麼大的人了,還會開玩笑嗎?
張紅超一夜無眠。第二天一早就問父親:不是真的吧?張書海說:真的,你不願意幹嗎?張紅超對父親很佩服,立即回答:干。張書海又告訴他:物色一到兩個人手,行嗎?
張紅超一下子想到了張世鏡。
一碗盒飯的誘惑,使得張世鏡泥潭深陷
張紅超、喬紅軍和張世鏡三人1997年高中畢業后一塊來到鄭州上學,張紅超自費上的是某公安專科學校,還當了學生會副主席。一天,張世鏡去找喬紅軍玩,喬紅軍就帶著他結識了張紅超。到中午吃飯的時候,張紅超掏錢請喬紅軍和張世鏡吃了一碗盒飯。這一碗盒飯徹底將張世鏡打“暈”了,因為他從來沒有吃過這麼好吃的盒飯。張世鏡來鄭州上學時,只帶了為數不多的錢,學費一交,所剩無幾,因此常飢一頓飽一頓。
吃了這一碗盒飯後,張世鏡對張紅超十分佩服,認為張紅超見多識廣,出手闊綽,覺得自己找了個靠山,從此很聽張紅超的話。
張紅超找到了張世鏡,把他帶到父親面前。看到張書海由一個農民起家,把自己一家都帶到了鄭州這座省會城市,而且還買了一套160平方米的大房子,還有自己的店鋪,張世鏡覺得張書海簡直偉大得像神仙。
但張書海仍然對張世鏡持有戒心,開始以做生意為名,小心翼翼地給張世鏡做思想工作,仍然是那一套“人無外財不富”。在對張世鏡連續兩次“洗腦”之後,話鋒一轉:搶銀行吧!
張世鏡想了一夜,但對張書海的崇拜還是佔了上風,決定入伙。
最終,張書海、張小馬、張紅超、張世鏡和張玉萍成了1997年11月19日搶劫鄭州電信局淮河路收費大廳的主犯。當時,他們共搶得37萬元左右的現金。
在搶得現金后,張書海耍了一個花招,他用事先換好的20捆10元票面的人民幣,與搶劫來的同等數量的100元票面人民幣“掉包”,目的是為了多佔。次日,張書海謊稱只搶了9萬元,分給了張小馬1.6萬元,事後張小馬用2000元買了一輛摩托車,其餘結婚花了;給了張世鏡1.6萬元;以“張玉萍”的名字給張玉萍存了5萬元;剩餘錢款歸張書海父子兩人。張書海用其中的16萬元錢在1998年春天又到鄭州市綠城花園購買房屋一套。
隨後,張書海、張紅超、張世鏡和張玉萍4人又實施了1999年3月3日對交通路建設銀行儲蓄所的搶劫,此次共搶得4萬元現金。
這裡有個很有趣的細節:張書海十分狡猾,每次搶銀行都留一手,在實施搶劫過程中,他和兒子張紅超都在外面,絕不到裡面去拾錢,表面上說是外圍危險,還可掩護裡面的人,而實際上是為了萬一失手時逃跑方便。
時至今日,“12·9”搶劫案的真相真正大白於世
連續犯下兩起大案后,張書海的膽量、胃口越來越大,對自己越來越自信。2000年11月份,張書海準備再大幹一次,併到金博大工商銀行、鄭州市中原農村信用社鄭上路分社、銀基商貿城廣發銀行幾個地方踩點,因為他知道這些銀行有探頭,就沒有進去而是在外面看。張書海發現銀基商貿城廣發銀行存款量大,營業廳面積較小,很適合搶劫。
之後,張書海一夥定下方案:張紅超、張世鏡、張玉萍騎自行車到三德里衚衕,把三輛自行車放在三德里衚衕廁所旁,自行車不上鎖,由張玉萍負責看管自行車,然後張書海、喬紅軍、張紅超、張世鏡在鄭州銀基商貿城正門集合。4人從銀基正門進入廣發銀行,由張書海炸開銀行防彈玻璃,喬紅軍、張世鏡負責進去拿錢,張紅超在外望風,如果搶劫成功后從後門出來,到達事先放自行車的地方,用自行車把搶來的錢帶走。
2000年11月的一天,張書海一夥決定實施搶劫,但一出門,張書海的腿軟了下來,挺迷信的他,覺得這是個“凶兆”,決定這天不搶了。11月26日,張書海等5人帶著作案工具到銀基,看見門口有警車,人比較多,沒敢進去,在那裡轉個圈回家了。12月3日,張書海一夥又到銀基商貿城準備搶劫,但銀基廣發銀行通向商場的門已經關了,不便於逃離,沒有作案。
2000年12月9日下午4時40分,按照原先約定,張書海、張紅超、張世鏡和喬紅軍在銀基商貿城中門口帶著各自的作案工具碰頭,在中門口戴上“馬虎帽”,從銀基商貿城中門的北邊門陸續進入銀基廣發銀行。張書海走在最前邊,把事先準備好的炸藥包掛在防彈玻璃上,分兩次拉響了導火索,爆炸後防彈玻璃沒有被炸掉,只是炸了個洞,張書海用事先準備的鐵鎚連砸了二十幾下,把玻璃砸掉,然後喬紅軍、張世鏡從砸掉的玻璃處翻過櫃檯跳入營業室內拿錢(張世鏡在跳入櫃檯時,手指被玻璃划傷),張書海在砸完玻璃后先往門外扔了一個點燃的炸藥包,然後拿上五連發獵槍向門外連開幾槍。之後,張書海又回到屋內,這時,張書海又看到門外的人特別多,門前站了好幾個保安,就朝銀行大門口玻璃開了一槍,然後就喊他們幾個人“走”。張書海首先跑到銀行外邊連開兩槍,就順著銀基商貿城中門進入銀基商貿城大廳,朝銀基商貿城的後門逃跑,其他人跟在後面。張書海到後門時,看到銀基商貿城後門外面有很多人,就朝天上開了一槍,驅散人群,從西三馬路順青雲里拐到三德里衚衕廁所南,張世鏡、張紅超在事先放自行車的地方,用準備的大黑塑料袋,把搶銀行裝錢用的編織袋套上,張書海讓張玉萍、張紅超、張世鏡騎自行車把錢帶走,讓喬紅軍坐38路公交車走。張書海將那支五連發獵槍用黑塑料袋裝好,順三德里衚衕到隴海路上坐一殘疾人開的“摩的”到鄭州市永安街菜市場西邊下車,看到開車的人對他很注意,張書海就向東走了二三十米,然後又拐回來,在永安街上走了有六七分鐘,然後坐“面的”回到綠城花園他自己家中。
一個星期後,張書海和張世鏡、喬紅軍、張紅超4個人在平頂山河東路工商局家屬院張世鏡租房子的地方商量如何分贓,具體為張書海分70萬元,張世鏡和張紅超各分40萬元,喬紅軍分28萬元。喬紅軍之所以分錢少,是因為他在搶劫過程中把錢丟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