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驗分佈
先驗分佈
"對此類問題,貝葉斯學派認為,在進行觀察以獲得樣本之前,人們對θ也會有一些知識。貝葉斯學派的根本觀點,是認為在關於θ的任何統計推斷問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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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總體X~F(x;θ),θ∈Θ,其中F(x;θ)形式已知,參數θ未知,求θ的點估計。對此類問題,貝葉斯學派認為,在進行觀察以獲得樣本之前,人們對θ也會有一些知識。因為是在試驗觀察之前,故稱之為先驗知識。因此,貝葉斯派認為,應該把θ看作是隨機變數。θ的分佈函數記為H(θ),θ的密度函數記為h(θ),分別稱為先驗分佈函數和先驗密度函數,兩者合稱為先驗分佈。它是總體分佈參數θ的一個概率分佈。貝葉斯學派的根本觀點,是認為在關於θ的任何統計推斷問題中,除了使用樣本X所提供的信息外,還必須對θ規定一個先驗分佈,它是在進行推斷時不可或缺的一個要素。貝葉斯學派把先驗分佈解釋為在抽樣前就有的關於θ的先驗信息的概率表述,先驗分佈不必有客觀的依據,它可以部分地或完全地基於主觀信念。例如,某甲懷疑自己患有一種疾病A,在就診時醫生對他測了諸如體溫、血壓等指標,其結果構成樣本X。引進參數θ:有病時,θ=1;無病時,θ=0。X的分佈取決於θ是0還是1,因而知道了X有助於推斷θ是否為1。按傳統(頻率)學派的觀點,醫生診斷時,只使用X提供的信息;而按貝葉斯學派觀點,則認為只有在規定了一個介於0與1之間的數p作為事件{θ=1}的先驗概率時,才能對甲是否有病(即θ是否為1)進行推斷。p這個數刻畫了本問題的先驗分佈,且可解釋為疾病A的發病率。先驗分佈的規定對推斷結果有影響,如在此例中,若疾病A的發病率很小,醫生將傾向於只有在樣本X顯示出很強的證據時,才診斷甲有病。在這裡先驗分佈的使用看來是合理的,但貝葉斯學派並不是基於“p是發病率”這樣一個解釋而使用它的,事實上即使對本病的發病率毫無所知,也必須規定這樣一個p,否則問題就無法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