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治

詞語

雜治,拼音zá zhì,意思是會審;綜合治理。

引證解釋


(1).會審。
《史記·淮南衡山列傳》:“公卿請遣宗正、大行與 沛郡 雜治王。”《漢書·楚元王劉交傳》:“昭帝 初,﹝ 劉德 ﹞為宗正丞,雜治 劉澤 詔獄。”顏師古 註:“雜謂以他官共治之也。”《新唐書·楊師道傳》:“太子 承乾 得罪,詔與 長孫無忌 等雜治其獄。”《續資治通鑒·元世祖至元十七年》:“命都事 劉正 等往按,獄弗具,復遣參政 張澍 等雜治之,竟置三人於死。”
《明史·俞大猷傳》:“宜建城設市,用 漢 法雜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