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綽庵

楊綽庵

楊綽庵(1895-1955),祖籍河南,出生於福建,國民政府高級官員。北京法文學堂畢業,歷任國務院秘書廳幫辦、福州印花局局長、廣西 省統計局局長、湖北省地政局局長、江西省建設廳廳長、重慶市政府秘書長兼中央設計局設計委員、國民政府哈爾濱市市長、國民政府財政部次長。新中國成立加入民革,1950年被捕,1955年被錯殺。1982年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判決宣布撤銷原判,予以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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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綽庵(1895—1955),祖籍河南,早年常住福州塔巷繼母家,表姐葉可鳳常多賑濟。1914年受葉家親戚資助前往北京升學,翌年考入法文學堂,課餘自學英語。1916年考取北京郵務局為揀信生。1918年升郵務生,翌年返里與表姐葉結婚,偕眷與台灣繼母來京定居。1920年入北京鹽務稽核廳,擔任收發與檔案管理工作。1925年6月任國務院秘書廳幫辦,掌握機要,深得信任。
1927年辭職南下廈門任二五附加稅局局長.次年任福州市印花稅局局長。同年辭職前往南京任國民政府主計處統計局科長。1932年夏,去香港,遇同鄉老友陳孝威,被邀請往廣西旅遊,應黃旭初主席之邀,就任廣西省統計局局長職。1934年8月赴歐洲考察。
1935年10月回國,此後歷任湖北省政府統計室主任兼任省地政局局長,江西省建設廳秘書主任、代行廳長職務,併兼江西省工商管理處處長,省工礦調整委員會主任,江西省政府委員兼建設廳廳長,兼任省戰時貿易部總經理。同年加入國民黨。其間,他眷念家鄉,常謂福州有"終年不謝之花,四季可吃之果"。曾於1941年、1942年秋間兩度返梓探望父老親友,並曾代表江西省以優惠條件運濟大米,解救福建糧荒。1943年9月,調重慶工作。任重慶市政府秘書長兼中央設計局委員職。
1945年8月,日本投降。10月,受任哈爾濱市長職。12月26日抵哈爾濱。隨同參加市政接收之工作人員10餘人,1946年元旦正式接收。4月下旬,奉命隨蘇軍撤退至海參崴。8月赴瀋陽,就任東北物資調節委員會主任兼東北經濟委員會委員。
1948年春辭職前往上海。同年夏,任糧食部上海糧食緊急購儲會主任。翌年春兼任財政部次長職。5月末上海解放后,接受華東區糧食公司之聘請,擔任顧問,當時熊式輝蟄居香港,曾函邀前往合作經營工商業,他複信婉謝。1950年初應中國鹽業銀行與中國實業銀行之聘,擔任上海祥泰夾板廠總經理,並正式加入民革。7月,因涉嫌李兆麟被刺案被捕,1955年2月18日在北京被錯殺。
1981年4月家屬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要求複查,1982年12月2 日,北京中級人民法院再審判決宣布撤銷原判,予以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