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團委”一詞多見於中國高校,但實際上叫法和設置都是錯誤的。團章中規定團的委員會是某單位或某區域的團的組織,所以並不存在“分團委”這種情況,而且團章中規定的團的領導機構,主要是中央委員會和地方各級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也無“分團委”這一概念。部分院校因為團務知識不足,一般將校級團組織稱為校團委,錯誤的將將各高校所轄二級學院團組織稱為分團委。
分團委一般設置的部門有:辦公室、宣傳部、組織部、新媒體部、實踐部、志願者服務隊等。分團委成員一般為在校大三學生,分團委書記一職大多是由教師擔任,副書記多為學生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