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牌
路牌
路票作為行車憑證,行車效率很低。因此,提出了塑料材質的路牌顯示來代替路票。
(2)路牌應統一規格,統一設計,它的基本結構分為三部分:
①基板——為藍色多邊形,是安插閉塞標誌和附帶標誌的基座,閉塞標誌居中,附帶標誌居上。
②閉塞標誌——為黃色粗大的箭形,是路牌的核心,表示“前方區間已經辦理電話閉塞手續,允許列車佔用”這個關鍵信息
③附帶標誌——為長方形,標有客1、客2或貨1、貨2等等字樣,表示對應的列車種類及車次的末位數(另一種方案取鄰站同意閉塞電話密碼的末位數)。
(3)閉塞標誌與上下行列車對應,設計為略顯不同的兩種箭形其箭頭在基板上朝上或朝下,與列車開行的方向一致,並與基板上的不同插座相匹配。附帶標誌的大小也接對應的列車上下行方向略有區別。因此每個站要配備上、下行兩種基板和兩種閉塞標誌各一個,附帶標誌共20個。
(1)每個車站配備一個保管路牌的箱子,將其分為兩部分,分別存放上下行的閉塞標誌和附帶標誌,並加鎮保管。路脾基板則可掛在行車室的適當位置。
(2)當基本閉塞停用改用電話閉塞時,車站值班員按規定程序與鄰站辦好閉塞後方可取出相應的標誌交給發車人員。發車人員確認行車日誌上有關閉塞的完整記錄,再安插路牌標誌,辦理髮車。
(3)對於通過列車,接發車人員應在規定位置高舉路牌,對來車方向顯示通過手信號對於停站列車,接發車人員走近本務機車,舉路牌向司機顯示發車手信號。本務司機確認路牌和有關手信號后應鳴笛一短聲回示。
(4)車站值班員應在列車進站或發車前用無線電話向司機預告有關事硬,做好車機聯控。
(5)對於事先有計射安排的基本閉塞停用應提前通過機務段向司機發布命令}對於停用時間較短或臨時情況下,提前發布有困難時,可由相關車站用無線電話告訴司機停用基本閉塞的調度命令號碼。
(6)接發車人員發車完畢迎送列車出站后,應立即返回行車室,把路牌標誌交給值班員。
(1)是一種視覺信息,不存在憑證交接問題,可免於通過列車在站內停車而造成的干擾和損失。
(2)當列車白天以40km/h、夜間以25km/h速度通過時,司機瞭望、確認都良好。
(3)憑證信息有較好的穩定性和嚴肅性,能給司機留下深刻印象。
(4)具有明顯的方向性和較強的列車種類及車次對應性,安全性能較好。
(5)憑證形式具有普遍適用性,在單線和雙線區間正方向坶可使用。
(1)採用路牌顯示方式,司機手上無“物證,萬一發生問題,站、車之間的責任不如路票方式容易分清。
(2)每個車站要購置有關裝備。
路牌顯示憑證形式的安全性能與以路票為憑證的電話閉塞法基本相當,也沒有硬體保證閉塞辦理過程的真實可靠,即存在鄰站同意閉塞的“口說無憑問題。為此,建議:
(1)在使用半自動閉塞的車站,可以通過一定的設計方案,在存放信號牌標誌的箱體上,設置由鄰站控制的“電子鎖。在車站電氣集中控制台上,設置正常閉塞與電話閉塞轉換開關和相應的表示“同意電話閉塞、“電話閉塞復原等按紐和表示燈。同時在路牌標誌箱上通過電路設計,使得路牌歸位后即自動被鎮閉,並使該聯鎖系統達到復原狀態。這時如鄰站不再按同意按紐,則車站不能取出路牌。
(2)在使用自動閉塞的車站,利用站問備用的通信通道,設計一個獨立的電話閉塞聯鎖系統,可達到同樣要求。
1878年英國人泰亞發明了電氣路牌機,後來又有了電氣路籤機。使用電氣路籤(牌)閉塞時,乙站同意甲站開車,乙站值班員須向甲站送電,甲站才能從路籤(牌)機中取出一個銅質圓棒形的路籤或銅質圓餅形的路牌。司機在拿到路籤(牌)后,方准開車進入區間,此時區間呈封閉狀態。當列車到達乙站后,將路籤(牌)放入乙站路籤(牌)機后,閉塞機復原。區間開通。相鄰兩站間的一對路籤(牌)機只能同時拿出一枚路籤(牌)。這就保證了同一區間內只能有一趟列車運行。
路籤和路牌分別有七種和六種型號。不是本區間的路籤(牌)不能放入本區間的路籤(牌)機內。為了防止相鄰區間的路籤(牌)在使用中相互混雜,發生事故。要求同一型號的路籤(牌)至少要間隔三個車站。
車站和機車之間路籤(牌)的相互交接,靠設在車站和機車上的授受機在列車通過車站的同時來完成。電氣路籤(牌)閉塞法曾在我國二萬多公里的線路上廣泛應用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