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文明
三個文明
三個文明,是指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十六大報告指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局面,就是要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不斷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協調發展,推進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這就是“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關於“三個文明”協調發展的基本觀點。這一觀點用一句話說,這就是基於人類文明進步規律而提出的根本要求。
1.物質文明:人們在改造客觀世界的實踐中形成的有益成果的總和,表現為物質生產的發展和經濟生活的進步;
2.政治文明:人們在改造社會所獲得的政治成果的總和,它體現社會政治法律制度的發展狀況和進步程度,是反映特定社會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制度化、規範化水平的標誌;
3.精神文明:人們在改造客觀世界的同時也改造主觀世界精神成果的總和,表現為精神生活的進步。
物質文明的發展在人類社會的發展中處於基礎的地位,政治文明建設為人類社會的發展提供政治和法律保障,精神文明建設為促進社會發展提供精神動力、思想保證和智力支持。“三個文明”是互為條件、互為目的、互相促進的。
三個文明相互獨立、相互作用、相互滲透的:
1. 物質文明為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提供物質基礎,推動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不斷進步。
2. 政治文明決定物質文明發展和精神文明性質的發展方向和進程。
3. 精神文明為物質文明和政治文明提供思想引導、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
建設高度的社會主義文明是社會進步和發展的要求:
2. 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以共產主義思想為主導,為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提供製度保障、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
3. 社會主義文明是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內在統一。沒有“三個文明”的協調發展,就沒有真正意義上的社會主義,社會主義的優越性也就不能充分體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