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良

民國時期軍閥、武術家

馬良(1875-1947),字子貞,河北清苑人,回族,民國時期軍閥、武術家,畢業於北洋武備學堂。曾任第四十七混成旅旅長、濟南鎮守使、西北邊防軍第二師師長。抗戰爆發后,馬良被日本人任命為山東省省長兼保安總司令,后加入汪偽國民政府。1946年在濟南被逮捕,以漢奸罪名下獄。

馬良熱心推動傳統武術,曾招攬楊鴻修等武術家為其門下,著有《中華新武術》。

人物生平


出身北洋新軍,畢業於北洋武備學堂,曾任北洋軍常備軍左鎮輜重營管帶、第六鎮參謀官、第六鎮步兵第十一協第二十一標標統、第六鎮炮兵第六標標統。拜摔跤名師平敬一為師,其所屬多為回族,部隊多習摔跤。
1912年,馬良任中央陸軍第五師師長靳雲鵬屬下第九旅旅長。后調任山東第四十七混成旅旅長。
1916年,升濟南鎮守使。
1917年,中國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對德、奧宣戰,馬良任參戰軍第二師師長。
1919年,戰爭結束,改編為西北邊防軍第二師師長,仍駐山東。
1919年7月22日,被山東軍閥張樹元任命為戒嚴司令,鎮壓群眾愛國運動。馬良派兵搗毀濟南回教救國後援會,捕去會長馬雲亭和朱春燾、朱春祥三人。8月5日晨,濟南戒嚴司令、鎮守使馬良以“煽惑軍警,危害治安”罪名,悍然下令將愛國回民馬雲亭、朱春燾、朱春祥槍殺,世稱“濟南血案”。暴行轟動全國,激起各地群眾極大義憤,自23日至月末,山東、北京、天津各界代表接連向北京政府請願,要求嚴懲罪魁馬良。
1920年,段祺瑞發動西北邊防軍,參加直皖戰爭,自任定國軍總司令,馬良為南路指揮,佔德州。皖系大敗,段祺瑞下野,馬良也遭免職,閑居濟南,著《中華新武術》。
1927年,受張之江邀請,任南京中央國術館教務處處長,並負責教授摔跤。
1928年,發生“五三慘案”,日軍進入濟南,馬良任濟南治安維持會會長。
1930年,韓復榘任山東省主席,任命馬良為山東肅清毒品委員會會長。
1937年,抗戰爆發,日軍攻陷南京,在北京成立中華民國臨時政府,馬良加入成為委員。
1938年,受任命為山東省省長兼保安總司令。
1940年,汪精衛在南京建立中央政府,任代理國民政府主席、行政院院長兼軍事委員會委員長。馬良加入華北政務委員會,遭國民政府明令通緝。
1945年,日軍宣布無條件投降。
1946年,馬良在濟南被李延年部隊逮捕,以漢奸罪名下獄。
發展武術
馬良幼承家學,習文練武。繼從平敬一學少林拳和摔跤術。經數年研習,明技擊義理。1900年,馬良邀集一些知名拳師著手創編“中華新武術”。此後,又於1911年和1914年兩次邀集知名拳家修編斯術。其內容包括“率角(摔跤)科”、“拳腳科”、“棍術科”、“劍術科”(單手劍)。馬良從1901年任山西武備學堂和直隸陸軍速成學堂教習起,接連在常備軍、陸軍中任軍職至旅長、濟南衛戍司令官、濟南鎮守使。在這二十餘年間,馬良以所編戍司令官、濟南鎮守使。在這二十餘年期間,馬良均以所編“中華新武術”為軍事訓練教材,並於1911年組編武術隊實習,於1914年組編軍事武術傳習所(即技術隊)訓練骨幹,培養師資。與此同時,馬良四齣遊說倡議,斯術逐漸被有關當局定為“軍警必學之術”,並定為全國各中等學校、專門學校、國民學校、乃至全國的“正式體操”。這些決定雖未得到全面執行,但當時和此後的一段時間內,在山東、上海、天津、北京等地都設有專門傳習。中華新武術”的機構,為武術的普及起過一定作用。後來因其內容單調,習者日少。馬良著有《中華新武術》。

個人生活


健康狀況

1947年,病死濟南獄中,享年七十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