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焰
深圳大學副教授
庄焰,男,籍貫江蘇。中共黨員,工學博士,1988年畢業於上海同濟大學,曾任深圳大學土木工程學院交通工程系系主任,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
2009年04月,庄焰,因涉嫌與深圳城市交通研究中心多名官員聯手貪污近二百萬元公款,在深圳中級法院出庭受審。
深圳大學副教授庄焰
2009年04月,庄焰,因涉嫌與深圳城市交通研究中心多名官員聯手貪污近二百萬元公款,在深圳中級法院出庭受審。
2001年5月,曾靜康任深圳市城市交通規劃發展研究中心(以下簡稱交通中心)主任期間,得知自己即將調至深圳市市政工程諮詢中心工作,即產生侵吞交通中心公款之念。曾靜康與部下商議將交通中心的公款以虛假合作的名義轉到深圳大學,再通過庄焰提出款項而後共同佔有,得到一致同意。隨後,曾靜康聯繫到時任深圳大學土木工程學院主任的庄焰,告知其欲利用同深圳大學虛假合作騙取交通中心資金,而後同交通中心的其他人員共同佔有的想法,請庄焰幫忙,並許諾給庄焰好處,庄焰同意。
此後,曾靜康製作了四個虛假科研項目合同書。合同草擬好后,曾靜康、閆勃、庄焰再次合謀套取資金的具體事宜。庄焰提出深圳大學及土木工程學院需要提取管理費,曾靜康同意。后雙方簽字確認四份虛假合同,交通中心向深圳大學財務處支付了四個項目的首期款共人民幣186萬元。
2002年1月至2003年3月間,庄焰指使李某用假髮票和偽造工資表等手段將上述項目款從深圳大學財務處套取,贓款162535元人民幣被庄焰佔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