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貨倉單

現貨倉單

所謂現貨倉單就是一份在現在或將來的一段時間內可以到指定倉庫內購入或銷出倉單所規定的標準貨物的憑證。現貨倉單交易是以一定保證金的形式對現貨倉單進行買賣。現貨倉單交易與期貨交易極為相似,既是一種商品交易手段,又是一種金融投資手段。

他在定義上與期貨交易的不同在於其在指定倉庫進行標的貨物交割的時間可以是一個從擁有現貨倉單到現貨倉單最後交易日之間的時間段。而期貨合約上則有明確的標的貨物交割日期。

歷史現狀


現貨倉單交易於1997年5月17日經當時的
批准籌建,1998年1月22日,國家經貿委、國家計委、中國證監會、國家工商總局、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國家體改委、國內貿易部、中國社科院北京商學院、中央電視台、人民日報社等部門出席了“商品現貨倉單交易座談會”。
中國社科院財貿經濟專家陶緋教授、著名經濟學家董輔仍教授、法學家江平教授、期貨專家陳寶英教授等對商品現貨倉單交易這一新的運作方式進行了充分的論證。
以上部門及專家、學者從經濟的、政治的、法律的等不同領域,對商品現貨倉單交易的可行性、合法性、可持續發展及營銷策略等進行了深入的探討和科學的定位。
現貨倉單交易憑藉其自身的優勢和和理性得到了政府的認同和支持,並具有了合適的法律地位。
交易一般都有交易場所,現貨倉單交易也不例外,其交易場所是聯合商品交易所和南京國際倉單交易所。
交易所通過現代化的計算機網路系統,為國內外現貨交易商提供一個先進、快捷、方便、安全的交易平台,組織交易商參與花生仁、白砂糖、玉米、油菜籽、大豆、小麥、稻穀等商品現貨倉單交易。
基於商品現貨倉單交易自身所具有的優勢,加之交易所的嚴格管理和規範運行,在短短几年時間內,商品現貨倉單交易業務量由小到大,交易所在全國也有了更高的知名度,得到了上級領導、企業界及業內人士的廣泛讚譽和認可。

優勢


作為商品交易的手段,現貨倉單交易具有六大優勢:
一、迅速提高商品交易效率,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
二、增強了交易的透明度,有效地遏制了暗箱操作,克服了欺詐、回扣、三角債等交易中的弊端;
三、保證了交易商品的質量,有效地杜絕了假冒偽劣商品的上市;
四、帶動了一批產業,活躍了市場經 濟;
五、供需雙方通過網際網路交易,擴大了市場容量,形成了全國統一的大市場;
六、避免了商品大範圍迂迴運輸,節約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財力。

操作方式


既然是現貨倉單交易,為什麼還要採用股票、期貨的操作方式呢?
這個問題在生產貿易商中很普遍,原因之一在他們片面地理解了現貨倉單交易,他們很希望買到的倉單馬上就能提貨,趕快生產加工或回來賣出,由於倉單市場的國際性、全國性與地區交易之間的差異,使得交易價格的波動總會出現對已相當有利的機會,不然他們也絕對不會進場交易,但是,當市場價格趨勢產生有利的時候,他們也必然會採取投機交易,獲利了結。
相信若此時沒有投機機制,他們也會在心裡嘀咕:要是有這樣的投機機制就好了。也許,這也正是聯合商品現貨交易所倉單交易採用投機制的一個原因吧!
因為現貨交易也有賴於投機的存在而活躍。
第二、市場有這麼一句格言:沒有投機不就沒有市場。也就是說,沒有這樣的投機機制倉單交易就形不成市場,其本身就失去了市場。
首先、從現貨貿易本身來看,生產商自然只要將商品按既定的價格賣出即可,貿易商買入便是為了以更高的價格賣出,實現目標利潤,通過投機實現利潤就是貿易的本來含義,一旦貿易商買入的倉單,市場中有人提出以更高的價格買入,市場沒有機制讓其實現交易,非得要求其首先交割,將現貨提出后重新註冊成倉單,再入市賣出交易,反而使得簡單的貿易複雜化,這顯然失去了成立聯合商品現貨交易所目的,再從交易規則的邏輯來分析也是矛盾的。
其次,從交易實現的可能來分析,真正意義上的賣主與買主是很難同時提出交易的,並且,交易的數量、價格也是很難一致的,這就使得交易難以實現,使聯合商品現貨交易所失去了存在的可能,此時就需要有投機商在其中發揮調節作用,以儘可能低的價格買進賣主的倉單,以後,擇機以儘可能高的價格賣給買主,從中牟取差價,實現投機利潤,自然也就得承擔投機風險。
第三、聯合商品現貨交易所根據 "十五大" "開拓市場、擴大內需、搞活經濟、促進商品流通"的精神而建立的。當前必須承擔起十五計劃提出的:"要進一步開發市場,放開價格,要儘快建立和完善全國統一、公平競爭、規範有序的市場體系,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和結構調整中的基礎作用"歷史任務。
這就需要調動全社會儘可能多的力量來參與建設,這就決定了倉單交易必須依靠規範有序的投機機制,尤如證券市場需要投機機制一樣,否則,就是無法實現其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