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省政府直屬機構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簡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為省政府直屬機構,機構規格正廳級,保留河北省知識產權局牌子。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北省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18〕108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關於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黨組副書記:金洪鈞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省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起草全省市場監督管理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制定有關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省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知識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指導全省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全省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全省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組織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全省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全省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省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全省宏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全省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省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全省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承擔省級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八)負責全省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制定全省食品安全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健全食品安全地方黨政同責和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全省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和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河北省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參與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按職責分工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組織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全省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全省標準化工作。依法承擔組織制定省級地方標準,承擔省級地方標準的立項、編號、批准發布工作。依法批准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市級地方標準。宣傳貫徹強制性、推薦性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市級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制定工作。組織開展標準化國際、區域合作和參與制定、採用國際標準工作。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全省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整合和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協調全省認證認可工作。組織貫徹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
(十五)負責推進全省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擬訂加強知識產權強省建設的重大方針政策和發展規劃。擬訂和實施強化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政策和制度。
(十六)負責保護知識產權。擬訂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知識產權地方性法規並組織實施。組織起草相關政府規章草案及政策並監督實施。按照國家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方案,推動建設知識產權保護體系。負責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負責知識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指導各市開展相關工作。協調京津冀知識產權執法協作工作。
(十七)負責促進知識產權運用。擬訂知識產權運用和規範交易的政策,促進知識產權轉移轉化。規範知識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制定實施知識產權中介服務發展與監管的政策措施。
(十八)負責建立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便企利民、互聯互通的全省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台,推動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指導轄區專利信息服務工作。
(十九)承擔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代辦工作任務。負責知識產權的初審註冊登記。組織實施原產地地理標誌統一認定製度。
(二十)負責全省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負責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承擔知識產權對外轉讓審查工作。
(二十一)管理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十二)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一)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全省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組織實施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國內提高省內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省建設。
(二)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草,推動“照后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加快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落實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大幅壓減,促進優化營商環境。貫徹落實國家進一步放寬知識產權服務業准入相關政策,擴大專利代理領域開放,大力培育知識產權品牌服務機構,改善服務質量。
(三)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群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四)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加強對商標搶注、非正常專利申請等行為的信用監管,規範商標註冊和專利申請行為,維護權利人合法權益。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根據河北實際,按照依法合規的原則,將適合屬地管理的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管理職責,逐步依法下放至市縣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五)提高服務水平。加快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知識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加快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推進市場主體准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群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六)促進京津冀知識產權協同發展。強化京津冀執法協作,促進京津冀一體化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推進京津冀產業知識產權聯盟建設,促進京津知識產權在河北轉化。加強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培育,促進京津優質知識產權服務資源向河北轉移。

職責分工


(一)與省公安廳的有關職責分工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與省公安廳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鑒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二)與省農業農村廳的有關職責分工
1、省農業農村廳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后,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
2、省農業農村廳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准出、市場准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三)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
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會同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跟蹤評價。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會同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制定、實施全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並及時向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有關信息。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開展進一步調查。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相互通報獲知的食品安全信息。
(四)與石家莊海關的有關職責分工
1、兩部門要建立機制,避免對各類進出口商品和進出口食品、化妝品進行重複檢驗、重複收費、重複處罰,減輕企業負擔。
2、石家莊海關負責進口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進口的食品以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境外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對我國境內造成影響,或者在進口食品中發現嚴重食品安全問題的,石家莊海關應當及時採取風險預警或者控制措施,並向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及時採取相應措施。
3、兩部門要建立進口產品缺陷信息通報和協作機制。石家莊海關在口岸檢驗監管中發現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隱患的進口產品,依法實施技術處理、退運、銷毀,並向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統一管理缺陷產品召回工作,通過消費者報告、事故調查、傷害監測等獲知進口產品存在缺陷的,依法實施召回措施;對拒不履行召回義務的,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向石家莊海關通報,由石家莊海關依法採取相應措施。
(五)與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生產環節的許可、檢查和處罰,以及藥品批發許可、零售連鎖總部許可、網際網路銷售第三方平台備案及檢查和處罰。市縣兩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的許可、檢查和處罰,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
(六)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的有關職責分工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是省政府鹽業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全省食鹽專營工作,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全省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依法不屬於本部門處理許可權的涉嫌違法行為,應當及時移交有權處理的部門;有權處理的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並及時反饋處理結果。兩部門通過政務信息系統等實現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協作配合制度。
(七)與省版權局的職責分工
有關著作權管理工作,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版權管理職能的規定分工執行。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提案、信訪、政務公開、督查督辦、信息化等工作。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
(二)綜合規劃與對外合作處。擬訂全省市場監督管理、知識產權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等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承擔市場監督管理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承辦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蛆織開展市場監督管理、知識產權等相關政策研究和綜合分析。承擔重要綜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有關合作協定、協議、議定書的簽署和執行工作。承擔並指導全省市場監督管理統計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外事工作。
(三)法規處。承擔組織起草市場監督管理、知識產權有關法規草案和規章工作。承擔規範性文件以及重大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依法規範執法程序、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承擔行政執法人員資質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四)執法稽查局。擬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及稽查辦案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查處市場主體准入、生產、經營、交易中的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查辦工作。承擔組織查辦、督查督辦有全省性影響或跨區域的大案要案工作。指導市縣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承擔省打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登記註冊處。擬訂全省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措施辦法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和辦理核准企業名稱工作;承擔指導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
(六)信用監督管理處。擬訂市場主體信用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擔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北)的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
(七)反壟斷局。擬訂全省反壟斷的措施辦法,組織實施反壟斷執法工作,承擔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依法組織查處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經營者違法實施集中案件;依法查處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案件。
(八)價格監督檢查局。組織指導全省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擬訂全省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的政策措施和具體辦法。組織實施全省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全省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依法監管價格收費行為,推行價格、收費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價格社會監督和舉報制度。
(九)反不正當競爭局(規範直銷與打擊傳銷辦公室)。擬訂全省有關反不正當競爭、直銷市場監管、禁止傳銷的政策措施和具體辦法。組織指導查處全省不正當競爭行為,負責市場不正當競爭狀況的調研和動態分析等工作。組織指導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以及投訴舉報處理工作。承擔省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廳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網路交易和合同監督管理處。擬訂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協調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依法指導實施合同、拍賣行為監督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工作。參與組織協調大氣污染防治的有關工作。
(十一)廣告監督管理處。擬訂全省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省廣告監督管理措施辦法的制訂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組織指導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廣告審查、監測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十二)消費者權益保護處。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消費環境建設。組織指導查處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指導調解消費糾紛工作。指導省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十三)質量發展局。擬訂推進質量強省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統籌全省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應用工作,提出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措施。組織實施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制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產品防偽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承擔省質量強省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處。擬訂全省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承擔產品質量省級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和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十五)食品安全協調處。擬訂推進國家、省食品安全戰略的重大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統籌協調食品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督促省有關部門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承擔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六)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處。分析掌握生產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開展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組織查處全省相關重大違法行為。指導食品生產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
(十七)食品經營安全監督管理處。分析掌握流通和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全省食品流通、餐飲服務監督管理和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指導食品經營單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組織查處全省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十八)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處。擬訂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建立重大活動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聯動協作工作機制,指導協調省內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指導學校、幼托機構、醫院、養老機構、建築工地等集中用餐單位,以及旅遊景區、高速公路服務區、車站、民航機場、碼頭等人員流量較大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九)特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處。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領域安全形勢,貫徹落實特殊食品註冊、備案和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開展特殊食品安全監督檢查,組織查處全省相關重大違法行為。指導特殊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
(二十)食品安全抽檢監測處。擬訂全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並組織實施,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參與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組織排查風險隱患。
(二十一)食鹽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處。承擔食鹽生產、經營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食鹽生產、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和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指導食鹽生產、經營單位健全食鹽安全可追溯體系。擬訂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和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工作,指導食用農產品銷售單位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組織查處省內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二十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按照特種設備目錄實施安全監察、監督,組織落實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並推廣應用。
(二十三)計量處。承擔全省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全省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承擔省級計量技術規範體系建立及組織實施工作。承擔全省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
(二十四)標準技術管理處。擬訂全省標準化戰略、規劃、政策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省級地方標準和對標采標相關工作。協助組織查處違反強制性國家標準等重大違法行為。承擔省級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管理工作。承擔省標準化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五)標準創新管理處。承擔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和組織參與國際、國家、行業標準制修訂相關工作,推動創新技術轉化為標準。貫徹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承擔全省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相關工作。管理商品條碼工作。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蛆織參與國際、國家、區域標準化活動,創新標準管理模式。
(二十六)認證監督管理處。組織實施國家認證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落實國家認證行業發展規劃,組織對各類認證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協助查處認證違法行為。
(二十七)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處。組織實施國家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制度。組織協調全省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和改革工作。規劃指導全省檢驗檢測行業發展。組織對全省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監督管理,協助查處認可與檢驗檢測違法行為。
(二十八)知識產權保護處。承擔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商標、專利侵權判斷標準及保護執法的檢驗、鑒定和其他相關標準。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特殊標誌和奧林匹克標誌、世界博覽會標誌等官方標誌相關保護工作。承擔對商標、專利等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負責知識產權爭議處理、糾紛調處工作,指導維權援助工作。
(二十九)知識產權運用促進處。擬訂和實施促進知識產權創造運用的政策措施。承擔指導和規範知識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擬訂規範知識產權交易的政策措施、辦法。擬訂和組織實施知識產權服務體系發展與監管的政策措施。負責專利申請資助、評獎等工作。
(三十)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處。組織實施全省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承擔知識產權信息加工標準實施相關工作。承擔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相關工作。承擔知識產權統計調查分析發布工作。
(三十一)知識產權管理處(知識產權代辦處)。組織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擬訂建設知識產權強省的相關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知識產權風險預測預警工作。組織實施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審查政策和授權確權判斷標準。組織馳名商標推薦。辦理商標專利質押登記和轉讓許可備案管理等有關工作。承擔專利申請文件的受理,專利費用減緩請求的審批,專利優先審查推薦。負責對非正常專利申請等行為的信用監管。承擔國家知識產權局和京津冀知識產權合作任務。承擔省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十二)新聞宣傳處。擬訂全省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管理工作。組織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組織開展知識產權宣傳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
(三十三)科技和財務處。擬訂實施全省市場監督管理相關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提出全省質量基礎設施等科技需求,承擔科研管理、技術引進、成果應用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審計、國有資產、基本建設、各類資金和制裝管理工作。指導全省市場監督管理系統裝備配備工作。
(三十四)人事處。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製、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相關人才隊伍建設和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行政編製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機關編製402名(行政編製309名、鎖定事業編製93名)。正處級領導職數45名(含食品安全總監1名、總工程師1名、市場稽查專員7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離退休幹部處處長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92名(含機關紀委副書記1名)。廳級領導職數設置另行明確。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製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丁錦霞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黨組副書記:金洪鈞
金洪鈞 
金洪鈞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河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一級巡視員:許彥增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一級巡視員:楊志芳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黨組成員、一級巡視員:龐彥須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黨組成員:貝軍、陳佩鴻、王普增、趙彥軍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河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李基滏、王金龍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趙清超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葛瑞江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二級巡視員:劉江瀟、張志傑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紀檢監察組副廳級紀檢監察員:韓群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河北省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河北省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8年12月3日起施行。

機構榮譽


2019年12月10日,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法規處被河北省法治宣傳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評為“河北省‘七五’普法中期先進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