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附加稅
教育附加稅
教育費附加,以各單位和個人實際繳納的產品稅(后改為消費稅)、增值稅、營業稅的稅額為計征依據,教育費附加率為3%,分別與產品稅(后改為消費稅)、增值稅、營業稅同時繳納。
凡繳納產品稅(后改為消費稅)、增值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除按照《國務院關於籌措農村學校辦學經費的通知》[國發(1984)174號文]的規定,繳納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的單位外,都應當繳納教育費附加。
附加率
教育費附加稅的附加率是3%。
計算公式
應繳的教育費附加稅 = (實繳增值稅 + 實繳營業稅 + 實繳消費稅)× 3%
申報期限:
教育費附加隨營業稅、增值稅、消費稅規定的申報時間向當地地方稅務機關申報。
繳納期限:
同營業稅、增值稅、消費稅"三稅"的納稅期限一致,在繳納營業稅、增值稅、消費稅的同時繳納教育費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