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頻電磁場

圍繞在電器設備周圍的磁場

電場是由電壓所產生並隨著電壓的增大而增強。電場強度的單位是伏每米(V/m);磁場是由通過電線或電器的電流而產生的,並隨著電流強度的增大而增大。磁場的單位是高斯(G)或特斯拉(T)。

內容概況


詞語介紹

工頻電磁場(EMF)是一些圍繞在任何一種電器設備周圍的人們肉眼所不能看見的“力”線。輸電線、電線和電器設備都會產生工頻電磁場(EMF)。在人們身邊還有很多其他的電器會產生工頻電磁場(EMF),如電視機、電吹風、電冰箱、計算機等。

產生介紹

大部分電器一旦被接通,電流就會通過,磁場就會被產生。電場是時刻存在的,甚至是電器關閉的時候,但只要它和電源是連通的。短暫的電磁場脈衝(有時被稱為瞬時現象)也會發生在電器打開和關閉的那一瞬間。
電場可以被電導體材料屏蔽或者削弱,這些材料也甚至可以是些不良導體,包括樹木、建築物和人的皮膚。然而磁場則可以穿透大部分的物質,因此很難屏蔽掉。但是無論電場還是磁場都隨著與發生源距離的增加而迅速衰減。電磁場的特性:電磁場的特性是由它們的波長、頻率和幅度(強度)所決定的。

健康影響


科學界還是對於工頻電磁場(EMF)對人體健康是否有影響這個問題進行了長期和大量的研究。客觀地說研究結果是不完全一致的,或者說,是不確定的。為了能夠得出科學的結論,國際上有關國家和世界上的一些機構對這些研究進行了可觀的評估。這些評估的結論從總體上說基本上是一致的,我們有理由認為工頻電磁場(EMF)對於人類的身體健康是沒有影響的。
以下是一些國際上權威機構的評估結論。
1、國際輻射保護協會(IRPA):目前流行病學研究無法證實暴露在50/60Hz電磁場與癌症有關聯,並且也有研究認為無關聯。
2、世界健康組織(WHO):暴露在極低頻電磁場不會產生生理影響。
3、美國國會技術評價室(OTA):所有的研究迄今仍是有爭議的,許多實驗發現暴露在電磁場與否對生物並無差異,我們無法證實有危險性存在。
4、美國國立環境衛生研究所(NIEHS)及能源部(DOE)於1999年公布自1992著手進行的電磁場調查及公開信息普及計劃"RADIA"之結果是:幾乎在所有的動物實驗中,磁場的影響性無法獲得確認。居住環境層次的磁場,也在細胞實驗中找不到其影響性。透過此次全方位的普及計劃,美國大眾也建立起"電磁場不會影響健康"的共識。
5、美國全國研究委員會(NRC):1996年科學家在參考五百份最近十七年所做的相關研究后,發現並無任何實據足以證明暴露在住宅區的電場或磁場會危害健康。
6、瑞典國家電力安全局(NEBS)於1994年發表電磁場信息小冊,說明磁場對人體是否有影響尚無法證實,因而沒有足以訂定限制值之參考基準,故短期內不會訂定任何磁場強度之限制值。
7、美國南加州電力公司(SCE)針對1960年~1988年間服務一年以上之36,221員工做職業流行病學調查,於1993年3月15日發表調查結果,結論為:員工平均暴露在磁場之量較一般民眾高,惟罹患白血病腦瘤之可能性並無較高,且罹患癌症死亡年齡亦未提早。
8、歐盟(EU)的一個專門工作組於1996年對歐盟國家的科學和標準的狀態做了一個評估。關於工頻EMF,工作組的成員說,沒有確鑿的證據說明EMF輻射導致癌症風險的增加。
9、澳大利亞的輻射諮詢委員會:綜述了EMF科學文獻,於1997年向議會提出建議:總體上說,目前沒有足夠的證據斷言,工頻磁場輻射對健康可能有影響。
10、國際非電離輻射防護委員會(ICNIRP):發布了輻射導則,以防止不良的影響,如在很高的EMF水平上對神經和肌肉的刺激以及觸摸導電體引起的電擊和灼傷。在1998年4月。ICNIRP修改了它的導則,將日常工頻EMF與癌症之間的關聯證據分類為“不足以令人相信的”。
還有美國勞工部(DOL)、國家科學院(NAS)、加拿大健康局、德國、挪威、丹麥芬蘭、美國醫療聯合會、美國癌症協會、美國物理協會等都證實了工頻電磁場對人體沒有危害。
透過世界上各個權威機構的論斷,不難發現,認定工頻電磁場(EMF)對人類身體健康有影響要麼是混淆了不同電磁場的性質,要麼是由於對於電磁場的恐懼而產生了對工頻電磁場(EMF)的過激反應。正是由於人們對工頻電磁場(EMF)的樂觀態度,使得世界上各個國家和有關機構都對工頻電磁場(EMF)採取了寬容的態度。絕大多數國家,包括中國在內,都沒有對工頻電磁場(EMF)的值加以限制。在發達國家中,只有德國規定了工頻電磁場(EMF)限制值,對一般民眾為電場5kV/m和磁場1高斯(0.1mT)這個限定值是足夠高的,在日常生活中難以遇到。國際上和許多國家之所以不設定限制值,其主要原因是到目前為止,沒有足夠的依據表明需要這樣的限制。國際非離子化輻射保護委員會斷言,有關長期潛在影響的現有數據,如增加癌症風險,不足以作為制定輻射限制的基礎。美國政府工業衛生聯合會(ACGIH)發表了各類物理媒介的《極端限值》,在這個限值表中有關工頻電磁場(EMF)標明為控制輻射的指導值;他們不打算明確劃分安全與危險的水平。

電磁輻射


用“電磁輻射”描述輸變電設施產生的工頻電場、磁場不確切概念,經常在社會上傳播增加了公眾的誤解與擔憂。輸變電設施產生的是工頻電場和工頻磁場。
電磁輻射的概念是指電磁能量從輻射源發射到空間,在電場與磁場之間以波阻抗聯繫交變在空間以電磁波的形式傳播的能量流現象,電磁輻射能量的大小與波源的頻率有關,頻率越高,即波長越短,越容易產生電磁輻射並形成電磁波。在電力或動力領域中,通常將50或60赫茲頻率稱之為“工業頻率”(簡稱“工頻”)。在臨近輸電線路或電力設施的周圍環境中產生工頻電場與工頻磁場,它們屬於低頻感應場。其波長達6000km,按照天線理論,要想成為有效的輻射源,其天線必須具有與波長可比的長度。相對於如此長的“波”而言,輸電線路本身的長度遠遠不足以構成有效的“發射天線”,從而不能形成有效的輻射。
工頻電場與工頻磁場是分別存在、分別作用,沿傳播方向上電場與磁場無固定關係,而不像高頻場那樣,電場、磁場矢量以波阻抗關係緊密耦合,形成“電磁輻射”,並穿透生物體。工頻電、磁場不能以電磁波形式形成有效的電磁能量輻射或形成體內能量吸收。工頻電場、磁場與高頻電磁波相比,在存在形式、生物作用等方面,存在極大的差異。工頻電、磁場為感應場,電壓感應出電場,電流感應出磁場。它們是可以被看作為兩個獨立的實體,其特點是隨著距離的增大成指數級衰減。在我們生活環境中使用的家用電器,如電視機、吸塵器、冰箱、電熱毯、交流電動剃鬚刀等均產生工頻電、磁場。

高鐵辭職事件


事件介紹

高鐵車廂內部
高鐵車廂內部
“高鐵輻射很大,乘務人員都換了一批……”2013年1月7日左右,上述有關高鐵的流言開始在微博上傳播,正逢春節即將來臨之際,很多人將高鐵選擇為回家的交通工具,一時之間,“高鐵是否存在輻射”問題遂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

鐵道部回應

2013年1月14日11:56,“中國鐵路”發布闢謠微博,除強調“高鐵輻射嚴重,乘務人員集體辭職”純屬謠言外,還特意針對網友疑惑的高鐵輻射致不孕的問題進行了詳細說明,微博指出“高鐵輸電線路產生的電磁場主要是工頻電磁場……其電場、磁場強度均符合國家相關標準,不會影響乘車人員的身體健康。”截至2013年1月16日,該闢謠帖被轉發2899次評論590次。隨後廣州鐵路、平安南粵鄭州鐵路局新鄉警方在線等多個政務微博也參與了轉發,進一步加強了闢謠力度。

網友建議


而如若公開目錄證明高鐵的確未採用所謂的“防輻射玻璃”,而相關運營者又有信心證明輻射量是在安全範圍內的。王浩剛認為這些運營者應“自掏腰包”請知名教授、學者、觀眾去做一個公開實驗,並請環保部介入予以見證。花一些經費租用一些高精度的電磁測試設備進行一次全頻段,全方位(在多條高鐵的車廂的關鍵位置上)的電磁輻射劑量測試、電磁輻射源定位;然後根據國際上已有的一些電磁波對人體造成傷害所需劑量的研究數據進行對比,並把結果放在電視等媒體,並最終以此辟清“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