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明治時期思想家、政治家。薩摩藩士之子。早年醉心洋學。1865年赴歐洲留學。明治維新后回國。1870年赴美調查教育制度。1873年與福澤諭吉等人創建明六社,任社長,積極宣傳西方啟蒙思想。1885年任文部大臣。在任期間建立明治時期新的教育制度,並參與籌建帝國大學。反對傳統觀念,崇拜西方思想,對明治時期的文化教育界有一定影響。后因反對神像崇拜,遭宗教狂徒暗殺。
森有禮
森有禮(1847-1889)日本明治初期的外交官、啟蒙思想家和教育家。生於薩摩藩鹿兒島。自幼修習漢學,愛好武技。1865年
鹿兒島藩選派他留學
英國倫敦大學,專攻數、理、化學科。1866年日本維新運動勃發,1867年去美國繼續學習。1868年6月歸國,7月就任徵士外國官權判事,次年轉入公議所任官方代表。但因提出廢止士族帶刀遭到非難。1870年去美國任公使。1873年回國任外交大丞、外務少輔。同年發起成立“明六社”、任社長,掀起
啟蒙運動。1875年任駐中國公使。1879年被選為東京學士院會員。同年又被任命為駐英公使而去英。1884年回國,任參議院議官。1885年伊藤博文內閣建立,森有禮任文部大臣,致力日本教育的改革。1886年3月廢止原有的《教育令》,頒布《學校令》和《帝國大學令》,4月又發布《師範學校令》、《小學校令》及其他學校通例,確立了日本學制的基礎。其後又建立大學院及分科大學,重視女子教育和商業教育,制定《學位令》。《學位令》規定學位分為博士、大博士二等。博士有法律博士、醫學博士、工學博士、文學博士、理學博士等5種。以後文部省還制定了教科用圖書檢定條例等等。森有禮憑藉多年在海外的見聞和經驗,除著手日本教育法令的改革外,親自到全國各地巡視,還在文部省建立督學官制度,以謀貫徹他的教育理想。他非常重視師範教育,採用兵式體操,宣傳國家主義和建立地方教育行政、財務等制度。他主張培養學生的尚武精神,要求青年學生忠君愛國,提倡順良、信愛、威嚴等封建道德,使日本教育發生了深刻變革,由封建主義教育向資本主義教育過渡。1889年2月11日憲法公布日被西野文太郎暗殺身死。主要著作有:《日本教育論》、《日本的宗教自由》、《開化》、《妻妾論》等。
森有禮主張宗教自由。認為這“是必須切實注意的大事情”,並提出以
基督教為國教以促文明開化和進步的主張。他還認為信仰宗教自由是“人生得的權利”。他指出人的事業是不斷改進的。最初野蠻、然後是知漁獵耕種的開化之初,以後是半開化直至開化。即能“制機械、興運營、穿礦山、造船舶”等。他企圖改革日本的婚姻制度,主張男女平權,實行契約婚姻。反對以女子為男子玩物的行為。他特彆強調教育的作用。在他任文部大臣期間大力進行教育改革。制定了小、中、大學及師範學校令。對使日本教育國家主義花盡了極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