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心辯證法
柏拉圖提出的辯證法
唯心辯證法是建立在唯心主義基礎上的辯證法學說。這種學說的特點是,在把客觀物質世界歸結為精神的基礎上論證精神、概念的辯證運動和發展。歐洲哲學史上,早期的唯心辯證法的代表是柏拉圖。他從“理念”出發,提出許多富有辯證法思想的命題。宣稱:“自己運動的東西乃是一切運動的源泉。”必須從個別的東西之中,即殊相之中去考察共相;從雜多之中去找惟一。他從唯心論的角度論述本質與現象的統一,並通過對對立的概念進行純邏輯的推演,力圖證明對立的概念並不是絕對分裂的,而是互相聯繫、互相結合的。
目錄
古希臘唯心主義哲學家柏拉圖是唯心辯證法的創立者之一。他通過純概念的邏輯推演,指出同與異、大與小、有限和無限、善和惡等範疇都是對立統一的。在德國古典哲學中,唯心辯證法思想得到了更為徹底的發展。借自然科學之功,康德繼“星雲假說”后提出了“二律背反”的四組命題,蘊含著較為豐富的辯證法思想;費希特和謝林在此基礎上分別提出了範疇推演和自然過程的辯證法理論;黑格爾則集唯心辯證法思想之大成並把唯心辯證法推向了頂峰。他第一個全面地、自覺地敘述了辯證法的一般運動形式,在唯心主義的基礎上,系統闡述了對立統一規律、質量互變規律和否定之否定規律,以及一系列範疇。他第一次把整個自然的、歷史的、精神的世界描寫為一個過程,並試圖揭示這種運動和發展的內在聯繫,構成了其哲學體系的合理內核,為馬克思和恩格斯創立的唯物辯證法奠定了直接的理論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