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私營企業
私人出錢開辦的企業
私營企業是指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通俗說,就是私人出錢開辦的企業。
私營企業一個所有制概念。
民營或民營經濟,則不是一個所有制概念,它是從經營層面上說的。它強調的是“以民為經營主體”,與“國營”或“官營”相對應。因此,只要不是國有國營或官辦的經濟,全都是民營或民營經濟。在民營經濟中,既包括全部私有制經濟,也包括除了國有國營以外的其它公有制(集體所有制)經濟,例如鄉鎮企業,合作社經濟,以及社區所有制經濟,社團所有制經濟,基金會所有制經濟,等等。
民營企業還有“國有民營”的特殊情況。即由國家佔有全資或控股,但交由民營。
個體,一般不稱為企業(稱個體工商戶)。它和私營企業的區別在於“規模”。一般而言,僱工數量在一、二十人以內,工商註冊不是“公司”,這就是個體了。
非公有制也好、民營企業也好、個體私營企業也好,她們目前統稱為:私營經濟。目前對私營經濟的統稱有以下幾個不同的經濟主體組成:一個是私營有限公司;一個是個人獨資企業;一個是個人合夥企業;一個是個體工商戶。她們的不同區別有以下幾個方面:有限責任公司(按新的公司法規定,含個人獨資公司,一個股東以上),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所有資產歸公司單位所有,具體按照《公司法》所規定的要求來運著;個人獨資企業主要以個人出資,根據企業需要可以聘用幾個幫手,所有營業資產歸企業或個人所有,對社會債務承擔無限責任,主要以《個人獨資企業法》來動作;個人合夥企業必須有兩個以上的合伙人,各方必須簽定合夥協議按照合夥協議規定的要求對社會承擔無限債務責任,所營利資產歸全集合伙人所有,各合伙人並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主要有《合夥企業法》來調整;個體工商戶主要以個人投資,根據個人經營需要可以招幾個幫手,所有經濟歸個人所有,對社會承擔無限責任,發展到一定的規模,可以申請轉變為其它企業,她與企業最大的區別在於:個體工商戶不要求建立帳務,企業必須建立帳務,而且享受一般納稅人資格。要得搞清楚,你可以具體的學習一下以上相關的法律、法規就可以搞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