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12條詞條名為李向明的結果 展開
李向明
海南省委政法委員會委員
李向明,男,漢族,1964年3月生,內蒙古呼和浩特人,研究生學歷,法學碩士學位,高級工程師,198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9年10月參加工作。
現任海南省委政法委員會委員、副秘書長,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1982.09—1986.09,中國刑事警察學院二系痕檢專業學習
1986.09—1989.07,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訴訟法專業碩士研究生學習
1989.07—1989.10,待分配
1989.10—1991.06,海口市公安局刑偵處技術員
1991.06—1993.07,海口市公安局振東分局刑警大隊偵查員
1993.07—1994.09,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公安局偵察處科員
1994.09—1996.12,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公安局偵察處副處長(正科級)
1996.12—1999.01,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公安局偵察處處長(副處級)
1999.01—2000.07,海口海關走私犯罪偵查分局偵查處副處長(主持工作)
2000.07—2002.09,海口海關走私犯罪偵查分局偵查處處長
2002.09—2003.08,海口海關走私犯罪偵查分局副局長(正處級)
2003.08—2010.11,海口海關緝私局副局長、黨組成員(正處級)
2010.11—2012.05,海南省公安廳刑事警察總隊刑事科學技術處處長
2012.05—2013.06,海南省公安廳經濟犯罪偵查總隊總隊長(正處級)
2013.10—2015.10,三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督察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兼)
2015.10—2018.02,海口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督察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海南省公安廳黨委委員
2018.02—,海南省委政法委員會委員、副秘書長,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2018年4月11日,海口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決定免去:李向明的海口市公安局局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