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體
佛教術語之一
“戒體”指經由作禮乞戒等儀式所引發的內心持戒功能。也就是指受戒后所產生的防非止惡的力量;它是佛教所謂的一種拘束內心且持續存在的神秘效力。
拘束內心且持續存在的神密效力智顗《菩薩戒義疏》卷上曰︰“初戒體者,不起而已,起即性無作假色。經論互說諍論有無。
一雲都無無作,色心假合共成眾生。善惡本由心起,不應別有。頑善頑惡,皆是指心。誓不為惡即名受戒。瓔珞經雲︰一切聖凡戒盡以心為體,心無盡故戒亦無盡。或言教為戒體,或雲真諦為戒體,或言願為戒體,無別無作。若因中別有頑善共為佛因,佛地亦別有此善共為佛果。當知,心為因果更無別法。
二雲大小乘經論盡有無作,皆是實法。然此二釋舊所諍論,言無於理極會在文難愜,言有於理難安在文極便。”
由此可知,陳隋以前已有關於戒體有無的諍論;而智顗則承認戒體的存在,並以其為假色。
道宣的《四分律行事鈔》卷中之一說別解脫戒以義推要,唯有二種,作及無作二戒,若單立作,則作休謝往時不能防非。又不可常作,故須無作,長時防非。若單立無作,則起無所從,即不可孤發,要賴作生。二法相藉不得立一。如薩婆多雲,若有淳重心,則身口無教(即無作),初一念色有身口。教(即作)及無教。第二念中唯有無教而無其教。涅盤雲,戒有二種,一者作戒,二者無作戒。是人唯具作戒不具無作,是故名為戒不具足。即如上論,以無淳重之心,不作奉行之意而不發戒。此亦承認無作之實有,即謂若無無作則不能長時防止身口之非。
按,“無作”是新譯所謂的“無表”,其由作禮乞戒等表業而發得,隨流亂不亂、有心無心四位,以及善惡無記三性,只要不舍戒,縱使起異緣心,在小乘是盡形壽隨逐而無所失,在大乘戒則是盡未來際隨逐而無所失。然關於此無作之體,諸說不同,說一切有部以其性為大種所造,攝於法處,為無見無對之實色。如《俱舍論》卷一雲︰“無表雖以色業為性如有表業,而非表示令他了知,故名無表。”卷十三雲︰“毗婆沙師說有實物名無表色,是我所宗。”《成實論》同樣說無作實存,但以其為非色非心之不相應行所攝。因此可知無作是非心而實存;又,色是惱壞相,無作中此相不可得,故非色性。道宣亦依此論主張非色非心說。
《四分律行事鈔》卷中雲︰“非色者非塵大所成。以五義來證︰(一)色有形段方所,(二)色有十四、二十種別,(三)色可惱壞,(四)色是質礙,(五)色是五識所得。無作俱無此義,故知非色。言非心者,體非緣慮,故名非心。亦有五證︰(一)心是慮知,(二)心有明暗,(三)心通三性,(四)心有廣略,(五)心是報法。無作亦不具此,故以第三聚非色非心為體。”但此非色非心說的解釋也有諸多說法,根據《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中之一所述,《增輝記》主說非色非心是種子之義,即立種子為體;有人則謂非色非心即是細色,同彼有宗;而稱非色非塵大所成等,即簡粗色心而唯取細色之意;又有人說非色非心是以思種為體。又,經部及唯識家則遮無表色將之假立於“思”之上。
《俱舍論》卷十三舉經部之說,謂二表(身語的表業)殊勝思故,起思差別名為無表。
《俱舍論光記》卷十三說若依經部,思種名戒。
此外,《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三說別解脫律儀及處中一分之無表,以善思種子上有防身語惡戒功能,及發身語善戒功能為體,其不律儀及處中一分之無表,以不善思種子上,有發身語不善功能,遮身語善戒功能為體。此上無表雖善惡不同,但皆依思種不同之功能而立。靜慮之無表,以法爾一切上二界十七地中之有漏定俱現行思上,有防欲界惡戒功能為體;無漏律儀,以法爾一切上地所有無漏道俱現行思上,能斷欲界諸犯戒非功能為體。又說無表是無所表示,故其體非色,但亦從所防所發假名為色。
由此可知,唯識家認為別解脫之無表是于思之種子上所假立的,定道之無表是于思之現行上所假立的;又認為無表雖為非色,但從所防所發而假名為色。
《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濟緣記》卷十六認為依圓教所說,系以種子為戒體,其文雲︰“戒是警意之緣也。欲了妄情須知妄業,故作法受還熏妄心,於本藏識成善種子,此戒體也。”此亦為種子戒體說,但與唯識家所立仍稍有不同。又,智顗以無作為假色,乃依據《雜阿毗曇心論》卷一之說,但二者意義不同。智認為戒是藉修德之因緣而發,故隨從所發以之為假色,然其性本具,所謂由具而起,常與具相即,故名性無作之假色。
然智顗《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二雲︰“大乘教門中,說戒從心起,即以善心為戒體。”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四之一雲︰“大乘中雖以心性而為戒體,若發無作,亦依身口作戒而發,雖依身口,體必在心。”此即以心性為戒體。如是,天台一家雖分色、心戒體之說,但其中應以色法戒體為定準。
此外,真言密教以本有之凈菩提心為佛性三摩耶戒之戒體,乃與上述《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所說相同。凡秉聖法而發得無作之戒體,於念念剎那運運倍增而防非止惡,終將生未來之善果,此名為“戒肥”;若犯戒而未至舍戒者,其勢用衰損,故稱之“戒羸”。
《大乘義章》卷十;《四分律行事鈔》卷上之一;《授菩薩戒儀》;《芝園遺編》卷上;《釋氏要覽》卷上;《菩薩戒經疏注》卷二;《梵網經玄義》;《一心金剛戒體秘決》;《一心金剛戒體決》;《戒體即身成佛義》;《天台菩薩戒義疏見聞》卷三、卷四;《天台菩薩戒義記補接鈔》卷中(上);《菩薩戒會疏集注》卷二;《天台戒體訣》;《天台戒體明燈章》。
戒體
【戒體三種】《 佛學大詞典 》防非止惡之功能(即戒體,又譯無作、無表),其性通於大小乘,古來有三種異說,即色法、心法、非色非心法。
(一)色法:說一切有部認為戒體乃依四大而生之無見無對之實色,攝於色蘊之中,稱無表業或無表色。如俱舍論卷十三所載:“毗婆沙師說有實物,名無表色,是我所宗。”
(二)心法:經部、唯識宗之主張。謂受戒時有發動思之心所,由此心所之種子相續而生防非止惡之功能,故戒體雖依受戒時之表色而生,附以色名,然實為心法。如成唯識論卷一所載:“表既實無,無表寧實,然依思願善惡分限,假立無表,理亦無違。謂此或依發勝身語善惡思種增長位立,或依定中止身語惡行思立,故是假有。”蓋大乘唯識宗主張無表雖非色,但由其所防與所發,假名為色。又就別解脫戒而言,謂無表以思心所種子上之功能為體;若就道共戒與定共戒而言,則以現行之思為體。
(三)非色非心法:成實論之主張。謂戒體無形質,故非色;無緣慮,故非心。如成實論卷七無作品所載:“若人在不善、無記心,若無心,亦名持戒。
無作法非心,今為是色,為是心不相應行。
色是惱壞相,是無作中惱壞相不可得故,非色性。”道宣亦主此說,繫於四分律之當分,依准成實宗之所立,立非色非心之戒體。但道宣於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卷三複舉出南山圓宗之戒體說,即視四分律分通於大乘,而以藏識(真妄和合之現識)中熏習之善種子為戒體,此“種子戒體說”實為道宣之正義。
此外,天台宗智顗大師於菩薩戒義疏卷上謂戒體為假色,但據其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二、摩訶止觀卷四上所載,則以心性為戒體。天台一家雖有色心戒體二說,但仍以色法戒體為定準。密教亦主張戒體為心法,以本有之凈菩提心為佛性三摩耶戒之戒體。[俱舍論卷一、俱舍論光記卷十三、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卷上一、卷中一、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中一、大乘義章卷十、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三末、摩訶止觀輔行傳弘決卷四之一、授菩薩戒儀、釋氏要覽卷上、梵網經玄義]
【無作戒】《 佛學大詞典 》無作,又作無教、無表。戒體有作戒、無作戒兩種。作戒,謂受戒時如法動作之身、口、意三業,即可見聞之業體;無作戒,謂依此時作戒之緣而生於身中不可見聞之業體。此業體初發之緣,雖由身口意之動作(即作戒),而一旦生起,則不假身口意之造作,而恆常相續,故稱為無作。作戒於身口意動作止息之時亦隨之而滅,無作戒則一生之中恆常相續,具有防非止惡之功能,故稱為無作戒體。此戒體對外境外緣而言,可防非止惡,如十戒、二百五十戒等。故特就能防之體,立此無作戒之名;就所防之外境外緣,則判別為二百五十等相。為發此無作戒,故行作戒。
【無表色】《 佛學大詞典 》梵語avijn~apti-ru^pa。又作無表業、無作色、假色。或單稱無表、無作、無教。為“表色”、“表業”之對稱。俱舍七十五法之一。即於身中恆轉相續,具有防非止惡或與之相反的障妨善德之功能,而又為不可見,且無障礙性之色法。此為小乘說一切有部之宗義,即認為無表色系以身業與口業為緣,生於吾人身內的一種無形色法;以其具有防非或妨善之功能,故以之為受戒之體;然因不顯於外,故稱無表;又以其乃身內之地、水、火、風等四大所生,故謂之色;然雖屬色法,卻不如其他色法之具有可見性、物質性、障礙性等。入阿毗達磨論卷上:“無表色者,謂能自表諸心心所轉變差別,故名為表;與彼同類而不能表,故名無表。”
又說一切有部以無表色皆由四大種所造,故為實色,含攝於十一種色之中。俱舍宗之看法類似,認為無表色系由四大種所造,以色業為性,故名為色;然非由“極微”所成,無見無對,故與五根五境等之色法相異。成實家則以之為非色非心,攝於不相應行蘊。經量部及大乘唯識家不認其為實有,於強勝之思的心所所發善惡表業而薰成之種子上假立。又菩薩瓔珞本業經等以心法為戒體,故不別立無表色。
其他古來異說甚多。
據俱舍論卷十三、卷十四載,無表色之類別有三:
與善心等起之無表色,稱為律儀,能遮滅惡戒之相續;
與不善心等起之無表色,稱為不律儀,能遮滅善戒之相續;
又非此二者,稱為非律儀非不律儀。
(一)律儀又可分為三種:
(1)別解脫律儀,為欲界之戒,即由作禮乞戒之身表業、語表業所得之無表業,共有比丘、比丘尼、正學、勤策、勤策女、近事、近事女、近住等八種律儀。各以盡形壽或一日一夜為要期,隨僧伽等受得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等戒。因受戒之初剎那,表色、無表色各別棄捨諸惡,故稱別解脫,又稱根本業道;第二念以後,唯有無表色相似相續,故特稱為別解脫律儀或後起。俱舍論卷十四:“謂受戒時,初表、無表,別別棄捨種種惡,故依初別舍義,立別解脫名,即於爾時所作究竟,依業暢義,立業道名;從第二念乃至未舍,不名別解脫,名別解律儀;不名業道,名為後起。”
(2)靜慮律儀,為色界之戒,乃由靜慮地之心所得之無表色。
(3)無漏律儀,即所謂之無漏戒,亦即已得“無漏”之聖者所成就之無表色。上記三種律儀中,靜慮律儀與無漏律儀皆與心共生滅,故為隨心轉之戒。
(二)不律儀,又稱惡律儀,即生於不律儀之家,依其家法,行殺生等惡法時所生起之無表色;或生於余家,為求活命,發殺生業等之誓心所生起之無表色。此種惡律儀具有妨善止善之作用。
(三)非律儀非不律儀,又稱處中,即非如律儀受“五、八、十、具”等戒,亦非如不律儀以活命為要期而生惡戒,但由用或重行等而得之無表色,其體不生善或不善者。[大毗婆沙論卷一四○、俱舍論卷一、順正理論卷二、成實論卷八“九業品”、品類足論卷一、大乘義章卷七]
說一切有部主張,戒體是一種無表色的色法,由身業與口業所形成。
《大毗婆沙論》卷140:“問:何故戒體唯色?答:遮惡色故,又是身語業性故,身語二業色為體故。問:何故意業非戒?答:不能親遮惡戒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