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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
外來務工人員
是中國改革開放前便出現的名詞,當時人們不太喜歡稱為民夫,於是改稱民工。在早期帶有褒義,民工一向被認為是一個階級,而不是一個群體。一般被解作農民工,但經濟學家認為“農民工”一詞自相矛盾,共產主義觀點“農民”與“工人”是兩個階級。有觀點認為,“民工”一詞,最好的詮釋應為“人民的工人”。另有電視劇《民工》。
由農村流動到城市、主要從事修建、運輸的農民;也指被動員參加修路、築壩或幫助軍隊運輸等工作的人,在政府動員組織下,從事某項工作的民間勞動力。
民工[外來務工人員]
隨時代改變,民工又被狹義地稱為農民工、外來募工人員(外來工)、外地人,在城市中帶有很大的貶義。農民工:泛稱所有在外打工的農村人。農民工,通常簡稱民工,是中國大陸特有辭彙,指身為中國大陸特有的農業戶口身份的工人;指從農村進入城市,依靠替僱主工作為謀生手段,但不具備非農業戶口的社會群體。由於中國大陸至今未廢止的戶籍制度的存在,直至2005年,這一群體基本上沒有工會組織、幾乎沒有任何權益保障,更不能享受因為城市經濟發展帶來的社會福利,“農民工”成為這一制度之下特殊群體,也往往是城市被雇傭者中勞動條件最差、工作環境最苦、收入最低的群體;同時也是中國產業工人中人數最大的群體,據估計2005年有1.5億人。外來工:在各地打工的流動人員,通常情況下包括在外地讀書、工作的大學畢業生。
民工[外來務工人員]
民工兄弟
人類歷史上,農民大量轉為產業工人是任何一個工業化國家所必然經歷的階段。在世界最早的工業化國家英國,由於圈地運動迫使農民離開自己的家園,從而解決城市產業勞動力不足的問題。而更多的情況是,農民離開土地,一方面有自耕農要解決越來越難以生存的問題,另一方面也是其他產業的發展提供了更好的工作機會。在東亞,包括日本、韓國、台灣,過去的幾十年都先後經歷了自耕農轉為產業工人這一階段。只是由於中國大陸特殊戶籍制度的殘存,才產生了特殊的“農民工”狀況。中國大陸的農民工是1978年實行改革開放在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農民開始從土地上解放出來后農民開始大量湧入城市后漸漸出現的。從全國來看,最開始的農民工主要以建築業為主,接著就是製造業。改革開放以後農民工流動的規模在中國是史無前例的。流動遷徙的形式大致分為兩類。一類是跨地區流動,隨著沿海地區工商業的快速發展和勞動力的不足,中、西部地區的農民大量短期甚至長期遷移東部經濟發達地區,這種人口流動也稱為“民工潮”;另外一類流動則是農民就近流動到快速發展的本地城鎮。
民工在吃飯
大學生是否屬於民工,在中國有極大爭議。從需求來說,在廣東畢業、就業的大學生明顯過剩,導致部分大學生與民工爭工作,被老闆刻意壓低工資。有評論員指,大學生就業態度不切實際,大學生應與民工看齊,由低做起。但在其他落後地方,對大學生的需求極大,不過薪酬福利無法與大城市相比,導致很多大學生都不想去落後地方工作。
民工在工作
金融危機時期的大遷徙
2008年,東南沿海和長江三角洲地區的工業遭到了全球金融危機的嚴重衝擊。大量失業民工生活困難返回原籍地,而一些中西部較發達的特大城市受全球金融危機衝擊較小,且外商新一輪投資紛紛湧向諸如武漢長沙城市帶、成渝地區等內陸較發達地區,出現了大量用工需求。一大部分在沿海地區務工的農民工紛紛湧向這些內陸發達城市,如武漢、成都。造成這些城市外來人口爆發性增加,明顯改變了這些城市以本地,本省人為主的用工結構。甚至在西部精密製造業最發達的成都出現了大量來自東部地區如安徽籍、山東籍農民工前來務工。進而造成了2009年沿海地區招工不足,勞動力欠缺的情況。這一現象對未來農民工的遷徙格局帶來了深遠影響。
流向及就業地域分佈
根據國家統計局《2011年我國農民工調查監測報告》,2011年全國農民工總量達到25278萬人,比上年增加1055萬人,增長4.4%。其中,外出農民工15863萬人,增加528萬人,增長3.4%。住戶中外出農民工12584萬人,比上年增加320萬人,增長2.6%;舉家外出農民工3279萬人,增加208萬人,增長6.8%。本地農民工9415萬人,增加527萬人,增長5.9%。
(一)在中西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增長較快,中西部地區對農民工的吸納能力進一步增強
從農民工的就業地區來看,2011年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16537萬人,比上年增加324萬人,增長2.0%,占農民工總量的65.4%,比上年降低1.5個百分點;在中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4438萬人,比上年增加334萬人,增長8.1%,占農民工總量的17.6%,比上年提高0.7個百分點;在西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4215萬人,比上年增加370萬人,增長9.6%,占農民工總量的16.7%,比上年提高0.8個百分點。分省看,就業地區主要分佈在廣東、浙江、江蘇、山東等省,這4個省吸納的農民工佔到全國農民工總數的近一半。
2011年我國農民工調查監測報告
在長三角地區務工的農民工為5828萬人,比上年增加18萬人,增長0.3%,在珠三角地區務工的農民工為5072萬人,比上年增加7.4萬人,增長0.1%,在長三角和珠三角地區務工的農民工增加數量和增幅均明顯低於上年水平。在長三角和珠三角地區務工的農民工分別佔全國農民工的23.1%和20.1%,分別比上年下降0.9和0.8個百分點。隨著中西部地區的快速發展,東中西部地區農民工工資水平趨同,長三角和珠三角地區對農民工的就業吸引力在逐步下降。
(三)跨省外出的農民工數量減少,農民工以跨省外出為主的格局改變
在外出農民工中,在省內務工的農民工8390萬人,比上年增加772萬人,增長10.1%,占外出農民工總量的52.9%;在省外務工的農民工7473萬人,比上年減少244萬人,下降3.2%,占外出農民工總量的47.1%。在省內務工的比重比上年上升3.2個百分點。2011年,去省外務工人數減少,改變了多年來跨省外出農民工比重大於省內務工比重的格局。
(四)外出農民工仍主要流向地級以上大中城市
從外出農民工就業的地點看,在直轄市務工的佔10.3%,在省會城市務工的佔20.5%,在地級市務工的佔33.9%,在地級以上大中城市務工的農民工比上年提高1.7個百分點。
民工迴流潮起源於2008年下半年的金融危機時期,而大規模發生民工離開外出務工地返回原籍附近較發達的南方特大城市的情況出現於2009年底-2010年初。尤以2010年初浙江、廣東等地嚴重的民工荒現象為代表。其原因在於三點,一為沿海地區受2008年金融危機打擊較大,企業倒閉、拖欠工資現象嚴重,而內地企業多為內向型企業,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相對較小。二為沿海地區犯罪率和農民工聚集區治安狀況較差,低於內地眾多特大城市的平均標準,且大多數受雇於中小企業主的工人得不到社會福利保障,工傷事故率居高不下,而內陸特大城市的社會保障體系隨著城市發展開始健全,工人開始注重這方面福利待遇。三則因為內地眾多特大城市發展較快,如成都、重慶、武漢等南方內地核心特大城市無論是城市建設、特大型企業數量、福利待遇和生活水平已經和沿海特大城市相差無幾,尤其重要的是底層操作工的工資待遇也與沿海城市處於同一水平線上,加之沿海加工企業和台資、外資勞動密集型企業逐漸內遷,而就業機會較多,眾多民工選擇前往內地的這些特大城市務工。而眾多多年未到過這些內地特大城市的農民工在2008年被辭退後在內地特大城市尋求工作時也逐漸意識到這些離原籍地不遠的特大城市在很多方面已經不輸於沿海城市。
2010年4月初,一則四川企業在浙江招聘熟練工,甚至準備在浙江經濟較落後的麗水、衢州招聘本地工人前往成都的大型廣告刊登在杭州的報紙上,引起了浙江商界的軒然大波該報紙評論者則認為,這是國內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大量內地農民工的離開也是促使沿海企業加快速度進行產業升級的一個重要力量。
現狀
據有關方面測算,將農民工統計口徑確定為“外出務工或從事本地非農活動6個月及以上的農村勞動力”,並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摸底調查、季度監測調查、月度監測調查和舉家外出調查。2007年,全國農民工總量為2.25億人,其中,本鄉鎮以外就業的外出農民工數量為1.4億人。農民工主要分佈於建築業、採礦業、第三產業和其他產業鏈低端或勞動力密集型產業。沿海地區各個生產領域的產業工人均以農民工為主,農民工的提法從1990年代作為術語開始頻繁出現,在此以前最常見的提法為民工。
由於戶籍制度造成的就業、福利歧視等原因,農民工是中國大陸城市最底層的階層,許多人處於非常艱難的生活和工作狀況之中。政府已經逐步採取措施,以統一城鄉戶籍制度,這將從根本上達成農民工的公平就業和待遇。
子女
農民工子女沒有城市戶口,其教育成為一大問題。
醫療
農村打工者沒有參保意識,在發生工傷或疾病時,不能享受醫療保險。
權益
由於中國大陸現狀是人口眾多,就業問題成為頭痛的問題,城市本身存在大量失業,農村勞動力特別是青壯年勞動力絕大多數處於閑置狀態,加上城鄉二元體制的分割,直至2005年為止,農民工的權益仍舊沒有任何保障,由此引發的農民工問題自1990年代中期以後開始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這一龐大的群體學者將其劃為邊緣人、弱勢群體,絕大多數沒有任何社會保障,沒有養老保險、也沒有醫療保險,因工緻傷、致殘和致死的事故的基本人權都沒有保障,甚至諸多黑心的企業、僱主惡意剋扣、拖欠和拒付農民工的工資,並已釀成社會問題。民間湧現諸多農民工維權鬥士,媒體開始廣泛關注農民工問題,政府開始考慮農民工問題。2005年2月7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出《關於廢止〈農村勞動力跨省流動就業管理暫行規定〉及有關配套文件的通知》,並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農民工維權手冊》。溫家寶擔任總理以後開始關注這一問題,並開始整治惡意拖欠工資的僱主,2006年1月18日國務院推出了《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